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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法学会2022年度部级法学研究课题立项公示公告

关注法治→ 律媒智库 2023-08-25


中国法学会

2022年度部级法学研究课题

立项公示公告

2022年2月11日,《中国法学会2022年度部级法学研究课题申报公告》发布。截至5月31日,共收到1042件课题申请。6月1日-10日初审,发现362件申请因未能按要求提交研究成果或查重报告不合格等原因无效,680件有效申请进入专家评审环节。6月22日-7月10日,115位评审专家在课题管理系统中进行在线匿名评审。7月14日召开定评会,综合分析匿名评审阶段各课题的总分排序和评审意见、成果与课题指南的契合度、成果的可转化性等因素,提出了拟立项名单。8月24日,经中国法学会党组会议审定,拟设立中国法学会2022年度部级法学研究课题191项,其中资助课题79项(含重大课题2项,重点课题12项,一般课题57项,青年调研课题6项,基础研究重点激励课题2项),自选课题112项(见附件1)。

本次课题评审将政治方向正确作为首要标准,坚持公开公平公正、宽严适度原则,鼓励青年学者,强调学术规范。

具体评审工作采取了以下步骤和方法:

1.评审专家在课题管理系统中进行双向匿名通讯评审。评审指标主要涉及申报课题与招标的契合程度、成果的学术和社会价值、创新性、可靠性、规范性、可转化性、难易程度等。

2.原则上申报同一选题的全部申请作为一组,同一选题申请数量过大的分为两组。每组由三位同行专家进行评审,按专家评分总得分从高到低排序。

3.在中国法学会分管会领导主持下召开定评会,研究课题评定方案,提出拟立项名单。

4.拟立项名单报学会党组会议审定。

5.拟立项名单公示,接受社会监督。

课题申请人可登录中国法学会部级法学研究课题管理系(https://210.12.173.249:8843)查询有关本人申请的专家评分和评审意见。

拟立项课题申请人请于2022年9月4日前通过中国法学会部级法学研究课题管理系统提交如下材料:

1.中国法学会2022年度部级法学研究课题申请书(拟立项用)。申请人从中国法学会部级法学研究课题管理系统导出并打印,经人事关系所在单位及其科研管理部门、财务部门审核盖章后(自选课题无需财务部门盖章),上传扫描件。申请书中的“表六、经费管理”(自选课题无需填写此栏目),请参考《中国法学会部级法学研究课题经费管理办法》(附件2)填写。

2.至少1份成果要报。成果要报每份3500字左右,应选取研究成果中最有决策咨询性的部分,针对当前和今后一个时期我国法治建设中迫切需要解决的重大理论和实践问题提出对策建议,突出问题意识,文风朴实,语言精练,不需要对整个课题成果进行凝练。

立项公示期为2022年8月26日-9月4日。

联系人:姚国艳

联系电话:010-66173342

课题管理系统技术支持:13522060184

附件(点击下载):

1.中国法学会2022年度部级法学研究课题立项公示名单

2.中国法学会部级法学研究课题经费管理办法

 中国法学会

2022年8月26日


附件1

中国法学会2022年度部级法学研究课题立项公示名单
重大课题
序号课题名称主持人工作单位及职务职称
1习近平法治思想对马克思主义法治理论的原创性贡献研究——以马克思主义法治理论中国化为逻辑进路迟方旭兰州大学法学院教授
2人大预算审查监督中全过程人民民主的法治保障研究陈治西南政法大学经济法学院教授
重点课题
序号课题名称主持人工作单位及职务职称
3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的内源与外力蔡科云新疆大学法学院教授
4习近平法治思想对中华优秀传统法律文化的传承与发展研究姜保忠河南财经政法大学刑事司法学院教授
5加强市域治理现代化法治服务保障调研报告——以河北省为例梁平华北电力大学法政系教授
6国家治理能力视域下地方立法能力现代化建设策略研究张琼西南政法大学行政法学院讲师
7传统中国乡村的习惯法与社会秩序:基于华北农村的法社会学调查肖盼晴华中师范大学中国农村研究院副教授 
8人大主导的法治政府评估模式研究刘昕苗仲恺农业工程学院马克思主义学院讲师
9地方立法能力评估指标体系研究苗壮烟台大学法学院讲师
10守法模式及其立法运用研究陈曦深圳大学法学院特聘副研究员
11统筹推进国内法治与涉外法治背景下国际条约的司法适用问题研究陈国军华东政法大学国际法学院副教授
12后员额制背景下法官选任模式与养成机制优化研究余晓龙山东法官培训学院副教授
13坚持抓住领导干部这个“关键少数”——以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评估指标体系构建为视角曹鎏中国政法大学法治政府研究院教授
14党内法规体系概念的反思与重构魏治勋上海政法学院法律学院教授
一般课题
序号课题名称主持人工作单位及职务职称
15论党政机关联合制定文件的司法适用樊英重庆大学法学院助理研究员
16“特别重大事项”立法权研究汪全军湖南大学法学院副教授
17人大及其常委会重大事项决定权地方立法研究吴晓旭河南中医药大学管理学院讲师
18面向共同富裕的农村宅基地使用权运行法治保障研究胡建浙江理工大学法政学院副教授
19人民法院防止返贫的司法策略——基于2020-2021年间208份裁判文书的实证研究周林华中师范大学法学院讲师
20机构养老法律问题研究谭吉西南政法大学人工智能法学院讲师
21社会组织政治参与及法治保障研究田新朝广东技术师范大学管理学院教授
22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经济特区立法变通经验研究王建学天津大学法学院教授
23香港特区维护国家安全的双轨刑事管辖机制研究——以中央对香港行使全面管治权为核心孙潇琳西北大学法学院讲师
24粤港澳大湾区知识产权协同机制的“软法”治理研究董凡广东技术师范大学法学与知识产权学院讲师
25横琴粤澳深度合作区建设面临的公法问题及其解决康骁广东外语外贸大学法学院助理研究员
26营商环境法治化与商事法律制度现代化研究陆卫民上海市第一中级人民法院党组书记、院长
27营商环境法治化视域下公司股份回赎制度优化研究薛亦飒中国人民大学法学院博士后、讲师
28公司法修订背景下股东治理协议制度构建王真真华东政法大学公共法律服务学院助理研究员
29人工智能国家安全风险及其治理体系研究冯洁天津商业大学法学院讲师
30数字法治体系建设的高效协同机制研究冯姣浙江财经大学法学院副教授
31轻罪背景下深化刑法立法领域改革研究刘传稿首都经济贸易大学法学院讲师
32刑事案件GPS数据收集的程序规制陈恋西南石油大学法学院讲师
33我国缓刑犯社区矫正制度创新研究张雍锭中国人民公安大学犯罪学学院讲师
34律师庭外言论规则研究   ——以辩护律师为考察对象张培广西中医药大学马克思主义学院讲师
35律师辩护全覆盖试点效果实证研究李国华西北大学法学院讲师
36数字时代创新范式视域下健全反垄断体制机制研究郭玉新四川大学法学院讲师
37数据要素市场行政壁垒法律规制研究丁瑶华东政法大学经济法学院博士研究生
38新时代下健全著作权集体管理体制机制研究赵一洲中国人民大学知识产权学院博士研究生
39新时代中国特色知识产权法理论体系及其构建徐家力北京科技大学文法学院教授
40中国知识产权惩罚性赔偿的倍数标准研究商建刚上海政法学院经济法学院副教授
41云计算平台著作权侵权责任的规范构造与认定路径宋春雨中国政法大学民商经济法学院博士研究生
42数字政府建设中的人工干预机制配置研究施立栋苏州大学王健法学院、苏州大学公法研究中心副教授
43数字政府建设的法治保障研究王红建郑州大学法学院教授
44新时代法治建设中的诉源治理:经验生成、法理重塑与路径完善王聪湖南大学法学院助理教授
45诉源治理下区块链智能合约的实践运行——以西湖法院的探索为中心毛志军杭州市西湖区人民法院三级高级法官
46民法典中的法律拟制规范研究李伟伟中国政法大学民商经济法学院博士研究生
47我国民法典编纂的经验研究   --以不确定法律概念为中心张弓长北京林业大学人文社会科学院讲师
48民法典编纂中的功能主义民法学申晨武汉大学法学院讲师
49经济法体系构造研究:理论反思与完善路径杨尊源中国政法大学民商经济法学院博士研究生
50中国知识产权法的法典化路径研究卢结华佛山科学技术学院法学与知识产权学院讲师
51商事部门法法典化研究——以破产法为线索蔚泽洋吉林大学法学院博士研究生
52健全金融市场基础设施的危机处置应对机制研究张阳武汉大学法学院讲师
53应急处置措施的司法审查体系化研究——基于621份裁判文书的实证分析金晓伟中共浙江省委党校讲师
54海上交通肇事犯罪认定的形式化症结及教义学纠偏马永强大连海事大学法学院讲师
55数据要素市场化配置视角下个人信息处理规则的设计沈浩蓝西南政法大学民商法学院博士研究生
56数字经济税收法律治理的中国方略研究褚睿刚首都经济贸易大学法学院讲师
57WTO协定下数据跨境流动的规制局限及完善方案研究刘影北京理工大学法学院助理教授
58数字经济时代税法认识论的调试与革新张馨予华东政法大学助理研究员
59数字经济法治保障研究:企业数据访问规则的构建付新华北京交通大学法学院讲师
60多元数据财产权法律制度研究衣俊霖上海交通大学凯原法学院博士研究生
61数据与信息的刑法区分性保护研究熊波华东政法大学刑事法学院副教授
62利益均衡视角下数据产权的分类分层实现及其规范展开徐玖玖中国社会科学院法学研究所助理研究员
63数字金融监管困局及其法律规制研究郝志斌西南政法大学经济法学院讲师
64互联网金融直接融资税收征管法律规制研究曾远西南政法大学经济法学院讲师
65反制裁追偿诉讼制度的功能定位与完善路径刘桂强复旦大学法学院师资博士后
66俄罗斯反制裁法律体系构建及对我国的启示张悦佛山科学技术学院法学与知识产权学院讲师
67涉外法治战略中的商事争端解决机制研究   ——以中国国际商事法庭为例王晶北京理工大学助理研究员
68中国境外投资利益保护问题研究—以中国BIT限制性争端解决机制为视角杜娟西安交通大学法学院助理教授
69全球治理体系下缔约方联合解释规则及中国参与路径研究娄卫阳上海财经大学博士后
70完善数据跨境流动全球治理体系的中国方案刘金瑞中国法学会法治研究所研究员
71欧盟碳边境调节机制的中国应对研究区树添苏州大学王健法学院讲师
青年调研课题
序号课题名称主持人工作单位及职务职称
72我国减刑裁量体系的反思与重构李鑫河北大学法学院博士研究生
73醉驾不起诉的裁量模型与理论检视——基于25668份检察文书的实证考察王志坚浙江大学光华法学院博士后、助理研究员
74健全数字经济公平竞争监管法律制度研究   ——基于数据隐私保护与反垄断监管协同的视角承上西南政法大学人工智能法学院讲师
75司法人工智能的算法规制研究马勤苏州大学王健法学院讲师
76人工智能法律制度完善研究:智能决策在公共行政中的类型及其法律规制金璐广西民族大学法学院副教授
77基于文本即数据路径分析的CPTPP与RCEP金融服务规则比较研究林力斐汕头大学法学院讲师
基础研究重点激励课题
序号课题名称主持人工作单位及职务职称
78盛世“普法”:清前中期的法律宣讲与社会教化杨扬北京科技大学马克思主义学院讲师
79盛世仁政:“存留养亲”在清代的规范构造与司法实践王进文中南大学法学院副教授
自选课题
序号课题名称主持人工作单位及职务职称
80把马克思主义法学基本原理同中华优秀传统法律文化相结合:理据与进路黄雄义武汉大学马克思主义学院讲师
81中国式法治现代化道路话语体系构建研究刘用军河南财经政法大学刑事司法学院教授
82习近平法治思想引领人民法院党建与社会治理深度融合路径研究祖鹏北京市丰台区人民法院二级高级法官
83以人民为中心的刑法终极渊源研究童春荣西南政法大学法学院讲师
84论新时代人民法院以人民为中心的内涵及实践路径李文志锡林郭勒盟中级人民法院一级法官助理
85论人大主导多元多层次备案审查体系的建立李雷中南财经政法大学法学院副教授
86乡村治理积分制模式下基层法治实现机制研究陈寒非首都经济贸易大学法学院副教授
87《民法典》合同违法监管规则的体系解释与司法实现徐英军郑州航空工业管理学院教授
88立法目的司法适用研究杨铜铜华东政法大学政治学与公共管理学院特聘副研究员、讲师
89《反恐怖主义法》的规范适用与立法完善研究林海伟中国政法大学博士后研究人员
90洗钱罪的国际因素与国内司法规范适用研究陈伟西南政法大学法学院教授
91论“一带一路”视域下中国涉外司法公信力铸造之道   ——以最高人民法院为中心的考察张春良西南政法大学国际法学院教授
92坚持建设德才兼备的高素质法治工作队伍高一飞广西大学法学院教授
93新时代坚持和完善省级人大常委会立法中监督制度研究武静山西大学法学院副教授
94共同富裕视角下宅基地资格权跨村流转法治保障制度研究汪琴浙江农林大学文法学院副教授
95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成员资格的认定标准——基于地方立法文本和规范性文件的分析童航浙江农林大学文法学院讲师
96区际碳转移的法律调整陈亦雨华东政法大学经济法学院博士研究生
97社会养老服务合同法律规制研究武萍广东外语外贸大学经济贸易学院研究员
98养老服务的信托机制——基于政府主导的特殊群体照护制度的比较研究刘鹏坤南开大学法学院博士研究生
99数字时代的“八二宪法”的守成与回应研究陈斌华东政法大学法律学院特聘副研究员
100公共危险行为入罪的合宪性控制研究刘振华东南大学法学院博士研究生
101粤港澳大湾区协同发展的法治困境与突破研究   ——以软法治理为视角陈可翔广东外语外贸大学讲师
102粤港澳大湾区跨境劳动争议处理协调机制构建班小辉武汉大学法学院副教授
103营商环境法治化与商事法律制度现代化李燕西南政法大学研究生院教授
104营商环境视阈下商业特许经营信息披露制度的检讨与重构陈范宏暨南大学知识产权研究院副研究员
105营商环境优化下非典型担保的现代化体系构建徐蓓南京工业大学法政学院讲师
106营商环境的公平向度:法律视角的现实图景与整体优化刘阳西南政法大学经济法学博士研究生
107重整制度现代化中的公司治理问题韩长印上海交通大学凯原法学院教授
108恐怖主义犯罪之文化治理模式提倡与理论建构陈小彪西南政法大学特殊群体权利保护与犯罪预防研究中心副教授
109美国国家安全法律对外国威胁的防控机制及中国应对研究谢宇广东外语外贸大学法学院讲师
110西方国家在国际经济活动中泛化国家安全的法律机制与中国的应对研究彭阳福建江夏学院法学院副教授
111司法预算问责的法理基础与实现路径研究郑涛武汉大学法学院讲师
112大数据侦查法治化的多维路径研究彭俊磊山东政法学院警官学院讲师
113民族自治地方立法的实践探索与改革路径研究韩璐北京工商大学国际经管学院讲师
114严重疾病类刑事缺席审判的立法价值取向与司法适用误区杨帆扬州大学法学院讲师
115论我国刑事法律援助模式的选择与建构吴纪奎天津市高级人民法院三级高级法官
116死刑改革视域下终身监禁之再社会化重塑吴玉萍山东政法学院刑事司法学院教授
117人格权紧急救济程序的阶梯式构建傅向宇西南政法大学法学院讲师
118涉外法治建设中外国律师来华准入和监管问题研究杨立民上海交通大学法学院讲师、博士后
119法治语境下财产税制度改革的理论支撑与路径选择胡翔首都经济贸易大学法学院讲师
120数字时代反垄断事前监管的制度建构
    ——以“守门人”监管为视角
张素伦郑州大学法学院副教授
121区块链共谋的反垄断规制研究陈爱飞中南财经政法大学法学院讲师
122健全专利侵权纠纷行政裁决制度研究张惠彬西南政法大学民商法学院副教授
123健全标准必要专利侵权救济研究魏德北京工业大学文法学部讲师
124知识产权侵权诉讼中证据保全的制度反思与规则完善李凌西南政法大学法学院副教授
125著作权保护中权利冲突司法化解的结构化方法杨菲中国计量大学法学院讲师
126互联网环境下版权公共领域问题研究秦俭重庆理工大学知识产权学院讲师
127云服务合同中知识产权法律问题研究肖夏山东财经大学法学院副教授
128数字政府建设的法治保障:公共机构算法决策法治化研究蔡星月北京航空航天大学法学院讲师
129数字政府时代信用规制法治化研究张涛清华大学法学院助理研究员
130政府数据共享活动的三重治理维度陈锦波中国政法大学诉讼法学研究院讲师
131诉源治理场域论——纠纷主体视角下的纠纷生成与法院场域内外解决 冯晶西南政法大学法学院副教授
132仲裁裁决执行许可程序的理论基础与现实进路苟应鹏南京大学法学院博士研究生
133诉源治理视域下多门法院的生成逻辑及优化路径研究林轲亮广西大学法学院副教授
134我国民法典编纂的经验研究——以保理合同规范为视角李怡西南财经大学法学院讲师
135论《民法典》“提取公因式”立法技术的双重路径研究何松威吉林大学法学院讲师
136《民法典》格式条款规则之个人信息处理协议适用研究张路湘潭大学法学院讲师
137刑法安定性本土化研究史强湘潭大学法学院教授
138总体国家安全观下刑法扩张的法典化反思段阳伟西北政法大学反恐怖主义法学院(国家安全学院)讲师
139我国汇编型教育法典的理论证成与方案设想聂圣华中师范大学法学院讲师
140刑法解法典化内涵重塑及其肯定证成项婷婷淮南师范学院法学院副教授
141教育法的适度法典化研究尹婷北京交通大学法学院讲师
142我国消费者法的法典化研究孙颖中国政法大学民商经济法学院教授
143人体基因科技风险国家预防义务的规范构造石晶东北师范大学政法学院讲师
144当前国际形势下难民潮风险的中国法应对机制研究许庄斯中国政法大学国际法学院讲师
145健全公共卫生领域突发传染病防治法律风险应对机制研究   ——以《传染病防治法(2013)》修改为中心衡敬之西南政法大学民商法学院博士研究生
146我国环境资源领域法律风险应对与衔接机制研究侯艳芳华东政法大学刑事法学院教授
147数字时代个人信息保护法与刑法的衔接机制研究童云峰东南大学法学院博士研究生
148政府数据开放刑事风险的教义学限制研究柳洁梧州学院法学与公共管理学院讲师
149网络诈骗犯罪新趋势及刑法规制晁金典江西科技学院副教授
150防范化解金融风险视域下的保险公司破产法律问题研究赛铮桂林电子科技大学法学院副教授
151数字经济的监管架构研究张骏上海政法学院上海司法研究所教授
152应对数字经济税收挑战的国家经验与中国道路郭昌盛北京大学社会科学部助理研究员、编辑
153数字人民币的财产与个人信息权利保护研究陈熹上海立信会计金融学院讲师
154数字时代下信息主体知情同意的法律规制研究王俐智东北师范大学政法学院讲师
155老年数字鸿沟治理:形成逻辑、成因检视与法治路径崔丽沈阳师范大学法学院副教授
156我国数据安全负责人制度的问题与完善侯水平四川省社会科学院研究员
157新经济、新业态下零工经济税收治理的难题与应对之策王婷婷西南政法大学经济法学院副教授
158智能手机App应用程序用户隐私法律保障机制研究何培育重庆理工大学知识产权学院教授
159多元价值统合视角下的数据确权规则研究张龙烟台大学法学院副教授
160大数据时代数据产权的法律保护研究刘辉湖南大学法学院副教授
161建立数据产权法律制度研究李林启河南师范大学法学院教授
162我国企业网络数据反不正当竞争法保护规则研究魏远山广东外语外贸大学法学院讲师
163法经济学视角下互联网金融监管制度完善研究袁远上海政法学院经济管理学院讲师
164便利理论导向下区块链金融犯罪刑事治理机制构建研究李瑞华东南大学法学院博士研究生
165完善反制裁法律法规研究李燕飙西北政法大学反恐怖主义法学院讲师
166涉外法治战略中的国际商事法庭运行机制研究陈婉姝西北政法大学国际法学院讲师
167涉外法治战略中的商事调解机制研究张万春北京联合大学应用文理学院副教授
168金砖开发银行建设及其对全球金融治理体系变革的影响研究薛志华武汉理工大学法学与人文社会学院讲师
169全球治理体系变革背景下国际法话语权的中国构建孟于群西南政法大学国际法学院讲师
170海洋核污染国际环境法规制的局限与突破   ——以《伦敦公约》及其议定书为视角胡帮达华中科技大学法学院副教授
171加强绿色国际合作重点法律问题研究吴应甲公安部铁道警察学院副教授
172绿色经济复苏下全球碳市场多边合作的善治基础与规则建构杨博文南京农业大学人文与社会发展学院讲师
173《区域全面经济伙伴关系协定》(RCEP)环境规则构建研究曾文革重庆大学法学院教授
174上海合作组织环保合作法律问题研究刘恩媛上海政法学院国际法学院副教授
175《对外援助法》的定位与体系结构研究曹俊金上海政法学院国际法学院副教授
176检察机关员额制改革的隐忧、反思与完善李思远上海大学法学院讲师
177加强党内法规专门工作队伍建设研究杨建军西北政法大学法治学院教授
178非法商业代孕的刑法规制研究张永强西南政法大学法学院副教授
179受贿罪“严重情节”适用的现实困境与出路丁胜明西南政法大学法学院副教授
180平台数字化垄断的刑事制裁程序研究苏泽琳山西大学法学院博士研究生
181健全数字时代反不正当竞争法律制度研究:以一般条款适用为视角陈耿华西南政法大学经济法学院副教授
182刑事侦查中情感计算应用的双重困境与分阶式因应王爽东南大学法学院博士研究生
183人工智能算法解释规则与商业秘密制度的冲突与协调刘琳南京大学法学院博士研究生
184数字经济背景下算法自动化决策的法律规制李晓楠郑州大学法学院讲师
185知识产权制度下人工智能主体拟制路径研究徐慧丽北京理工大学法学院助理研究员
186完善人工智能法律制度研究王苑清华大学法学院助理研究员
187技术赋能背景下的环境法法典化研究黎梦兵长沙理工大学法学院讲师
188人脸识别技术的应用风险与治理对策研究袁泉首都师范大学政法学院讲师
189唐代收养中的“违律”现象与司法实践研究蒋爱花中央民族大学历史文化学院副教授
190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体系建设中“技术治理”与时偕行融入研究刘蓓长春工业大学公共管理学院副教授
191赔偿性消费民事公益诉讼诉权配置机制研究吴俊苏州大学王健法学院副教授


附件2

中国法学会部级法学研究课题经费管理办法

第一条  为规范中国法学会部级法学研究课题经费的使用和管理,提高资金使用效益,更好推动和繁荣法学研究,根据国家财政财务管理有关法律法规和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完善中央财政科研项目资金管理等政策的若干意见》,结合《中国法学会部级法学研究课题管理办法》有关规定,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  本办法适用于中国法学会使用国家财政经费支持的部级法学研究年度招标课题、后期资助项目、专项课题、委托课题。

中国法学会承担的中央部门委托课题、其他委托课题、合作课题经费的使用和管理,依据委托协议、合作协议的约定。委托协议和合作协议对研究经费使用和管理没有约定的,适用本办法。

第三条 中国法学会课题经费的使用必须符合国家有关国有资产管理、会议、住宿等方面财务制度的规定,严格按照经费管理办法执行,并根据国家政策的调整,及时总结经验,改进科研经费管理办法。

第四条 课题牵头人或主持人所在单位为课题责任单位。

课题组使用课题经费必须接受责任单位财务管理部门的审核、监督。

中国法学会课题管理部门对课题经费使用情况进行不定期抽查,认真处理有关课题经费使用不规范情况的异议并进行复核,协助课题责任单位做好监督工作。

第五条 课题经费一次核定,分次拨付,专款专用,超支不补。

原则上,年度招标课题、专项课题、委托课题在立项后拨付资助经费的70%至课题责任单位,课题成果鉴定验收合格后拨付剩余30%的经费。因研究工作有特殊需要,可以立项后一次性拨付或课题成果鉴定验收合格后一次性拨付至课题责任单位。

后期资助项目立项后,出版经费一次性拨付至出版社,研究经费一次性拨付至课题责任单位。

中央部门委托课题、其他委托课题、合作课题的经费,按委托协议、合作协议的约定。

第六条  课题经费分为直接费用和间接费用。

直接费用是在课题研究过程中发生的与课题研究直接相关的费用。

间接费用是课题责任单位为课题研究提供管理、服务而产生的管理费用,以及激励科研人员的绩效支出。

间接费用一般不超过项目资助总额的30%。

第七条 直接费用的开支范围包括:

(一)资料费:指购买课题研究所需图书(包括外文图书)、专用软件,资料收集、整理、复印、翻拍、翻译,文献检索等费用;

(二)数据采集费:指课题研究过程中的调查、访谈、数据购买、数据分析及相应技术服务购买等费用;

(三)会议费:指召开课题研讨会、座谈会、鉴定会等所发生的费用;

(四)差旅费:指课题研究中开展学术研讨、咨询交流、考察调研等活动而发生的交通、食宿等费用;

(五)国际合作与交流费:指课题研究人员出国及赴港澳台、外国专家来华及港澳台专家来内地开展学术合作与交流的费用;

(六)设备及耗材费:指课题研究过程中购置设备和设备耗材、升级维护现有设备以及租用外单位设备而发生的费用;

(七)专家咨询费:指课题研究过程中支付给临时聘请的咨询专家的费用;

(八)劳务费:指参与课题研究的研究生、博士后、访问学者以及项目聘用的研究人员、科研辅助人员等的劳务费用;

(九)印刷出版费:指在课题研究过程中支付的打印费、印刷费及阶段性成果出版费;

(十)其他支出:课题研究需要但未列入以上各项的其他有关支出。

第八条  会议费、差旅费和国际交流与合作费用按照国家对于高校和科研院所差旅、会议、出国管理有关规定和标准执行,合计不得超过直接费用的20%;超过直接费用20%的,需要提供预算测算依据或补充预算调整计划书。

第九条  间接费用由课题责任单位统筹管理使用。课题责任单位应当处理好合理分摊间接成本和对科研人员激励的关系,根据科研人员在项目工作中的实际贡献,结合项目研究进度和完成质量,在核定的间接费用范围内,公开公正安排绩效支出,充分发挥绩效支出的激励作用。

课题责任单位不得在核定的间接费用以外再以任何名义在项目资金中重复提取、列支相关费用。

第十条  出现下列情形之一者,不予拨付剩余经费,并追回已拨付经费的结余部分:

(一)无故不提交课题成果的;

(二)因擅自变更研究内容或课题主持人,而被终止或撤销课题的;

(三)课题成果未通过结项验收,不按期提交修改完善的成果,或者修改完善后仍未通过结项验收的;

(四)将课题经费挪作他用,经查证属实,拒不改正的;

(五)有其他违反科研经费管理规定的情形的。

第十一条  需要追回已拨付经费的结余部分的,课题责任单位财务部门应当在接到有关通知后30日内按原渠道退回中国法学会。

第十二条 课题主持人因工作调动等正当理由需更换课题责任单位,应报中国法学会批准。

经课题主持人原工作单位同意,未拨付的剩余经费可以拨付至课题主持人新工作单位。

第十三条  课题通过结项验收后,结余经费可用于课题最终成果出版及后续研究等支出。

第十四条  本办法由中国法学会负责解释。

第十五条  本法自公布之日起施行。

来源:中国法学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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