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事 | 黄爱军任苏州市委政法委书记
7月6日下午,苏州全市政法领导干部会议召开,宣布关于市委政法委主要领导调整的决定。
市委决定:
黄爱军同志任市委政法委书记;
免去徐美健同志市委政法委书记职务。
省委常委、市委书记许昆林出席会议并讲话。
许昆林指出
这次市委政法委书记的调整,是市委根据全市政法工作需要,慎重研究作出的决定。全市政法系统尤其是各级领导干部,要以高度的政治责任感,讲党性、讲大局、讲纪律,坚决贯彻好市委的决策意图,以实际行动确保各项工作平稳过渡。
许昆林要求
★ 要坚持旗帜鲜明讲政治,永葆政法队伍先进性纯洁性
紧紧抓住巩固政法队伍教育整顿成果的契机,进一步筑牢“政法姓党”的根和魂,持续推进党史学习教育,做好教育整顿持续整改和回头看工作,引领全市政法干警牢记新时代政法机关的初心使命,更加扎实、更加深入学习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习近平法治思想、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新时代政法工作重要论述和视察江苏重要讲话指示精神等,切实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永葆政法队伍先进性、纯洁性。
大兴实干之风,在全市政法队伍中大力弘扬苏州“三大法宝”精神,着力形成一套规范权力运行、符合苏州实际、真正解决问题的制度机制。
坚持“忠诚干净担当”的标准,加强成果转化,重点解决一批理想信念动摇、纪律规矩松弛的突出问题,选树一批政治忠诚、立场坚定、担当作为的优秀典型,持续打造新时代苏州政法铁军,不断提升政法队伍建设水平。
★ 要聚焦深化“善治之城”建设,推动政法工作更高质量发展
坚持统筹发展和安全,不断提高社会治理现代化水平,努力以建设高水平善治之城的实际成效,奋力担当“争当表率、争做示范、走在前列”的历史使命。
主动适应市域社会治理面临的复杂局面,锚定争创“市域社会治理现代化示范城市”的目标定位,全面推进“苏城善治”品牌建设,努力构建苏州特色的“共建共治共享”社会治理新格局。
积极服务保障长三角一体化发展国家战略,更加主动推进沪苏同城化,拓展深化长三角执法司法协作联动,不断加强对民营经济、生态环保、知识产权等领域的司法服务力度,切实维护企业与企业家合法权益,为各类市场主体投资兴业营造稳定、公平、透明、可预期的法治营商环境。
深入推进政法领域“放管服”改革,不断优化政法公共服务机制,持续拓展公共法律服务范围,助力和融入全市政务服务“一网通办”、城市运行“一网统管”,着力提升人民群众的获得感和便利度。
★ 要加强班子作风能力建设,锻造坚强有力的领导集体
认真贯彻民主集中制原则,重大决策要广泛听取意见,做到科学决策、民主决策、依法决策。
坚持和完善集体领导和个人分工负责相结合的制度,主要领导担负起抓班子、带队伍、促发展的重要职责,其他班子成员全力支持配合主要领导开展工作,共同把领导班子建设成为凝聚力战斗力强、干部群众拥护信任、整体功能有效发挥的坚强领导集体。
黄爱军表示
衷心拥护、坚决服从市委决定,深感责任重大,使命光荣。将把今天作为一个新的起点,在市委的坚强领导下,以昂扬向上的事业激情奋力推动政法工作高质量发展,为苏州建设社会主义现代化强市提供坚强政法支撑,向市委市政府和全市人民交出一份满意答卷。
必须坚持党的绝对领导,深刻学习领会习近平总书记“七一”重要讲话精神和有关政法工作的系列重要讲话精神,永葆政法机关绝对忠诚、绝对纯洁、绝对可靠的政治本色。
必须服从服务全市大局,认真贯彻昆林书记讲话要求,秉持为人民服务的根本宗旨,以争创市域社会治理现代化示范城市为目标,坚持为全市发展营造更优的法治化营商环境,通过政法事业的高质量发展扎实服务保障城市发展。
必须坚决遵守法律法规,深入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带头尊崇法治、敬畏法律,带头学习法律、掌握法律,带头遵纪守法、捍卫法治,带头厉行法治、依法办事,带头树牢法律红线意识,把对法治的尊崇、对法律的敬畏转化成思维方式和行为方式。
必须加强政法队伍建设,全力统筹好政法各部门的力量,协同推进政法领域全面深化改革,进一步完善政法工作的体制机制;坚持以开展政法队伍教育整顿为牵引,打造风清气正、充满活力的新时代政法铁军。
徐美健表示
坚决拥护和服从市委决定。回顾担任政法委书记两年多的时间,在市委正确领导下,苏州政法工作整体水平继续走在全省全国前列,面对大战大考,大家迎难而上、勇于担当,用自己的“辛苦指数”换来了社会的“安全指数”、百姓的“幸福指数”。希望政法各单位和委机关的同志们支持爱军同志的工作,凝心聚力、开拓创新、奋力拼搏,为建设向世界展示最美窗口的现代化强市作出更多的政法贡献。
副市长、市公安局局长江海,市中级人民法院院长徐清宇、市检察院检察长李军、市信访局、市司法局、市国安局主要负责同志、市委国安办副主任以及市委政法委全体机关干部参加会议。
来源:苏州政法 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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