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理工类纵向科研项目办理宝典,浙工大科学家必点!

追求卓越的 浙工大科技
2024-12-14


浙江工业大学科研院为您总结了理工类纵向科研项目常用业务办理流程,供您参考。



01

理工科纵向项目立项办理流程


(1)国家自然科学基金、浙江省自然科学基金、浙江省重点研发计划项目等集中申报的项目由科研院在项目获批后统一在科研系统中进行项目立项,教师无须自行在科研系统办理,以免造成重复立项问题。


(2)其他非集中获批的纵向项目须由项目负责人在科研系统中自行办理立项,操作步骤为:

01


第一步

登录科研系统

02


第二步

点击“纵向项目”,点击‘纵向项目登记’

03


第三步

点击页面左上角“立即办理”按钮,进入纵向项目登记页面,填写信息,带‘*’的为必填,填写完成后,点击下一步

04


第四步

根据流程提示填写项目信息,点击“提交”

附件要求:资助项目计划书或任务书(签字盖章版或者水印版),如有合作单位请务必上传签字盖章版合作协议及合作单位预算。具体可咨询相关科研管理人员。


注:项目信息提交且学院审核通过后如科研院2-3个工作日未及时审核,可联系科研院相关项目管理人员。




02

理工科纵向项目开具

票据及入账办理流程


(1)国家自然科学基金、浙江省自然科学基金、浙江省重点研发计划项目等批量来款的项目由科研院在经费到校后统一进行经费入账,教师无须自行在科研系统办理,以免造成重复入账问题。


(2)非批量立项的纵向项目,在项目状态变为“终审通过”后,教师在科研系统“经费管理”模块点击“经费认领”即可提交入账或开票申请,科研院审核后,即可办理入账或开票手续。操作步骤为:

01


第一步

登录科研系统

02


第二步

登录系统后,点击“经费管理”,点击“经费认领”

03


第三步

进入页面后点击“立即办理”

04


第四步

选择要认领的经费,点击“认领”

05


第五步

输入项目名称关键字,选择项目输入经费认领信息,点击“下一步”

06


第六步

输入开票信息,点击“保存并通过”

注:纵向项目开票只能选择“非经营服务性收入票据(电子)”。

①不开票的项目暂时由科研院在经费认领终审通过后打印入账单报送财务处;

“到账开票”项目、暂未到款先预借票据、“预借票据”项目到款认领核销票据可以选择委托财务办理或自行办理。委托财务办理需在科研系统填制开票信息,无需再打印预借单或入账单等,不需要线下前往计财处办理,计财处一般会在3个工作日内代为开票、代为办理立项及入账。自行办理需在经费认领终审通过后自行打印入账单,并附上纸质票据,就近选择所在校区的财务处进行入账。打印入帐单步骤为点击“个人中心”,点击左侧一列的“经费认领”,选择经费,点击“打印预览”。

注:我校科研财务集成系统“委托财务办理”功能目前已上线,以上入账开票流程教师除了选择自行处理外,还可以选择委托财务处理形式。详见:





03

理工科纵向项目

绩效发放办理流程


教师可前往科研院网站“文档下载”专区,下载并填写《浙江工业大学科技项目绩效支出发放分配表》后自行通过财务系统据实预约发放。




04

理工科纵向项目

预算调整办理流程


根据《浙江工业大学科技类纵向科研项目经费管理办法》(浙工大〔2021〕66号),预算制项目直接费用按以下规定予以调剂:


设备费预算调剂,由项目负责人填写浙江工业大学科技项目直接经费预算调整审批/备案表》(前往科研院网站“文档下载”专区下载),选择审批事项,报学校科研院审批、计财处备案。


劳务费、业务费预算之间如需调剂,由项目负责人填写《浙江工业大学科技项目直接经费预算调整审批/备案表》(前往科研院网站“文档下载”专区下载),选择备案事项,直接报学校计财处备案后执行。




05

理工科纵向项目

经费外拨办理流程


①经费外拨前提:项目经费需转拨给合作单位时,收款单位须为立项部门批准的计划书(或合同书)中已载明的合作单位,不得向未载明的单位转拨经费,或以其它名义变相转拨经费。


②国家基金、省基金等批量来款、批量入账的项目应在立项后尽快签订合作任务书,任务书中应明确外拨预算,科研院在收到合作任务书后会在科研系统做好外拨预算并完善合作单位。


③针对2023年及以后立项的项目,可以在科研系统中线上办理经费外拨:

01


第一步

登录科研系统

02


第二步

登录系统后,点击“经费管理”,点击“外拨申请”

03


第三步

进入页面后点击“立即办理”

04


第四步

选择要经费外拨的项目,点击“外拨”

05


第五步

填写信息,点击“提交”即可

审核通过后,形成水印版本的《浙江工业大学科技项目外拨经费审批表》下载打印后连同合作协议作为外协费预约报销佐证即可,无需到学院、科研院签字盖章。


④针对2023年以前的项目,提交《浙江工业大学科技项目外拨经费审批表》(前往科研院网站“文档下载”专区下载),由学院、科研院审核(签字盖章)后连同合作协议作为外协费报销佐证。

附:计划财务处外协费预约报销小课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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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END—————————来源 | 项目办文字 | 李露洁排版 | 林涵莹编辑 | 许维婷审核 | 王剑斌 张晓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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