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尚权,我的大学!

徐州 程军 律媒智库 2022-10-02

还有不多的几天,2018,就要永远关上她沉重的大门,离我们远去!

作为一名刑辩律师,

或许,你的当事人此刻还在高墙内,翘首期盼与你会见;

或许,你案头及电脑里的一摞摞案卷,还在等你挑灯夜战;

或许,你的滔滔雄辩被审判长屡次粗暴打断,心情还在郁郁寡欢……

律之大者,忧国忧民!

刑辩律师前行的征途上总是隐藏着太多郁闷与艰忍、患难与风险、负重与鸣冤!

无语问苍天:君子何为不豫?

年复一年,我自励:冬天已来,春天不远!

夜复一夜,我坚信:寻找光明,无愧黑眼!

一如哈佛校徽:VERITAS!(真理)

又如耶鲁校训:Luxet veritas!(光明和真理)

中国无哈佛,无耶鲁,但有尚权。

尚权是中国刑辩界,至少是我的一所大学。

个人观点,年终感悟,且容道来:


//初闻尚权:庭审、论辩、掌声!//

首次接触“尚权”,既非源于微信公号、微博热搜,也非始于Chambers排名或者“蒙冤者计划”,而是一次普通程序的庭审:

2018年1月3日,长江北岸,江苏仪征。

一场将两位企业家列为“滥用职权罪”被告人(共犯)的庭审在第八法庭开庭,从直播画面上看,旁听席约有几十人。

当时,我手上正好有个类似的案子,想借鉴一下。

直播第59分30秒,尚权毛立新律师披挂上阵,开门见山指出了公诉人《起诉书》中自相矛盾、前后不一之处。

然后,针对控方指控被告人的三个“犯罪后果”(1、张某某遭受损失1000万,2、郑某某遭受损失2600万,3、造成恶劣社会影响)逐一进行论证式反驳、层进式瓦解,有条不紊、气定神闲,其观点之鲜明、逻辑之严谨、语言之简洁流畅,令人耳目一新

其中,不乏精彩之处:

“人家的钱再还给人家,怎么成了你的损失呢?”

“把两个非国家工作人员的行为去‘焊接’到两个警察的滥用职权行为上去,在论证上是极其困难的……”

直播至97分58秒,辩护词发表完毕,旁听席掌声一片,惊动法警“噌”地站了起来。

这是一起典型的刑民交叉案件,涉及到代理、股权、技术合同、商业贿赂(是否有被害人?)等比较繁琐的法律问题。

而在尚权律师手里,这一切驾轻就熟、游刃有余,不得不令人刮目相看。

这场“教科书式”的法庭辩论被我反复欣赏了N遍,获益匪浅、回味无穷,遂产生了亲自拜会这位尚权律师的想法。

毕竟,百闻不如一见!

//初遇尚权:泰山、论坛、交锋!//

2018年6月9日,山东泰安。

尚权与中国政法大学联合举办的“第二届蓟门刑辩沙龙暨三项规程中的刑事证据制度研讨会”在泰山脚下丽景新天地酒店举行。

与会的学界实务界专家有吴宏耀、赵天红、程滔(中国政法大学)戴长林(天津大学)黄晓亮(北京师范大学)胡长龙、冯俊伟(山东大学)奚伟(安徽师范大学)刘晨琦(中国社会科学院)等。

会议开始前一分钟,在喧嚣与嘈杂的会场一角,毛立新律师静静坐在专家席的一端……我走上前去与他寒暄一叙,胸怀一种莫名的激动,那是看一千次直播也体会不到的感觉。

研讨会上,除了学者和律师,山东省公、检、法、司、监,群英毕至,讨论的又是庭审实质化中争议较大的敏感话题:排非、发问、证人出庭、技侦措施、捕诉合一、举证质证认证规则……因而一度气氛热烈、头脑风暴激荡、各类观点交锋、互有碰撞。

交锋与碰撞产生了三个积极成果:

一是促进山东省出台了《关于侦查人员、鉴定人、有专门知识的人出庭的规定(试行)》。

二是揭牌成立了“中国政法大学刑事辩护研究中心泰安研究基地”。

三是激发了我写一篇论文的冲动与灵感。

因为,随着侦查人员、鉴定人、有专门知识的人出庭的常态化,“证人”这个古老的法学概念依然存在,但其内涵与外延均已发生了量变和质变,必须有一个新的概念来总结、归纳、适应这些变化,否则,这一简洁、庄重的法学概念将变得越来越冗长、臃肿、奇葩(已经有高人将之表述为“四类人员”)。

我暂且把这一新概念表述为“证据人”,朱明勇律师肯定并鼓励了我这个想法。

于是,第二天早晨,我怀着初遇尚权的激情与论文写作的灵感,踏上了“雨中登泰山”的步步石阶,去寻觅“会当凌绝顶,一览众山小”的诗圣情怀!

虽然累,但很值!

//初入尚权:香山、论道、酒会!//


2018年7月15日,北京,酷热难耐。

报名参加了中国政法大学在香山举办的“第三期刑事辩护高级研修班”,报到之前,我与几位刑辩律师终于有幸走入位于南新仓大厦五楼的尚权律所内部,零距离感受她的魅力与凉爽。

刚刚从美国归来的毛立新律师顾不得旅途劳顿,亲自接待了我们:座谈、参观、合影、赠书、签名……然后说“我得赶紧回家拿衣服,准备香山研修班的课程,晚上还要陪台湾来的黄致豪律师吃饭。”

当天我们入住香山饭店,我与四川孙汉宗律师同住。

香山三日,围绕着“刑事辩护全覆盖背景下的法律援助技能”这一主题,樊崇义、顾永忠、黄致豪等大咖相继授课。其中,陈瑞华教授的《刑事辩护的证据法思维》、朱明勇律师的《死刑案件的辩护策略》、赵春雨律师《鉴定意见的质证技巧》极大地丰富了我论文写作的思路和素材。

十分幸运的是,吴宏耀院长在开班式上引用了我写的一首小诗“香山夜雨好,清晨酷暑消。刑辩亦如此,洗冤见舜尧!”那是孙汉宗律师还在酣梦中,我晨起爬山时的感悟,随手发到了学员群里,被吴院长无意中发现。

当晚,举办了酒会,庆贺中国政法大学刑辩研究中心成立两周年,同时也是一次“刑辩全覆盖与法律援助的研讨会”。台湾黄致豪律师发表了“胆大心细、身怀绝技、千山我独行,不必相送”刑辩之道论,发人深省!

同样是刑辩律师,人家咋就活得那么滋润洒脱呢?

于是,我也多喝了两杯红酒,并抖胆上台赋诗。

7月18日傍晚,研修班结业颁证典礼,和程滔、赵天红、朱明勇等老师合影留念,我们是第十四组。

由于没看到吴宏耀院长,就给他发了信息,表达致谢,并请求指导论文,吴院长欣然答应。当夜,从北京西站去了秦皇岛,继续游学计划:畅游北戴河,跃马山海关……其间,写出了论文的初稿。

毛立新律师与笔者在尚权所合影

哈佛的老校长雅培·劳伦斯(AbbottLawrence,任期:1909-1933)有云:“大学者,非大楼之谓也,乃大师之谓也”。今有爱大师爱真理之法学领袖更将大学理论加以发展,认为大学之“大”,除了大师、还在于大道、大树、大爱……窃以为所有大学要件,尚权已基本具备:

//尚权之大师//

大师者,世之楷模,学之源出。

刑辩律师的天赋犹如野生的花草,需要大师的修剪。

每年十月的第三个周末,香山红叶烂漫时,各路大师便汇聚在尚权旗下,开坛布道,谓之“尚权刑辩论坛”。

大师来路,择其要者,有北大、清华、人大、法大、南开、天大、华政、西南政、西北政……

读大师的书,听大师的课,走大师的路,与大师合影……人生苦短,此乐何极!

如果你还没有将《监察法》与《刑诉法》融会贯通,那就听听陈卫东大师的讲座。

如果你对“认罪认罚从宽”这一开创性司法实践还不甚了了,那就听听魏晓娜教授的分析。

如果你对“缺席审判”还懵懂少知,那么就接受一下汪海燕院长的点拨。

如果你作为“值班律师”,对是否签字还举棋不定,来,听听程滔、程雷、常铮、张佳华、邓楚开等大腕对你的开导。

如果你不善于演讲,找陈秋实;

如果你不善于质证,找朱桐辉;

如果你不善于排非,找戴长林;

如果你不善于解释法条,找周光权;

如果你不善于交叉询问,找香港的张耀良或者台湾的黄致豪;

如果你不善于掌控全局,随机应变,那么,刘桂明及蔡华的主持风格足以让你醍醐灌顶。

……

总之,刑辩律师才智但有滞碍,尚权总有一款大师使你顺畅,一如身体百病,皆可借相宜运动除之。

这里,还得单表一下樊崇义大师,樊大师不但是中国政法大学教授、国家法律援助研究院名誉院长,还是陈瑞华、张明楷、吴宏耀、王进喜等学界大师的老师,可谓大师之师。今年以来,我一共听了大师四次课,其中北京香山两次、国贸一次、江苏徐州一次。崇义大师年近八旬,每次讲课时精神矍铄、思路开阔,语言幽默,不但是学界泰斗,还是我辈修身养生健体之榜样,毕竟刑辩律师是个体力活,云游八方、纵横四海、无惧群殴、直面活埋,没有一个铁打的好身板,一切便无从谈起。

//尚权之大道//

“尚法为先,权利至上!”

“专心做业务、潜心做学问、热心做公益”

这是尚权的官宣之道。

“尚权所创立伊始确立的刑事辩护专业发展之路,为尚权律师事务所和尚权律师个人的发展奠定了坚实基础。”如顾永忠教授在《胜辩》序言所指出的,尚权之大道是从立所之初就一以贯之,从未改变,可谓真正的初心不忘!

尚权的发展目标,是坚持只做刑事业务,坚定不移地走专业化道路,将尚权打造成为一家没有围墙的、具有广泛影响力和美誉度的刑辩大学。尚权的业务学习、刑辩沙龙、刑辩论坛等活动,均无偿对外开放,每年更新的《尚权刑事辩护指引》等业务资料也完全无偿提供给同行。

尚权办案、做业务,并非单纯以赚钱为目的,更重社会价值、法治意义。尚权所有的公益和学术活动完全是非营利,追求的是影响力和社会美誉度。尚权的品牌、理念、价值观、公益精神声名远播,为刑辩律师群体所仰慕。

由此可见,尚权之大道几近于大学之道,在明明德、在亲民、在止于至善!

//尚权之大树//

大树者,大师栽培于大道,冠盖相望、栋梁之才也!

尚权律所内可称为大树者,除创始人张青松、主任毛立新外,还有王耀刚、高文龙、张宇鹏、巩志芳、张雨、蔡华、常铮、谢彤、张兴梅等知名律师。其中,刘文元律师是最为沧桑的一株大树,他亲历并见证了京城律所的风风雨雨、兴衰起伏。

尚权律所外围也分布着一批大树:撇下“京城四少”不说,今年3月,尚权举办了首届“刑辩十人谈”,与会者有杨矿生、许兰亭、钱列阳、郝春莉、刘卫东、王兆峰、赵运恒、朱勇辉、毛洪涛刑辩界大树等。

除了大树,还有中树和律苗:

张旭华(西南政法大学刑侦专业硕士)、于天淼(北京师范大学诉讼法学硕士,曾留学欧洲)、潘熠(中国政法大学证据法学硕士)、张俏(中国人民大学刑法学硕士)、胡佼松(西南政法大学法学硕士)、张楠楠(中国政法大学硕士,前法官、前检察官)、迪力亚(中国人民公安大学刑事诉讼法学硕士)等一批后起之秀正在加速崛起,日益融入大树之林。

//尚权之大爱//

大爱者,真理必信、私心务去、人性升华也!

尚权律师对每一个接办的刑事案件,都倾注了全部的爱。

在为福建缪新华案辩护过程中,尚权律师除了正常的庭审辅导和沟通外,在庭前会见时将其父在一年多已经去世的噩耗予以转告,以防止其在开庭时情绪失控……人性关怀,尚权之爱如此其深也!

黄湘萍律师不幸离世,蔡华律师主动接替为缪徳树辩护;谢燕娜律师正休产假,改由高文龙律师继续为缪进加辩护……生死接力,尚权大爱如此其壮也!

冤案平反后,缪家人本想在中午宴请答谢尚权律师,但考虑到他们急切的返乡心情以及还有几个小时的车程,毛立新主任代表所有律师婉言谢绝了。中午几个律师自己吃了午饭,收拾好行李,拖着疲惫的身躯,同样踏上归程……默默离去,尚权大爱如此无私也!

尚权创始人张青松律师总结了三点“爱的感悟”:

首先,刑辩律师应当悲天悯人,愿意帮助所有的弱者,而且是永远代表着全人类去爱那个最不应该爱的同类。

其次,必须具备家国情怀,希望国家进步,世界大同。

最后,爱的不可替代性:经验可能会被取代,作为人类的特有情感——爱,是计算机可能无法取代的。

如《罗马书》13章10节所记“爱是不加害与人的,所以爱就完全了律法。”(Lovedoes no wrong to a neighbor. Therefore love is the fulfillment of thelaw.)

朱明勇律师与笔者在尚权刑辩夜话合影

回望2018,无意中走入尚权之门,小有收获,现总结如下:

//发表了一篇法学论文//

拙作《基于三项规程的证据人概念建构》被《第十二届尚权刑辩论坛论文集》收录,能与黄荣昌、徐宗新、陈邦达等法学名家的文章合集,非常有成就感,也算交上了一份答卷。

//实践了一种游学模式//

陈有西律师的观点:“司法的一个重要原则是亲为。”

求学求知,又何不若此?

当你跋山涉水,亲身奔走于大道、驻足于大树、见到你十分相见的大师之时,才能对泰山之高、香山之美、日出之壮观、红叶之绚烂真正有所领悟!

此时此刻,你心中激发的大情怀,绝非仅仅一句“士不可以不弘毅,仁以为己任,不亦重乎?死而后已,不亦远乎?”所能涵盖。

经验告诉我们,人在旅途之中,身体处于战时状态,大脑处于激发状态,天然适合学习与决断。朱明勇律师正是在一次旅途的清晨,做出了“舍鱼而取熊掌”的明智抉择。(见《无罪辩护》序言)

正所谓:学得刻苦、游得潇洒,学而不游则罔,游而不学则殆!

//激发了一腔跨年豪情//

2018,

这一年,刘忠林、李锦莲、张文中、金哲红等蒙冤者相继被宣告无罪,沉冤昭雪。

这一年,中央民营企业座谈会召开,强调要“甄别纠正一批侵害企业产权的错案冤案”。

这一年,《我不是药神》被高调搬上银幕并荣获大奖,尚权律师作为幕后英雄却依然低调,每天不懈推进法治半毫米。

这一年,《人民陪审员法》横空出世,“人民监督员”被正式写入《人民检察院组织法》……中国特色民主法治的滚滚车轮正在沿着不同于哈佛耶鲁毕业生们设想的大道上,向着光明与真理砥砺前行……

作为刑辩律师,

我们无愧于法律!

我们无愧于历史!

我们无愧于良心!

方今天下,舍我其谁?吾何为不豫?

2018,尚权,我的大学!

谢谢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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