律师制造舆论压力影响办案|2019首例罚单高调开出!
今天(1月24日)湖南省长沙市司法局在其官方网站首页“工作要闻”栏目高调报道“对违规律师开出全省2019年首例罚单”。
报道称,1月21日,长沙市司法局做出长司罚决[2019]1号行政处罚决定,依法给予湖南大相正行律师事务所蔡 瑛律师停止执业三个月的行政处罚,这是新组建的市司法局开出的第一例罚单,也是2019年湖南省对律师给予行政处罚的第一起案件。
早在处罚第二天,长沙市司法局就向各律师事务所书面通报了有关情况。
通报显示——
2017年以来,蔡瑛律师持续在其名为“蔡瑛律师的博客”的新浪博客上对其本人及其他律师正在办理的案件发表文字信息,对案件进行有误导性的宣传和评论,制造舆论压力,影响司法机关依法办理案件。根据《律师执业管理办法》第三十八条、第五十三条和《律师事务所违法行为处罚办法》第十四条第三项之规定,该行为应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律师法》第四十九条第一款第(一)项规定予以处罚。
鉴于蔡瑛律师主动报告,认错态度诚恳,并积极配合司法行政机关调查,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第二十七条和《律师和律师事务所违法行为处罚办法》第三十八条之规定,依法可以从轻或减轻处罚。依据《律师法》第四十九条第一款第(一)项和司法部《律师和律师事务所违法行为处罚办法》第三十八条第(二)项的规定,经市司法局局长办公会集体研究决定:给予蔡瑛律师停止执业三个月的行政处罚。
【法条链接】
《律师执业管理办法》第三十八条 律师应当依照法定程序履行职责,不得以下列不正当方式影响依法办理案件:
(一)未经当事人委托或者法律援助机构指派,以律师名义为当事人提供法律服务、介入案件,干扰依法办理案件;
(二)对本人或者其他律师正在办理的案件进行歪曲、有误导性的宣传和评论,恶意炒作案件;
(三)以串联组团、联署签名、发表公开信、组织网上聚集、声援等方式或者借个案研讨之名,制造舆论压力,攻击、诋毁司法机关和司法制度;
(四)违反规定披露、散布不公开审理案件的信息、材料,或者本人、其他律师在办案过程中获悉的有关案件重要信息、证据材料。
通报介绍——
2018年,长沙律协共处理举报投诉案件74件,立案调查40件,做出行业处分决定17件。
长沙市司法局共处理举报投诉案件57件,立案调查11件,做出行政处罚决定8件,上报省厅吊销执业证书2件。
对蔡瑛律师的行政处罚是长沙市司法局今年做出的第一件行政处罚案件。
通报希望——
各律师事务所要通过行政处罚案例,加强对《律师法》、《律师事务所管理办法》、《律师执业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的学习,全面掌握执业应遵守的法律、纪律和规范内容,引以为戒,举一反三,增强律师依法执业意识,坚守律师执业红线,严防违法情况发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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