担当与使命:刑事法律援助中如何发挥女学者与女律师的作用
3月8日,樊崇义刑辩论坛[3.8节特别节目]“刑事法律援助中巾帼律师的担当与使命”研讨会在山东济南举行。
此次研讨会由中国政法大学国家法律援助研究院、樊崇义法治教育基金会主办,山东求新律师事务所、山东求新(济南)律师事务所承办。此次论坛采取线上+线下的方式举行,活动当天线上人数突破十万余人。
图|研讨会线下会场
开
幕
式
图|线下会场
会议开幕式由中国政法大学刑事司法学院副院长、教授、硕士研究生导师赵天红主持,中国政法大学国家法律援助研究院名誉院长、教授、博士研究生导师樊崇义及全国律协教育培训委员会副主任委员、山东省律师协会副会长孙瑞玺致开幕辞。
图|赵天红
赵天红说,大家聚在一起,以这种特殊的形式过节非常有意义。近年来随着法律援助范围的日益扩大,女性律师参与刑事法律援助的人数越来越多,承办的案件数量日益增多,各位女律师在法律援助事业中起到了越来越重要的作用。
图|樊崇义
中国政法大学国家法律援助研究院名誉院长、博士研究生导师樊崇义教授指出,刑事法律援助中巾帼律师的担当与使命研讨会意义特别重大,以樊崇义刑辩论坛【3.8节特别节目】的形式呈现在全国来说属于首次。樊崇义强调——第一,要充分认识到法律援助工作的意义,要从司法现代化的高度来看待法律援助工作和律师值班制度。第二,要充分发挥和认识女律师在法律援助工作中的担当和历史责任。第三,要着力解决法律援助和律师值班制度的质量问题。第四,要充分发挥女律师的特点,在法援工作中要敢于担当。第五,我们要有一种以人为本的哲学理念,要有一颗为人民服务的心。图|孙瑞玺
全国律协教育培训委员会副主任委员、山东省律师协会副会长孙瑞玺介绍,山东省目前律师人数4.7万,其中女律师1.5万,占36.8%。女律师有自己独特的职业特点,也有自己独特的职业魅力。探讨女律师在法律援助中的特点和使命十分重要。
研讨会分为四个单元,与会专家依次就“刑事法律援助辩护质量的实践问题与提升路径”“值班律师提高认罪认罚案件质量的路径”“对女受援人提供法律援助的开展路径”“未成年人刑事法律援助的创新和发展”四个主题进行了深入研讨和交流。
壹
刑事法律援助辩护质量的实践问题与提升路径
研讨会第一单元以“刑事法律援助辩护质量的实践问题与提升路径”为主题。
山东政法学院教授,刑事司法学院副院长张爱艳主持,山东求新律师事务所重罪辩护研究中心主任、法学博士包国为作了主题发言,北京市盈科律师事务所管委会副主任、盈科刑辩学院副院长艾静及中国社会科学院法学研究所助理研究员刘晨琦作为与谈嘉宾发表了意见。
图|张爱艳
主持人张爱艳提出,本次论坛从刑事法律援助辩护质量及提升路径的一些实践问题以及提升路径方面做了一个精彩的分享,颇具启发性。
图|包国为
主讲人山东求新律师事务所重罪辩护研究中心主任、法学博士包国为认为——刑事法律援助中存在的实践问题主要是审前刑事法律援助制度落实不够、刑事法律援助律师的辩护有效性有待提高。刑事法律援助辩护质量的提升路径为:从制度层面上讲,应提升刑事法律援助律师的专业化、职业化、标准化程度;从律师自身而言,在刑事法律援助制度供给不足的情形下,刑事法律援助辩护律师要尽力发挥自己的“主动性”。刑事法律援助辩护质量提升的具体操作技能包括值班律师应将“咨询性”及时转化成“会见性”;在认罪认罚案件中应将“见证性思维”转换成“沟通性思维”等。图|艾 静
与谈人、北京市盈科律师事务所管委会副主任、盈科刑辩学院副院长艾静提出,刑事法律援助律师资格标准应明确化、案件的分配机制应精细化,充分考虑援助对象差异化的问题,并进一步提出刑事法律援助辩护质量提升的路径,利用数字化手段,建设刑事法律援助律师智库;进行定期或不定期考核检查,建立法律援助律师退出机制;定期进行专业化培训,提升刑事法律援助律师的整体水平。
图|刘晨琦
与谈人、中国社会科学院法学研究所助理研究员刘晨琦提出,提升法律援助刑事辩护的质量,完善法律援助制度机制,特别是进入机制、监督机制、奖励和惩戒机制、退出和防范机制,以及环境建设机制等等,它是一个系统性工程。对于法律援助辩护律师的准入门槛,应当包括职业年限、职业的连续性、职业经验的具体内容、职业数量、职业质量等方面的内容,可以考虑建设刑事法律援助人才库。
贰
值班律师提高认罪认罚案件质量的路径
研讨会第二单元的主题为“值班律师提高认罪认罚案件质量的路径”,由中共四川省委省直机关党校教授,科社·法学教研部副主任崔霞主持,中国社会科学院大学法学院副教授门金玲发言,山东师范大学法学院教授、博士研究生导师张锋,湖南湘潭市律师协会会长、湖南金州 (湘潭) 律师事务所律师王莹作为与谈嘉宾发表了意见。
图|崔 霞
主持人崔霞谈到,完善刑事诉讼中认罪认罚从宽制度,相关制度规定是一直在发展的。认罪认罚从宽制度是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刑事司法制度的重大创新,它丰富和发展了刑事司法与犯罪治理的中国方案。法律援助法扩大了律师辩护范围,发挥了值班律师法律作用,保障了被追诉人认罪认罚过程的自愿性,维护了犯罪嫌疑人和被告人的合法权益,保证了司法的公正性,提高了法律援助案件辩护质量。
图|门金玲
主讲人、中国社会科学院大学法学院副教授门金玲提出,值班律师提高认罪认罚案件质量的路径,应从三个角度出发:
立法:“值班律师”角色地位——从“帮助”到“辩护”。在立法上应当尽快将值班律师的“帮助”变为实质“辩护”,在法律体上给予辩护人的地位,最大效能的发挥律师角色,实现认罪认罚的真实性、合法性、自愿性。
司法:“在场”的解释等——走出工具价值。让每一个值班律师的权力通过规范目的的解释获得辩护空间和权力。
职业伦理:从个体(个人)走向群体(集体)。营造行业品格,勇担社会责任。
图|张 锋
与谈人、山东师范大学法学院教授、博士研究生导师张锋指出,辩护权和证据制度的演化,实际上始终伴随着辩护制度的进化,刑诉水平实际上就是辩护的制度的水平,辩护水平直接反映了刑事诉讼的水平。有权获得律师的帮助,而且能够获得律师的帮助,实际上是沉默权的保障。张锋从两个案例切入,谈了当法律援助律师和委托律师发生冲突时被告人具有的选择法律援助律师的权利的法律问题。
图|王 莹
与谈人、湖南湘潭市律师协会会长、湖南金州 (湘潭) 律师事务所律师王莹提出,当前法律援助工作存在着部分指派律师经验不足,值班律师主动参与意识不强,会见权和阅卷权形式化严重等问题。针对目前的现状,王莹建议法律援助机构应当联合律师协会,一起做好值班律师制度宣传、培训工作,优化值班律师选任机制,完善值班律师经费保障制度。
叁
对女受援人提供法律援助的开展路径
研讨会第三单元以“对女受援人提供法律援助的开展路径”为主题。
山东省律师协会副监事长、山东鸢都英合律师事务所主任高明芹负责主持,山东求新律师事务所管理合伙人滑莹、全国律协企业合规法律专业委员会委员、河南韬涵律师事务所主任陈宁先后作了主题发言,北京周泰律师事务所业务管理中心副主任、权益合伙人侯爱文作为与谈嘉宾发表了意见。
图|高明芹
主持人高明芹提出,法律援助工作就像一缕春风,温暖授援人的心灵,并对未来法律援助工作充满信心。我国开展法律援助工作已经有很长时间,特别是求新所,致力于刑事法律援助发展,经过多年探索,取得值得学习借鉴的经验。
对女受援人提供法律援助开展路径这一单元主题,高明芹结合自身实践经验,提出独到见解,具有非常明显的建议性,对于律师办理这类案件有很强的指导性。
图|滑 莹
主讲人、山东求新律师事务所管理合伙人滑莹认为,从犯罪学的角度来讲,女性由于受生理、心理因素的影响,其犯罪具有特殊性。针对女性犯罪,与其它案件相比较最重要的在于倾听其心声和诉求。滑莹认为,第一,对于女性犯罪在庭审程序中应当强化对女性的关照,建立起一套针对于女性犯罪的庭审机制;第二,应当建立女性受援人专业辩护律师团队机制,司法行政机关应按其特殊需求精准指定辩护人;第三,代理女性犯罪案件时不仅要为其保障诉讼权益,更为重要的是对其人道主义关怀。法庭在讯问方式上对女性罪犯应进行柔性处理。图|陈 宁
主讲人、全国律协企业合规法律专业委员会委员、河南韬涵律师事务所主任陈宁讲到,目前法律援助是行政机关来主导的,法律援助中心和律师协会之间是相对独立的个体,没有很好的进行衔接。法律援助制度的落实,案件质量的提升,是一个非常系统的工程,需要所有的律师同仁在实践中不断的提出建议,促进和完善法律援助的制度建设。针对于女性受援人,陈宁认为,应当对她们进行一个有效的心理疏导,在法庭上要注意保护女性受援人的隐私和人格尊严,树立起女性律师在受援人心中良好的职业形象。图|侯爱文
与谈人、北京周泰律师事务所业务管理中心副主任、权益合伙人侯爱文讲到,在法律援助中,尤其是对女性犯罪嫌疑人,律师是一个法律信仰的传递者,是法律的支撑,律师在刑事案件中必须要达到一个极致的要求,因为刑事案件的程序是不可逆的。女性犯罪嫌疑人,可能是和女律师沟通的会更多,而且女律师能够更加的有耐心,更加的用心去倾听这个过程。侯主任从案例切入谈到了在接受女性受援人案件的时候应当多和家属沟通,家人的支撑对于女性嫌疑人至关重要。
肆
未成年人刑事法律援助的创新和发展
研讨会第四单元围绕“未成年人刑事法律援助的创新和发展”,由北京衡宁律师事务所合伙人常铮负责主持,山东求新律师事务所管理合伙人马晓贝作了主题发言,江苏天贤律师事务所主任任洁、上海博和汉商律师事务所高级合伙人张翠翠作为与谈嘉宾发表了意见。
图|常 铮
主持人常铮提出,在司法实践中,未成年人涉及刑事诉讼的事件有很多,未成年人作为弱势群体,不同于成年人,在诉讼司法权力中可能处于不利地位,所以还需加大对未成年人刑事法律援助制度的研究。本次论坛分享的观点非常鲜明,重点突出,更多体现的是求新所对于未成年人刑事法律援助的创新与发展的深入研究与社会担当。
图|马晓贝
主讲人、山东求新律师事务所管理合伙人马晓贝指出——第一,关于为何需要创新发展未成年人刑事法律援助,她指出是因为要保护失足未成年人身心健康的基本保障,要落实未成年人刑事政策有效保障等原因。第二,关于未成年人刑事法律援助中存在的实践问题,她认为存在律师介入案件时间不一,辩护质量不高,立法滞后,预防犯罪效果差,未成年被害人的法律援助缺乏保障四个问题。第三,未成年人刑事法律援助创新发展的具体路径,她提出应将强制辩护原则纳入未成年人法律援助制度,应赋予办理未成年人案件的律师特殊诉讼权利,提升未成年人法律援助专业化的路径等新观点。
图|任 洁
与谈人、江苏天贤律师事务所主任任洁讲到,从法律制度层面的缺失、法律援助没有涵盖为未成年被害人提供法律援助的情况、在侦查阶段未成年犯罪嫌疑人权益保障不够等问题谈了自己的看法。任洁从实务方面提出针对法律援助目前存在的问题,应当采取更好的激励方式促进法律援助案件的质量提升。图|张翠翠
与谈人、上海博和汉商律师事务所高级合伙人张翠翠谈到,目前法律援助案件存在不同的阶段指定不同的律师,对于未成年人的接受程度没有很好的考虑;另外法院援助案件中律师的介入时间晚,匆匆阅卷的情况会导致法律援助案件流于形式、辩护质量不高,当事人的权益无法得到真正的保障。针对目前法律援助存在的现状,应当不断探索更好的激励机制,方能促进法律援助的完善与发展。
闭
幕
式
会议闭幕式由山东求新律师事务所主任阚吉峰主持。
中国政法大学国家法律援助研究院院长、教授、博士研究生导师吴宏耀及中国政法大学刑事司法学院副院长、教授、硕士研究生导师赵天红作了会议总结并致辞。
图 | 阚吉峰
阚吉峰对樊崇义教授、吴宏耀教授、孙瑞玺会长等各位专家及各位嘉宾们对研讨会的支持和肯定表示诚挚感谢。他评价女嘉宾不仅充分展现了精深的理论研究与精湛的业务技能,而且展示了高度的社会责任感和使命感。本次论坛的意义在于探讨女学者、女律师如何承担“国家责任”,这就是本次论坛的可贵之处。阚吉峰希望,以本次研讨会作为契机,就论坛主题内容继续深度探讨,助推我国刑事法律援助工作的高质量发展。
图 | 吴宏耀
中国政法大学国家法律援助研究院院长、博士研究生导师吴宏耀教授指出,在今天这样特殊的日子里,引入女性视角,用女性视角审视法律援助事业有着特殊的意义。刚才直播平台反馈,此次活动观看的人数已经超过了10万人次,这足以说明此次活动的社会意义和法治意义。今天的论坛是2023年樊崇义刑辩论坛系列讲座的第一场。吴宏耀指出,今天论坛的特色之一是以女性法律人为主,凸显女性法律人的职业风采和女性视角;论坛的另外一个主题就是法律援助和刑事辩护,就此,吴宏耀提出法律援助和刑事辩护并不是相互对立,而是一种相辅相成的关系。另外,他指出,随着我国犯罪态势的变化,我们刑事辩护律师也需要重新思考律师行业的发展前景。办案补贴要反映刑事法律援助律师付出的时间和精力。我们国家的法律援助制度同样可以成为青年律师成长的摇篮。
图 | 赵天红
主持人赵天红表示,当今法治社会建设过程中,女律师为推动行业建设、法治建设、经济发展和维护法律实施、公平正义、社会稳定作出了突出贡献。赵天红结合自身执业经历,以女性视角讲述了刑事法律援助发展路径。
研讨会经过半天议程,进行充分交流后圆满落幕。来自中国政法大学、中国社科院、中共四川省委省直机关党校、山东师范大学、山东政法学院等高校的专家学者,与来自全国律师协会、山东省律师协会、湖南湘潭市律师协会、北京市盈科律师事务所、湖南金州(湘潭)律师事务所、河南韬涵律师事务所、北京周泰律师事务所、北京衡宁律师事务所、江苏天贤律师事务所、上海博和汉商律师事务所以及求新律师事务所等部门的实务人士“襄”约庆三八,巾帼绽芳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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