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抵制最低价中标竞争行为!重庆律协也发声了

懂律师的记者👉 律媒智库 2021-09-27




优质服务、合理收费,是维护律师行业持续健康发展的基础。最低价恶性竞争,违反公平竞争和诚信原则,而且严重损害当事人利益。

近两年来,青岛、福州、长沙等地律协积极行动,遏制恶意低价竞争行为。昨天(6月9日),重庆市律师协会也发布《抵制最低价中标竞争行为倡议书》,共同维护行业的整体利益,促进行业的健康发展。





抵制最低价中标竞争行为

 倡议书 

全市各律师事务所及广大律师:

近几年来,部分法律服务消费者在招投标、比选及竞争性谈判选聘律师事务所的活动中,简单采用“最低价中标”的评标方法,把价格当作评标的唯一标准,导致少数律师事务所在参与上述选聘活动时,以明显低于市场成本的低价争揽业务。此类现象引发行业内外普遍关注,要求市律师协会依法规范,切实维护律师行业公平竞争的发展秩序和良好的社会形象。

针对最低价恶性竞争现象,人民日报曾多次刊文,强烈呼吁改变“最低价中标”原则。在法律服务领域,全面提升法律服务质量是全社会对律师行业的期许和要求,“优质优价、优价优先”理念已经渐入人心。市律师协会将不断完善法律服务质量评价体系,规范律师事务所收费及服务行为,鼓励支持当事人采取“综合评分法”“经评审的平均投标价法”等方法选聘律师事务所提供专业的法律服务。

优质服务、合理收费,是维护律师行业持续健康发展的基础。律师事务所若以明显低于市场成本或市场平均合理利润的低价获取业务,容易导致指派律师在服务过程中不认真履行勤勉尽责义务,降低服务质量。这不仅违反公平竞争和诚信原则,而且严重损害当事人利益。长此以往,势必会导致行业陷入低价竞争与低质服务的恶性循环,损害律师服务的专业价值、职业声誉和行业形象,恶化律师执业生态,严重影响行业的可持续发展。

为维护律师行业良性竞争秩序,维护律师职业尊荣,保障高品质的专业服务,推进律师行业转型升级和高质量发展,构建内陆开放法律服务高地,打造长江上游法律服务中心,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律师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价格法》《司法部关于反对律师行业不正当竞争行为的若干规定》《律师职业道德和执业纪律规范》和《律师执业行为规范(试行)》,市律师协会向全市律师事务所和广大律师发出如下倡议,以期凝聚共识:

自觉遵守律师行业服务标准,坚持优质优价原则,不参与直接或变相以价格作为唯一评标方法的选聘活动,积极支持和主动配合市律师协会加强对低价恶性竞争行为及代理不尽责行为的行业自律管理。

真诚欢迎全市律所和律师带头承诺维护行业的整体利益,促进行业的健康发展。

重庆市律师协会

2020年6月9日


来源:重庆律协

【相关链接】

2019年10月29日,青岛市律师协会会长王亚平亮相全国律协新闻发布会,介绍青岛市律协联合相关部门发布的《关于规范律师行业竞争行为实施意见》的相关情况。

2017年11月23日,全国律协举行例行新闻发布会,第一次邀请地方律协会长到会发布。会上,福州律协会长许 明详细介绍了协会在改善执业环境方面所作的努力。其中一个重要内容就是关于发出倡议共同抵制同行业之间的低价恶性竞争,维护律师行业公平竞争的秩序的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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小编微信:z181680541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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