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学家!石泰峰任中国社会科学院院长,曾在江苏担任省长
刚刚,国务院官方网站公布消息《国务院任免国家工作人员(2022年5月17日) 》。
任命徐成光为交通运输部副部长;任命石泰峰为中国社会科学院院长。
免去林 锐的公安部副部长职务;免去刘 伟的应急管理部副部长职务;免去刘桂平的中国人民银行副行长职务;免去谢伏瞻的中国社会科学院院长职务;免去姜 辉的中国社会科学院副院长、当代中国研究所所长职务;免去李 平的科技日报社社长职务;免去李新明的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副政委职务。
石泰峰,男,汉族,1956年9月生,山西榆社人,中共党员,研究生学历,法学硕士,教授,博士生导师,享受国务院政府特殊津贴。
曾任中央党校政法教研部主任、组织部部长,1999年11月后任中央党校校务委员会委员,中央党校副校长,江苏省委常委、组织部长,江苏省委副书记、组织部部长、苏州市委书记、省委党校校长等职务。2015年12月任江苏省委副书记、代省长,2016年1月任江苏省委副书记、省长。2017年4月任宁夏自治区党委书记,2017年6月任宁夏自治区党委书记、区人大常委会主任。2019年10月任内蒙古自治区党委书记、区人大常委会主任候选人,2020年1月任内蒙古自治区党委书记、区人大常委会主任。2022年4月任中国社会科学院院长、党组书记。
党的十八大代表、党的十九大代表,第十八届中央候补委员、十九届中央委员,第十一届、第十二届、第十三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代表,第十一届全国人大常委、法律委员会委员。
主要研究领域是法理学、法律社会学、比较法和当代中国法治化问题。主要研究成果有:《跨越文明的误区——现代西方法律人类学》、《资本主义市场经济立法》、《中国社会主义法制建设概论》、《社会主义法治概论》、《政治体制改革和民主法制建设》、《全球化与法律文化冲突》、《依法治国与制度创新》、《论中国共产党依法执政》、《WTO与当代中国法制新发展》等。
(简历来源:中国社会科学院网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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