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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陈爱蓓委员,发展涉外法律服务,我们准备这么干!

律媒智库 2020-09-13

对省政协十二届一次会议第0282号提案的答复

陈爱蓓委员:

您提出的关于《大力发展江苏涉外法律服务业的几点建议》的提案收悉,现答复如下:

党中央、国务院高度重视发展涉外法律服务业。2016 年5月,中央全面深化改革领导小组第二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发展涉外法律服务业的意见》。2017年1月,司法部、外交部、商务部、国务院法制办公室联合印发了《关于发展涉外法律服务业的意见》。

江苏是开放型经济的大省、强省,又是“一带一路”的重要交汇点,对涉外法律服务的需求十分旺盛。对此,我们在省委、省政府的领导下,于2007、2008年联合省商务厅组织了两期涉外律师高级人才培训班,选拔了48名优秀涉外律师赴美国马里兰大学进行了“两反一保”业务培训。同时,我们制定出台了《关于做好“一带一路”建设法律服务和保障工作的指导意见》,在连云港成立了“一带一路”法律服务研究中心,与内蒙古、福建、广西、新疆等地签订了法律服务合作协议,举办了“一带一路”建设法律实务研修班,开展了“十佳涉外律师事务所、十佳涉外律师、十佳涉外服务案例”评选,选送72名律师赴澳大利亚维多利亚大学进行了业务培训,有力提升了我省律师涉外服务能力和服务质量,为服务我省开放型经济发展、促进全方位对外开放发挥了重要作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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面对新的形势、新的任务,特别是与中央、省委、省政府的工作要求和群众需求相比,我省涉外法律服务业还存在着工作机制不够完善、政策措施不够健全、高层次人才不够多等问题。

为此,我们在深入调研、充分论证的基础上,于2018年1月提请十三届省委改革领导小组第十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发展涉外法律服务业的实施意见》(以下简称《实施意见》)。

2018年2月,我们联合省政府外事办公室、省商务厅、省政府法制办将《实施意见》印发各地贯彻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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下一步,我们将在省委、省政府的领导和省有关部门的支持下,深入贯彻落实《实施意见》,大力推进涉外法律服务业加快发展,不断提高我省涉外法律服务的核心竞争力,为我省形成全方位对外开放新格局、建设“强富美高”新江苏提供优质高效的法律服务。

一是健全完善扶持保障政策。协调将发展涉外法律服务业纳入我省“十三五”服务业发展规划,纳入参与“一带一路”建设发展战略。会同省政府外事办公室、省发改委、省教育厅、省财政厅、省商务厅、省政府法制办、省贸促会、省律师协会等有关部门和行业协会建立联席会议制度,及时研究解决涉外法律服务工作中的重大问题。联合商务部门搭建信息交流平台,加大政府采购涉外法律服务的力度,把涉外法律服务作为境内外国际服务贸易展览会和经贸洽谈的重要内容予以推介,鼓励我省优秀涉外律师人才积极为政府采购项目提供法律服务。落实支持涉外法律服务业发展的税收政策,对我省拟“走出去”的律师事务所和律师提供支持和便利。推动我省优秀涉外律师等参选省级、国家级及国际性的权威贸易争端解决机构以及国际仲裁机构成员,提高参与争端解决的影响力。

二是进一步建设涉外法律服务机构。组织开展“一带一路”法律服务优秀法律服务机构和法律服务人员的评选表彰,评定发布我省涉外法律服务示范机构,打造一批具有较强办理涉外法律服务能力、分工细致的专业化品牌律所、品牌律师。落实涉外法律服务机构建设指引,积极探索多种形态的对接服务模式,对我省和“一带一路”沿线国家有共建产业合作园区的,依托园区,多方共建法律服务中心,或指导有条件的律所在境外设立分支机构或代表处;对江苏企业走出去开展境外投资设厂并具有一定规模的,依托企业,共建律师工作联络处;对为企业实施海外并购、发生贸易争端等服务成效好的律所和律师,将其发展为“一带一路”法律服务联络点。支持并规范我省律师事务所与境外律师事务所以业务联盟等方式开展业务合作,探索我省对香港、澳门、台湾的各项开放措施,研究合伙联营律师事务所试点工作,进一步加强港澳台律师事务所与内地律师事务所的业务合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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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是着力完善“一带一路”为重点的涉外法律服务布局。紧紧围绕我省参与“一带一路”的重点方向和地区,研究实施《江苏涉外法律服务(2018-2020)三年行动计划》,选择有实力的省内大所、品牌所,通过行政推动、企业搭台、协会扶持、律师参与等方式,支持我省律师事务所到江苏籍企业集中的地区设立分支机构、实施海外并购和联合经营,努力形成北线以俄罗斯、哈萨克斯坦等为主要方向,西线以阿联酋等为主要方向,南线以柬埔寨、泰国、印尼等为主要方向的我省“一带一路”涉外法律服务的整体格局,进一步放大连点成线的集聚效应。

四是发展壮大涉外法律服务队伍。积极鼓励具备条件的我省高等学校、科研院所等创新涉外法律人才培养机制和教育方法,依托南京大学等国家卓越涉外法律人才教育培养基地,加快培养通晓国际规则、善于处理涉外法律事务的涉外法律人才。大力发展公职律师、公司律师队伍,推进政府外事、商务等涉外部门普遍设立公职律师,涉外企业根据需要设立公司律师。协调将律师作为专门人才纳入省及地方中长期人才发展规划、现代服务业人才培养规划和外国专家局出国(境)培训计划,加大高层次涉外法律服务人才引进力度,研究制定涉外律师领军人才、优秀人才和后备人才培养计划。建立健全涉外律师人才库特别是“一带一路”跨境律师人才库,完善涉外法律服务人才境外培养机制,建立海外实习基地,定期选派我省优秀律师赴相关国家学习、培训、考察以及开展服务。鼓励、吸引在外国律师事务所或外国律师事务所驻华代表处的涉外法律服务人才到我省律师事务所执业。

五是拓展涉外法律服务领域。组织引导广大律师围绕参与“一带一路”、境内外经贸合作区和产业集聚区建设等重大发展战略,广泛开展法律尽职调查和法律论证,为重大工程、重大项目的立项、招投标等活动制定法律服务方案和服务措施,切实防范投资风险。鼓励和支持法律服务机构和人员参与我省企业和公民“走出去”法律事务,主动与“走出去”企业以及各类涉外服务平台建立紧密型联系、开展贴身式服务,努力做到我省企业和公民走到哪里,涉外法律服务就跟进到哪里。依托现有政府法律顾问队伍,推动各级政府配备专业涉外律师法律顾问,为政府涉外重要决策、重要活动、重要项目等提供专业服务。组织涉外律师、仲裁员等专业法律服务人员和专家,为有关部门参与国际规则制定提供法律支持和意见建议,增强运用法律手段维护国家利益、国家安全和参与争端解决的能力。

六是提高涉外法律服务质量。积极探索健全全球化、信息化背景下新的涉外法律服务方式,利用新一代信息技术推动涉外法律服务模式创新,培育发展涉外法律服务网络平台,推动网上法律服务与网下法律服务相结合。推动涉外法律服务业与会计、金融、保险、证券等其他服务业之间开展多种形式的专业合作。健全完善涉外公证质量监管机制,建立严格的证据收集与审查制度、审批制度以及重大疑难涉外公证事项集体讨论制度。建立完善涉外司法鉴定事项报告制度,进一步规范涉外司法鉴定工作。

衷心感谢您对全省涉外法律服务工作的关心和支持,希望您能一如继往地关注我省涉外法律服务工作的发展,并就涉外法律服务工作提出意见和建议。

                 江苏省司法厅

2018年6月7日


(来源:江苏省司法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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