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次“法考”13万人弃考,这个比例高吗?原因又是什么?
2018年9月22日,我国首次国家统一法律职业资格考试客观题考试顺利举行。
据悉,这次考试全国报名总人数60.4万余人,首场考试参考人数达47万余人,参考率为77.89%。
这个比例低吗?一起回顾一下吧!
资料显示——
2017年
国家司法考试全国报名人数为64.9万余人,首场考试参考人数达48.9万余人,参考率为75.35%。
2016年
国家司法考试全国报考人数达58.8万余人,实际参考人数为43.8万余人,参考率74.6%。
2015年
国家司法考试全国报考人数为48万余人,首场考试参考人数为37.5万余人,参考率为77.1%。
2014年
国家司法考试全国报考人数达45.4万余人,实际参考人数为35.3万余人,参考率为77.7%。
看来,法考首场考试与2017年的国家司法考试“收官”之考相比,参考率上升了2.54%,也是近五年最高的一次。
小编觉得,这么多人弃考,恐怕最重要的原因只有一个——
“太难了!!!”
在一次新闻发布会上,江苏省司法厅党委委员、副厅长王君悦介绍,前15次国家司法考试,江苏全省共有309820人报名,有46485人通过考试被授予法律职业资格。
小编算了一下,也就是说,100个报名的人,只有15位能通过考试!
2018年9月22日上午,江苏省副省长刘旸视察考点。
江苏
2018年国家统一法律职业资格考试江苏报名人数为36319人,上午考试实际参考人数27888人,下午考试实际参考人数27691人,首场参考率76.79%。
资料显示,2017年的国家司法考试江苏报名人数为38871人,为历史最高。
司法部司法考试司司长贾丽群认为——
今年“法考”应取得法律职业资格的人员范围从原来的四类扩大到九类。在初任法官、初任检察官,申请律师执业和担任公证员的基础上,国家统一法律职业资格考试将初次担任法律类仲裁员以及行政机关中初次从事行政处罚决定审核、行政复议、行政裁决、法律顾问的公务员纳入到应取得法律职业资格的范围。所以,报名考生更多,参考的意识也更强。
据悉,今年10月20日第二阶段的主观题考试,只有通过客观题考试的考生,才可参加。
(部分素材来源:司法部、江苏省司法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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