省级首家!江苏省法学会执行法学研究会成立,褚红军当选会长,方乐当选常务副会长
会长:褚红军
常务副会长:方 乐
副会长(按姓氏笔画排序):
朱 嵘 朱春铭 刘 敏 刘启川 汤小夫 严仁群 李玉明 李浩江 张永泉 周合星 黄 琰 曹扬文 程友华
秘书长:朱 嵘
11月4日,江苏省法学会执行法学研究会暨首届年会在南京举行。研究会以江苏省高级人民法院和南京师范大学为依托单位,是全国首家省级执行法学研究会。
最高人民法院审判委员会副部级专职委员刘贵祥在会上作视频致辞,省政协副主席、省法学会会长周继业出席会议并讲话,省法院党组书记、院长夏道虎,南京师范大学党委副书记、校长华桂宏到会致辞。
刘贵祥指出,江苏致力于整合丰富的执行理论研究和司法实践经验,在全国率先搭建执行法学研究平台,是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报告提出的“坚持全面依法治国,推进法治中国建设”的具体举措,对健全我国执行法律体系,完善执行体制机制建设,推动实现切实解决执行难具有重要意义。
刘贵祥希望江苏省法学会执行法学研究会提高政治站位,做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道路的践行者;投身执行实践,做中国特色执行体制机制模式的建设者;加强执行理论研究,做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执行理论的发展者;积极推进执行领域改革创新,做江苏经验的创造者和推广者,为全国贡献更多江苏智慧。
周继业就执行法学研究会建设提出三点期望:
一要坚持正确的政治方向,把学习宣传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精神作为执行法学研究会成立后的首要政治任务,切实把思想和行动统一到党的二十大精神上来。
二要坚持理论与实践相结合的研究导向,进一步推进执行法学研究和司法实践的深度融合,注重强制执行法律制度的构建和完善,广泛开展执行法治宣传,努力使尊法学法守法用法在全社会蔚然成风。
三要坚持服务高质量发展的价值取向,充分发挥执行法学研究会桥梁纽带作用,健全完善执行法学研究会和司法实践的有效对接和合作机制,积极开展跨学科交流互动,高度重视执行法学人才梯度培养,打造具有全国影响力的执行法学人才高地。
夏道虎指出,省法学会执行法学研究会的成立,对于深化全省执行法学理论研究和法治实践,加快推进切实解决执行难,优化法治化营商环境,推动高质量发展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
夏道虎表示,省法院作为研究会的依托单位,将全力支持研究会工作,努力为执行法学研究提供更为丰富的研究素材和研究成果,推动江苏执行理论与司法实践更为深度的融合发展,让法治和诚信成为江苏推进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的显著优势和核心竞争力,为更好“扛起新使命、谱写新篇章”,高水平展现中国式现代化江苏图景提供更加坚强有力的司法服务和保障。
华桂宏表示,相信在省法学会的坚强领导和各位专家同仁的辛勤努力下,省执行法学研究会能够充分挖掘和运用理论实践相结合的特有优势,打造围绕执行改革实践、学术研究、决策咨询的高端平台和金字招牌,形成一批在国内具有彰显度和创新性的高质量、高水平研究成果,为深入推进法治江苏、“强富美高”新江苏建设、丰富和完善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体系勇建新功。
省法院党组成员、副院长褚红军,省法学会党组书记宋长健,南京师范大学党委副书记贲国栋,省法院二级巡视员汤小夫,以及来自省内外高校、科研院所、法院系统、综合治理执行难联席会议成员单位、律师界代表以及优秀论文作者共180余人通过线上线下结合的方式参加了会议。
会议选举产生了研究会第一届理事会成员,省法院副院长褚红军当选为会长、南京师范大学法学院院长方乐当选为常务副会长。
在研究会首届年会上,南京师范大学李浩教授、中国人民大学肖建国教授、西南政法大学马登科教授等专家学者以及江苏高院执行局、执行裁判庭代表分别就解决执行难的中国路径等理论前沿和实践热点问题发表主旨演讲。
与会代表围绕执行体制机制改革、执行程序和措施、执行救济等主题进行了广泛而深入的交流研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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