司法部推介!江苏公职律师吴峰一线服务疫情防控和经济发展
今天(4月23日),司法部发布第三批疫情防控和企业复工复产律师公益法律服务指导案例。南京市律师协会公职律师委员会副主任、公职律师吴峰认真贯彻党委政府疫情防控决策部署,积极履行公职律师职责,依法预防化解大量基层矛盾纠纷的典型案例被重点推介。全文如下:
公职律师多措并举
预防化解基层矛盾
【关键词】基层矛盾 涉农经济
【案情概况】
南京市浦口区永宁街道党工委副书记吴峰是奋战在基层一线的公职律师。疫情防控期间,他认真贯彻党委政府疫情防控决策部署,积极履行公职律师职责,依法预防化解大量基层矛盾纠纷。
一
依法实施防疫措施
有效预防矛盾纠纷
农村街道多处于跨省交界处,紧邻国道交通,人流车流管理压力大,疫情防控工作稍有疏忽将产生较大矛盾纠纷。
吴峰认真研究了《突发事件应对法》《传染病防治法》等法律法规和江苏省重大突发公共卫生事件一级响应机制有关规定,第一时间制定了“防疫+法治”双同步工作法,即:防疫决策落实,同步加强农村群众法治宣传;管控措施执行,同步加强防疫工作人员法治教育。疫情防控期间,双同步工作有效预防了一线矛盾纠纷的产生。
2月24日,全国人大常委会通过《关于全面禁止非法野生动物交易、革除滥食野生动物陋习、切实保障人民群众生命健康安全的决定》后,吴峰律师发现,一些宣传报道将中华鳖、梅花鹿、蓝孔雀等纳入野生动物禁食名单,他敏锐地觉察到这可能引发的矛盾纠纷:一是永宁街道倚靠老山山脉和滁河水系,村民时有捕食黑眉锦蛇、刺猬、山雀、青蛙等行为;二是街道内“稻鳖共作”试点养殖户刚刚扩大了近千亩养殖规模;三是街道里有2家梅花鹿、蓝孔雀农庄养殖中心,可能因政策调整产生较大损失。
指导社区开展涉农经济恢复
为此,吴峰及时组织47名网格员发放1000余份宣传材料,加强村民法治宣传教育,坚决革除滥食野生动物陋习;加强野生动物保护法律法规的研究,在国家农业农村部出台《关于贯彻落实<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全面禁止非法野生动物交易、革除滥食野生动物陋习、切实保障人民群众生命健康安全的决定>进一步加强水生野生动物保护管理的通知》后,第一时间深入“稻鳖共作”养殖户,深入细致解读《通知》关于“中华鳖、乌龟等列入水生动物相关名录的两栖爬行类动物,按照水生动物管理”的相关规定,帮助养殖户消除顾虑,重树养殖信心;同时,积极主动加强对梅花鹿、蓝孔雀等特禽养殖农户的法律政策宣传,在明确坚决执行全国人大常委会《决定》要求的同时,耐心细致地做好思想工作,提出依法调整为观赏用途等转型方案,切实稳定养殖户心绪,及时预防矛盾纠纷。
二
开设普法讲堂
帮助企业复工复产
“做好农村街道企业复工复产工作的法律参谋和助手,是党员律师的使命担当。”自2月23日起,吴峰推出每周一期的“涉疫普法微讲堂”,围绕疫情引发合同履行、劳动劳务、侵权损害、租赁等企业高度关注的法律问题,进行生动细致地讲解、开展互动讨论。同时,吴峰牵头街道司法所、综治办组建街道法律服务小组,针对企业矛盾纠纷和风险隐患进行分析研判、提出法律意见,指导企业与街道工业、农业条口服务小组建立工作联系,为中小企业提供“零距离”法律服务。
开设六期“涉疫普法微讲堂”
针对当地比较突出的“双向”矛盾,即:滞留家乡无法返回外地企业复工的人员面临失业问题,本地企业聘用外地工人无法及时返岗面临用工问题,吴峰提出开展“就业服务不打烊、网上招聘不停歇”线上求职招聘,自2月27日起,组织21家企业推出240个岗位,统一组织线上公开集中招聘,较好解决了企业用工难和居民就业难问题,目前永宁街道129家企业已全面复工复产。
三
法律深入网格
服务涉农经济恢复
永宁街道坚持“生态立街、农业铸牌、旅游富民”的发展定位,建设永宁休闲旅游特色镇,项目总投资20.2亿元人民币,2019年接待游客104万人次,实现休闲农业综合收入约3.6亿元,获评“中国最美村镇”“一带一路”最美驿站“最佳线路”。但因新冠肺炎疫情,永宁涉农经济按下了“暂停键”。
现场指挥调度景区疫情管控
吴峰在走访中发现,辖区内3171亩约10余万斤养殖青虾滞销,约有1.6万亩的雪松将错过最好的种植销售时机,占地10000亩的巨型油菜花海游乐园可能失去当年的旅游佳期,基层群众心急如焚,吴峰适时提出了“从疫情中唤醒,永宁吹响复苏号角!”的口号,一方面帮助农民解决销售问题,发动党员网络推销、请媒体帮忙,做起了不赚差价的 “中间商”;另一方面研究提出依法加强油菜花景区疫情管控措施,加强人流车流管控,完善优化景区疫情防控知识宣传,依法文明劝导维护秩序等,切实做到疫情预防不放松、依法管控不错位、农旅发展不延误。
3月20日,万亩油菜园的“油菜笑脸”悄然绽放喜迎游客,永宁涉农经济市场稳步安全加快复苏。
【案例评析】
本案是基层一线公职律师立足工作岗位,推动所在街道依法防控疫情和依法治理的案例。疫情防控的前沿在基层。本案中,吴峰作为基层农村街道党工委副书记,在做好疫情防控统筹协调、指挥调度、督促检查等工作的同时,认真履行公职律师职责,针对疫情防控期间农村街道面临的基层群众法治意识不强沟通难、涉农经济受物流影响恢复难、农村小微企业受疫情影响复产难等突出问题,采用群众喜闻乐见的形式开展法治宣传,深入群众、企业帮助解决困难,及时有效预防化解矛盾风险,把疫情防控和矛盾纠纷化解纳入法治轨道,为永宁疫情防控和振兴发展提供了良好法律服务和法治保障。
【相关链接】
事业编制人员可以申请公职律师吗?省司法厅“政风热线”详细解答
小编微信:z181680541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