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国仅10篇,她们这篇探讨“工程索赔的逾期失权”的文章获奖了!
刚刚,《中国建设工程法律评论》2019-2020年度有奖征文获奖名单公示。江苏路漫律师事务所钱宇弘、邓小芹撰写的《逾期索赔失权条款法律适用分析》一文脱颖而出。
《中国建设工程法律评论》(以下简称《评论》)创办于2010年,是中国大陆目前唯一的建设工程法律连续出版物。自2014年起,《评论》持续举办年度征文比赛。征文主办单位为法律出版社,入围文章由最高人民法院民事审判第一庭独立评审。征文比赛有效地促进了建设工程法律界的交流,取得了良好的业界评价和社会反响。
2019-2020年度征文活动自2019年6月18日起至2019年10月31日止,共收到文章69篇。《评论》编委会二十三位编委对全部69篇文章进行了初审,再经最高人民法院民事审判第一庭独立评审后,最终评选出10篇获奖文章。
江苏路漫律师事务所主任,创始合伙人;路漫律师品牌机构联合创始人;法律硕士,三级律师,国家二级心理咨询师,中国民主建国会会员。
系江苏省律协建设工程与房地产领域专家讲师,获得“江苏省南京市玄武区优秀律师”、“2016-2018南京市十佳女律师”等荣誉称号,担任南京市律师协会建设工程法律专业委员会副主任、路漫律师品牌机构建设工程业务委员会主任,镇江仲裁委员会仲裁员。
钱宇弘律师在建设工程与房地产法律领域造诣颇深,发表过近三十万字的专业文章,2019年10月作为第一作者,与邓小芹律师共同编著出版专业书籍《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纠纷案件适用法律问题的解释(二)实务解读》。
路漫•江苏路漫律师事务所建工部部长律师,江苏省律师协会项目投融资与项目建设委员会委员,南京市律师协会建设工程委员会委员,路漫·建设工程业务委员会委员及路漫房地产专业委员会委员。
2015年获得“2013年-2015年度南京市优秀青年律师”;2018年被评为“路漫品牌金牌律师”;2018年被评为“南京市玄武区2018年度十佳女律师”。
邓小芹毕业于西南政法大学,硕士学历,并取得二级建造师执业资格证书。加入路漫律所以来,潜心研究建工专业问题,撰写建设工程论文二十余万字,并与钱宇弘主任精诚合作,顺利完成书籍《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纠纷案件适用法律问题的解释(二)实务解读》的编著工作。
【内容摘要】 建设工程施工合同逾期索赔失权的约定条款是否符合现行法律规定?是否具有法律效力?对这一问题法学理论界与司法实务界一直存在较大争议,对该约定条款中索赔期限的性质认识不一,司法裁判观点更是千差万别。我们经分析研究认为:逾期索赔失权条款作为当事人真实意思表示,具有其法律效力,可作为被索赔方对抗索赔主张的抗辩理由。如索赔方迟延提出抗辩有合理理由的,则索赔请求权不丧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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