小微企业信贷系列 10 ——小微企业信贷专营的8大特点及4种组织架构!
深化小微企业金融服务是中国银监会成立后就确立的一个目标。2005年7月,中国银监会发布《银行开展小微企业贷款业务指导意见》,以此为起点,中国银行业以建立利率风险定价机制等“六项机制”为主线,开始全面深化小微金融企业金融服务。2008年12月,银监会发布《关于银行建立小企业金融服务专营机构的指导意见》银监发〔2008〕82号(以下简称《专营机构指导意见》)。在《专营机构指导意见》中,银监会要求大中型银行建立相对独立的小微企业服务专营机构,以发挥专业化经营优势,集中资源服务于小微企业信贷市场。
值得注意的是,近年来,政府密集出台多项扶持政策,推动普惠金融发展。从十八届三中全会明确提出发展普惠金融,到国务院专门出台《推进普惠金融发展规划(2016-2020年)》,再到普惠金融被列入国家“十三五发展规划”,不断为普惠金融发展创造机遇。2017年5月3日,国务院总理李克强于北京主持召开国务院常务会议,部署推动大中型商业银行设立普惠金融事业部,聚焦小微企业和“三农”等提升服务能力。会议明确,大型商业银行2017年内要完成普惠金融事业部设立,成为发展普惠金融的骨干力量。
所谓小微企业信贷专营简单来说是指银行等金融机构对小微企业信贷业务通过设立专营机构的方式进行专业化经营。随着2008年《专营机构指导意见》的出台,在银监会的推动下,小微企业信贷专营机构的建设有力支持了小微企业的发展。概括起来,小微企业信贷专营具备如下特点:
1、成立小微信贷的专营机构,专门负责小微企业信贷业务的经营管理
按照《专营机构指导意见》的规定,小企业金融服务专营机构(以下简称专营机构)是根据战略事业部模式建立,主要为小企业提供授信服务的专业化机构。各行设立专营机构可自行命名,但必须含小企业字样(如小企业信贷中心)。此类机构可申请单独颁发金融许可证和营业执照。
2、建立专门的运作机制
小微企业金融服务专营机构需全面落实六项机制(利率的风险定价机制、独立核算机制、高效的贷款审批机制、激励约束机制、专业化的人员培训机制、违约信息通报机制)以及坚持四项原则(小企业专营机构单列信贷计划、单独配置人力和财务资源、单独客户认定与信贷评审、单独会计核算)。
3、制定专门的管理制度
要根据小微企业信贷的特点,制定专门的管理制度。
4、配备和培养专业化的队伍
各银行设立专营机构,应建立专业化的小企业金融服务人才队伍。要把事业心、专业知识、经验和潜力作为选拔人员的主要标准,通过专题培训,推行岗位资格认定和持证上岗制度,提升小企业金融服务人员的业务营销能力和风险控制能力。
5、专业化的技术及产品
小微企业的特点决定了信息不对称问题在他们身上表现的更为突出一些,传统的针对大型、中型企业的信贷调查技术很难解决这个问题,这个问题不解决,小微企业信贷服务就很难到位。商业银行需要根据小微企业的特点,注重探索、开发、使用、总结适应小微企业贷款的专业化风控技术,以便有效解决信息不对称问题。
在成长和发展的不同阶段,小微企业具有不同的融资需求,银行还需要加大产品创新力度,不断开发出能满足不同类型、不同层次和不同阶段的小微企业融资需求的产品。
附:泰隆银行“三品、三表”信贷技术
浙江泰隆银行针对小微企业信息不对称的难题,通过长期的探索和实践,泰隆银行摸索出一套以“三品、三表”为核心的小微企业金融服务机制和风险控制技术。泰隆银行拥有一支人数众多、自律性强的客户经理队伍,强调“到户调查”和“眼见为实”的原则,通过“面对面”的沟通和“背靠背”了解,通过看“三品”:人品、产品、押品,看三表:水表、电表、财务报表,多维度、多渠道、多方面获取客户信息。再结合其他评估技术和方法,实现低成本获取客户信息和评估客户信用。
浙江泰隆银行针对小微企业信息不对称的难题,通过长期的探索和实践,泰隆6、专业、高效的审批流程
应建立独立高效的信贷审批机制,要在保证贷款质量、控制贷款风险的前提下合理设置审批权限,探索多种审批方式,可对部分授信环节进行合并或同步进行,以优化操作流程,提高审批效率。
7、专业高效的风线管理机制
应建立独立有效的风险管理机制。采取与小微企业性质、规模相适应的风险管理技术,对授信调查、授信审批、贷款发放、风险分类、风险预警、不良资产处置等各个环节的风险进行管控。
8.其他方面
其他方面还包括专门的考核体系、专业化的后台支持和信息系统等。
当然,银行开展小微企业信贷业务,是对银行风险定价技术、业务人员素质等的全面检验,由于银行体系在这方面长期以来储备不足,而培育非一日之功,这是制约银行提供小微企业金融服务的主要障碍。
在银监会的推动下,各家银行小微企业专营机构如雨后春笋般发展起来。就形式而言,小微企业专营机构的种类有持牌式与非持牌式;有离行式与在行式;有特色分行、特色支行与小微企业金融中心;有单一型与综合型。从全国各地的情况来看,实践中,小微企业信贷专营机构的组织架构主要有四种:分级管理制、独立准法人制、专业支行制、事业部制。
分级管理制是目前应用最广泛的一种模式,在该种模式下,将会充分依托全行现有机构和人员配备以及营销系统,在总行公司业务部或中小企业部等职能部门分级指导和条线管理下进行小微企业信贷业务工作,并完善成为“总行有部门、分行有中心、支行有队伍”的三级垂直化管理模式。目前国有大型银行比如工商银行、农业银行、中国银行、建设银行、交通银行等普遍采用的是这种方式。
该种模式是一种离行式经营模式,是在总行框架内以完全独立于其他分行的准法人或准子银行体制,“集产品开发、销售渠道建立、客户市场开拓、内部财务核算、信贷审批和风险管理等一系列职能于一身,实现责权利相统一,人财物相对独立,统筹全行中小企业信贷业务前台营销和后台管理。”例如,2008年招商银行成立了独立准法人小贷中心,目前已经在北京、上海等发达地区建立十多个独立准法人制小微企业信贷中心总部。
金融机构选择小微企业资源相对丰富的市场、工业园区或商贸物流集散地,在与其他支行业务不相抵触的情况下,以信贷管理水平较高的多个支行为载体,在分行授予的自有审批权限内对中小企业贷款进行审批,专业支行模式是一种过度模式,采用此种模式的样本较少。
事业部模式是商业银行在全行实行事业部模式下,在“大总行、大部门、小分行”的结构中,按照事业部建设要求,自上而下设立小企业事业部,负责经营和管理小微企业信贷业务。简单来说就是一方面在总行设立中小企业部,负责中小企业业务的经营和管理;另一方面依托现有分支行专营机构,以相对独立的事业部实行集中决策指导下的分散经营,将中小企业信贷业务的客户评价、授信审批、贷款发放、贷后管理等中后台集中在中小企业专营的“信贷工厂”内进行流水线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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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文作者:孙自通,小微企业信贷、互联网金融、民间金融领域知名专家,知名培训师,“信贷风险管理”公众号创始人。
本文节选自孙自通律师新书《小微企业信贷业务流程与法律实务》目前已经出版,上下两册,共计六十万字,分为基础篇、业务流程篇、法律实务篇,专题篇四个版块,现书销售,好评率95%以上,如欲购买请点击“阅读原文”或长按识别下图二维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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