查看原文
其他

四川律协新“掌门”程守太的10条承诺

兰 楠 律媒智库 2020-09-13

1月5—6日,四川省第九次律师代表大会在成都举行。

大会选举出了四川省律协第九届会长、副会长,监事长、副监事长,秘书长。

程守太高票当选省律协新一届会长。

四川省律师协会

第九届会长、副会长名单

会长:程守太

副会长:李正国  李世亮  陈泽刚  李 凊  罗 毅  刘才伟  邹毅宏  樊 斌  辜超平

监事长:王宗旗

副监事长:何 敏  周红民  谢佳佐  彭 健  任小军  杜小东  鄢小奇  侯家齐  唐隆茂  杜伟

秘书长:付 仲

四川省律协依照现《章程》每四年举行一次全省律师代表大会,选举产生理事会、监事会。

四川省律协“新掌门”程守太在接受四川法制报采访时,用“压力巨大”、“责任重大”来形容当选的心情。“大家选我当会长是对我的信任,此时此刻,我内心充满感恩。我将倍加珍惜,倍加努力,不辜负省司法厅的重托,不辜负全省律师的信任。”

谈到下一步工作怎么做,在程守太心中,一个蓝图的轮廓已经形成。“有很多想法,也会有很多行动。其中,最重要的一点就是倾听来自会员的声音,把注意力更多的向基层倾斜,因为倾听来自会员的声音是律协的立命之本。”

而为了更好的履行会长职责,程守太当选后还作出了十项庄严承诺。

程守太对四川律师会员的承诺书

1. 本人将坚决按照司法部张军部长和省厅主要领导的要求,工作时间驻会坐班全职做好律协工作。

【相关链接】创新|南京律协试行会长集中工作日制度

2. 本人承诺,自履职之日起,不再担任和从事律所主任的管理工作和管理事务。

3. 本人承诺,绝不利用职务之便为本所及本人谋取名利,具体表现为不参加四川省司法厅、四川省律师协会对律师行业奖项的评比;凡是本所的对外宣传,一律不出现协会的职务和身份。

4. 本人承诺,履职期间,本人除将已经接受委托的案件办理完毕外,原则上不再接受新的案件,尤其是本人不再作为出庭律师,不再从事民商事诉讼代理及刑事辩护业务。

5. 履职期间,本人自愿不从协会领取工资和报酬。

6. 履职期间,克服困难,注重工作方式和方法;话有千言,不如实干,律协的事就是最大的事,全心全意为律师服务。

7. 履职期间,将坚决推行会长班子每月工作记录及年终述职制度,全面接受省律协党委会的领导、全面接受省律协监事会的监督和测评;如任职期间监事会测评不及格,本人愿主动辞去会长职务。

8. 履职期间,开通省律协会员服务热线,认真倾听来自全省各地基层律师的声音,注重律师反映的关于律师行业发展的各种问题并及时回复和解决,凡事让律协挺在前面;采取有效措施,推动基层律师的扶智、扶贫、生存和发展;兼顾大、中、小型律所均衡发展。

9. 履职期间,把省律协和市州律协的工作有机协调和统一起来,积极开展律师活动,强化宣传,注重培训方式,拓宽四川律师业的国内外广泛交流。

10. 履职期间,将大力将强律协秘书处人才及能力建设,强化“五个功能”(①突出宣传、②强化培训、③两个中心(惩戒和维权,敢于举旗和亮剑)④党建公益、⑤秘书处班子建设)。

会长 程守太


男,1967年2月,汉族,博士,中共党员,1999年开始执业,泰和泰律师事务所党委书记、首席合伙人。

1989年至1993年西南政法大学法学学士;1997年至1999年西南政法大学法律硕士研究生;2003年至2005年长江商学院工商管理硕士(EMBA);2003年至2011年先后在欧洲商学院、美国伊利诺伊大学(University of Illinois)、英国路伟(lovells)等多家知名机构进修学习;2006年至2010年西南财经大学法学博士;2000年至今担任泰和泰律师事务所首席合伙人。

中华全国律师协会理事;中国国际经济贸易仲裁委员会仲裁员;四川省人民政府法律顾问;西南政法大学等多所高校客座或兼职教授。全国优秀律师;西南政法大学首届十大杰出律师校友。

监事长 王宗旗


男,1961年5月,汉族,大学本科,中共党员,1994年开始执业,四川明炬律师事务所主任。

1980年9月至1984年7月西南政法大学法律系学士学位;1984年7月至1994年4月成都铁路运输中级法院工作;1994年4月至1996年1月四川宏明律师事务所专职律师;1996年1月至今四川明炬律师事务所主任。

全国律协理事、惩戒委员会委员;四川省人民政府法律顾问;省“七五”普法讲师团专家。全国优秀律师;司法部律师创先争优活动党员律师标兵;全国律师行业创先争优活动先进个人;全国化解社会矛盾维护和谐稳定成绩突出律师;全国律协律师刑事辩护嘉奖。

秘书长 付 仲


男,1965年4月出生,中共党员。1985年毕业于西南政法学院(法律系),获法学学士学位。1988年毕业于吉林大学(研究生院),获法学硕士学位。

1988年在吉林大学(行政学院)任教,担任本科毕业班和研究生一年级专业课教师,同时任博士导师(王惠岩教授)科研助理。

1990年调四川省司法厅,先后在四川国际经济与司法交流中心、厅办公室(秘书科)、法学教育处(干训科)、省法学会(学术部);2004年任法制宣传处副处长,2010年任法制处副处长。其间,多次组织和参加多项部省级重大课题研究。此外,1992至1995年下派到省行政律师事务所,1996至2002年参与筹建和管理省法学会法联律师事务所。


原载:四川法制报


    您可能也对以下帖子感兴趣

    文章有问题?点此查看未经处理的缓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