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司法体制配套改革,律师不能缺位 | 党代表薛济民接受媒体采访时说

2017-10-21 朝酒晚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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十九大代表薛济民是江苏省律师协会会长、党委副书记,同时担任江苏省人大立法专家咨询组成员,江苏省委、省政府法律顾问,江苏省法官、检察官遴选委员会人才库组成人员,参与了多项社会法律服务工作。

在会议期间,薛济民接受新华社等媒体采访,回答了记者提出的相关问题,现摘要发表。 


依法治国是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的重要组成部分。十九报告指出,依法治国坚持党的领导、人民当家作主、依法治国有机统一是社会主义政治发展的必然要求。同时明确提出依法治国是治国理政的基本方式,充分表明了我党坚持依法治国的坚定决心和信心。

司法是公平正义的最后一道防线。对于老百姓来说,最关心的是在每一个案件中能否感受到公平正义,自己的合法权益能够得到法律的保护。

目前全国有约34万律师。推进法律顾问制度和公职律师公司律师制度的改革,将加速律师队伍的发展。

即将展开的司法体制综合配套改革,应当围绕规范权力运行、深化科技应用、完善分类管理、维护司法权威等方面,遵循司法规律与兼顾我国国情紧密结合起来,全面落实政法部门主体责任,充分发挥相关地区和部门协同配合作用,特别要注重发挥律师在依法治国中不可替代的作用。

律师权利是当事人权利的延伸。律师执业权利的保障程度,关系到当事人合法权益能否得到有效维护,关系到律师作用能否得到有效发挥,关系到司法制度能否得到完善和发展。司法体制配套改革中律师不能缺位。改革应当充分确保律师依法执业的权利,充分发挥律师在维权法律正确实施,维护当事人合法权益,维护社会公平正义的职能作用。

【相关链接】权威详解 | 江苏《关于深化律师制度改革的实施意见》

增加人格权保护,是十九大报告的又一亮点,我个人理解,这一变化是针对新时代社会主要矛盾变化而作出的,也是党践行以人民为中心的执政理念,顺应人民美好需要而作出的。过去注重保障人身权、财产权,现在为了满足人民对更美好生活的向往,加强了对人权的全面保障。这表明我们党对人民权利的重视,法律对人民权利的保障更加全面了。

人格权是社会和个体生存发展的基础,属于整个法律体系中的一种基础性权利。我国民法总则第一百一十条规定,自然人享有生命权、身体权、健康权、姓名权、肖像权、名誉权、荣誉权、隐私权、婚姻自主权等权利。随着科学技术的发展,人格权内容日益丰富,因名誉权、个人信息、人体器官等产生的纠纷越来越多。

报告进一步明确加强对人格权保护,我相信,相关法律规范将会更加细化,人格权的保障措施也将会更加完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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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家好,给大家介绍一下,这是十九大代表薛济民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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