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先听律师吐槽,南京警律检联席会是这样开的——

南京律协 律媒智库 2019-08-28

7月27日下午,南京市警律检联席会在市第二看守所召开。

与会人员首先参观了市第二看守所自助提讯会见系统和会见室的扩建成果。

随后,围绕律师会见难的问题,各方进行了沟通交流,与会律师代表分别发表了观点及建议。

南京市律师行业党委委员,江苏三法律师事务所刘 伟律师提出——

1.可否拓展空间,增加会见室;

2.律师会见次数和会见室使用上能否使用差异化管理。

3.能否充分利用节假日,提早上班时间,增加会见时间。

南京市律协副秘书长,江苏三法律师事务所杨 冬律师说——

我对会见室差异化管理做过调研,杭州的看守所设置有一到两个快速会见室,规定20分钟会见时间,有效进行了分流,可以更加合理分配资源。

省律协刑辩委主任, 北京(大成)律师事务所薛火根律师提出——

1.要转变监管理念。

2.建议改造会见室。律师愿意会见室变小一点,一间变两间,增加会见室。

3.是否可以利用周六时间,增加半天会见时间。

江苏盛律律师事务所封 波律师指出——

建议监押人员间不要过多的评论他人、讨论案件怎么判。

江苏天熙律师事务所倪韶风律师建议——

1.能否考虑允许带入电脑,方便记录案件材料。

2.自助系统是否可以升级,自助办理二维码。

江苏瑞格律师事务所卜 涛律师提出——

1.自助系统很好,能否普及到每一个看守所。

2.律师每天可预约名额能否从2个名额增加到5个名额。

江苏东恒律师事务所刘 飞律师说——

律师不怕辛苦,不吃饭不午休也愿意会见。能否中午安排看守所人员值班,为律师办理会见。

南京市公安局监管支队支队长葛晓东对与会律师提出的问题进行了说明和反馈,表示将在会后着力解决律师提出的会见难问题,并对监管支队近期工作做了通报。

钟山地区检察院刑事执行一处处长石翠平表示,检察院和监管支队将在工作中充分听取律师朋友的意见和建议,共同把监管工作和维护律师权利的工作做好,保障律师执业权利。

江苏省律师协会会长薛济民对构建新型警律关系提出四点要求——

一是进一步依法规范律师执业行为。律师要以法为业,以律为师。律师执业行为是否规范不仅影响律师的形象,还影响公众对法治的信仰。各地律协要落实严管厚爱的要求,不能遮短护丑,要加强和监管部门与检察监督部门的沟通,统一律师会见的规范问题。

二是进一步探索依法保障律师合法权利的新路径。利用现代化手段解决会见难的问题,共同探索律师视频会见问题。律师协会要做好律师分流会见的引导。

三是进一步推动构建新型警律关系。律师要尊重公安干警、尊重会见辩护的各项制度、尊重公安机关的执法权威。希望公安机关尊重律师的人格,保障律师正当的执业权利。警律双方要相互支持、相互监督,共同保障当事人的合法权益,查明事件真实,依法准确打击犯罪,实现刑事诉讼目标。律师要充分发挥接触社会广的优势来推动解决公安机关自身解决不了的问题。

四是进一步推动共同履行促进社会公平正义的职责使命。落实法律援助的值班制度。希望监管部门在设立法律援助中心过程中积极和律协、法援中心联系,推动工作的完善。积极组织律师参与矛盾化解。拓宽合作路径,创新合作机制。

江苏省律师协会秘书长彭 兵参加会议。

市公安局监管支队政委梅中亚主持会议。

南京市律师协会秘书长蔺 瑸表示,南京警律职业共同体建设在双方的共同努力下,从一个点覆盖到了全市。

蔺 瑸从三个方面表达了对南京构建新型警律关系的感受—— 

一是感情上认同,南京的公安干警视律师为手足,职业共同体建设深入人心;

二是行动上自觉,监管支队主动为律师的执业权利保障开展工作,增加自助会见预约平台,为律师提供服务;

三是沟通上顺畅,解决问题快速有效。他表示市律协下一步将切实贯彻警律共建协议,为公安干警做好法律服务。

南京市公安局监管支队支队长葛晓东与市律协秘书长蔺 瑸代表警律双方签订了《警律共建协议》。

会上,封 波、王 曦、刘怡含律师被聘任为拘留所社会矛盾化解员。

市公安局监管支队副支队长孙 勇参加会议。

市第二看守所所长楼 军参加会议。

市拘留所所长王维亮参加会议。

市第二拘留所所长黄 伟参加会议。

市公安局监管支队法制大队大队长刘晓峰参加会议。

市公安局监管支队法制大队副大队长李 晶参加会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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