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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新答复:江苏执业律师45460名,其中可提供涉外法律服务的762名

律媒智库 2023-08-25

导读

刚刚,江苏省司法厅公开对省政协十三届一次会议第0041号提案的答复。

答复介绍,截至2023年5月底,江苏执业律师总计45460名,其中可提供涉外法律服务的律师762名,占全省律师总数的1.7%。接受过境外教育并获得学位的律师259名, 91名律师进入全国涉外律师人才库,45名律师入选全国涉外律师领军人才库,4名律师入选全国“一带一路”跨境律师人才库,316名律师入选省级涉外律师人才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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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对省政协十三届一次会议第0041号提案的答复

民盟江苏省委:

您提出的《关于推进涉外法治人才队伍建设》的提案已收悉,经与省委组织部、省教育厅、省科技厅会商,现答复如下:

江苏是开放型经济大省,也是“一带一路”的重要交汇点,“走出去”企业和境外投资项目众多,涉外法律服务需求旺盛。发展涉外法律服务业关键在人才,在中央全面依法治国委员会第二次会议上,习近平总书记明确要求,要加快涉外法治工作战略布局,占领制高点,掌握主动权,工作应对机制、法治措施储备、企业合规管理、专业人才培养等方面都要跟上。司法部、商务部、外交部等部门联合发布的《关于发展涉外法律服务业的意见》,对涉外律师人才培养提出明确要求。江苏对外开放大会明确提出,要以“一带一路”交汇点建设为总揽,加快法律服务中心等“四支队伍”建设,推动全方位高水平对外开放。

近年来,江苏充分发挥司法行政与律师行业协会职能作用,认真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涉外法律服务发展的指示精神,不断加强对涉外律师人才培养工作新形势、新问题、新举措的研究分析。

一、江苏涉外律师人才基本情况

截至2023年5月底,江苏执业律师总计45460名,其中可提供涉外法律服务的律师762名,占全省律师总数的1.7%。接受过境外教育并获得学位的律师259名, 91名律师进入全国涉外律师人才库,45名律师入选全国涉外律师领军人才库,4名律师入选全国“一带一路”跨境律师人才库,316名律师入选省级涉外律师人才库,建成涵盖跨境投资、国际贸易、国际经济合作等九个涉外法律服务全领域的省级涉外律师人才库,初步打造了一支具备国际视野的涉外法律人才队伍。

二、江苏涉外律师人才培养主要举措

近年来,我省涉外律师法律服务发展较快,服务队伍不断壮大,服务领域日益拓展,服务质量逐步提升,为维护我省公民、企业海外正当权益,促进江苏高水平对外开放发挥了重要作用。

一是注重强化制度保障。

2016年4月,省司法厅出台《关于做好“一带一路”建设法律服务和保障工作的指导意见》,要求充分发挥法律服务专业优势,加大涉外法律服务人才培养,努力为“一带一路”建设提供优质服务和保障。

2016年9月,省司法厅、省律师协会制订《江苏省律师业“十三五”发展规划》,明确指出要大力实施江苏律师“走出去”战略,定期举办高端法律服务业务培训与交流研讨,定期选派优秀律师到律师业发达国家和地区特别是“一带一路”沿线国家进行实践锻炼。

2017年10月,省司法厅提请省委、省政府制定下发了《关于深化律师制度改革的实施意见》,提出要加强涉外法律服务工作,鼓励、支持我省律师事务所设立境外分支机构,鼓励、支持我省律师协会与国(境)外律师协会、国际律师组织开展交流合作,推介我省律师参与国际民商事法律组织、仲裁机构活动并担任职务,提高我省涉外法律服务工作水平。

2018年2月,省司法厅、外办、商务厅、省政府法制办联合下发《关于发展涉外法律服务业的实施意见》,对健全涉外律师法律服务工作制度和机制、加强涉外律师队伍建设、推进涉外律师法律服务发展,提出了全面要求。

2019年4月,省司法厅、外办、商务厅联合印发《江苏省促进涉外法律服务发展服务“一带一路”高质量建设三年行动方案》,提出要通过3年努力,形成“一带一路”战略下江苏涉外律师法律服务的全覆盖布局。

2020年1月,省司法厅联合省发改委、财政厅、商务厅、外办等部门下发《关于加快江苏省海外法律服务中心建设的指导意见》,明确依托我省驻海外法律服务中心,建设培训基地,加大人才培养力度。

二是注重培育领军人才。

2007年,我省启动实施了涉外高级法律人才公派赴美培训项目,先后选派48名律师、公证员,赴美国马里兰大学和国际法律培训学院,开展WTO、两反一保、337条款等相关法律与实务培训。

近年来,又先后举办涉外律师高级人才培训班和“一带一路”法律实务研修班,组织3批72名律师赴澳大利亚维多利亚大学、1批28名律师赴新加坡、1批27名律师赴澳门进行专项业务培训及境外实战培训。

积极组织近百名律师参与司法部涉外领军人才培养计划,加快涉外律师领军人才、优秀人才和后备人才培养,建立健全涉外律师人才库特别是“一带一路”跨境律师人才库。

探索完善海外华人法律人才与我省律师开展工作联系和业务合作机制,聘请13名海外执业律师担任省市律师协会发展顾问。

连续两年开展江苏涉外优秀律师事务所、优秀律师、典型案例评选表彰。

三是注重聚合各方力量。

涉外律师人才培养是一个系统工程,需要发改委、财政、司法行政、商务、外办、国资委、工商联、高校以及企业等多方力量联动推进。为此,省司法厅、律师协会加强与相关部门的沟通联系,建立长效合作机制,积极搭建律师事务所与企业的定期联系平台,推动大型企业带头在重大涉外经贸活动中注意聘请我省律师。

积极开展“法治体检”专项行动,主动与“走出去”企业以及各类涉外服务平台建立紧密型联系、开展贴身式服务,帮助企业解决困难,加强与企业的沟通联系。

联合南京大学、东南大学、南京师范大学等省内知名高校,成立涉外律师人才培训基地,不断加强涉外律师人才培养力度。在江苏高校优势学科三期项目中立项建设3个法学学科(南京大学、苏州大学、南京师范大学),省财政给予了每年580万元的经费支持。在“十四五”省重点学科中立项建设了5个法学学科,积极推动江苏高校法律相关学科内涵式发展。

积极推进海外法律服务中心建设,目前已建设16个海外法律服务中心,基本形成覆盖“一带一路”沿线主要国家的法律服务格局,并且以此为依托,建立4个海外培训基地,承接国内律师赴国外学习培训和参与社会实践的任务,进一步加快我省涉外律师优秀人才、后备人才的培养和储备。

四是注重加大支持力度。

江苏一直高度重视涉外法律服务人才培养,将涉外法律服务工作纳入我省“十四五”服务业发展规划,纳入我省参与“一带一路”建设发展战略。

省司法厅协调相关部门加大政府购买涉外法律服务的力度,鼓励我省优秀涉外律师人才积极为政府采购项目提供法律服务,将涉外法律服务作为境内外国际服务贸易展览会和经贸洽谈的重要内容予以推介,常态化组织我省优秀涉外律师为政府经贸代表团海外招商项目提供法律服务。

积极推荐我省优秀涉外法律服务人员加入国际经济、贸易组织的专家机构、评审机构,参与规则的起草、咨询、制定等工作,推动国际贸易规则更多体现我方声音、反映我方诉求、维护我方利益,为江苏乃至我国参与国际贸易创造良好的外部环境。

在看到涉外法律服务加快发展所取得成绩的同时,我们也清醒的认识到,当前我省涉外法律服务发展面临多重挑战,存在不少短板。涉外法律服务的扶持性政策措施还不健全,高素质涉外法律服务人才短缺的问题依然十分突出,地区涉外律师人才发展不平衡,涉外律师实战业务能力有待提升,涉外法律服务的竞争力还不强,多个法律服务中心的作用还没有充分发挥等等。

三、江苏涉外法律人才培养工作打算

推动涉外法治人才建设,是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主动应对全球形势深刻变化、统筹国际国内两个大局作出的重大战略决策,是推进全面依法治国、促进全方位对外开放的重要举措。加强新时代江苏涉外法治人才培养,是在法治轨道上推进省域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建设更高水平的法治江苏、平安江苏的必然要求,对于服务保障江苏对外开放具有重要意义。下一步,我们将深入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精神、习近平法治思想和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涉外法治人才建设的系列讲话和指示批示精神,按照江苏新时代法治人才培养规划的要求,统筹推进国内法治和涉外法治,推动江苏涉外法治人才更高水平发展。

一是协调落实人才政策支持。协调、联合省发改委、商务厅、贸促会、工商联等部门,健全涉外法律服务机构和涉外企业信息交流平台,定期发布对外经贸发展动态和涉外法律服务需求信息,在举办境内外国际服务贸易展览会和经贸洽谈中宣传、推介涉外法律服务。协调省财政厅开展涉外法律服务政府采购,协调省税务局落实支持涉外法律服务发展的税收政策。对我省拟“走出去”的律师事务所和律师,推动省外办、省公安厅、省外汇管理局等部门,建立健全行政审批、出入境、外汇管理等便利、支持机制。

二是加快培育涉外法律服务人才。完善涉外法律的继续教育体系,依托南京大学等国家卓越涉外法律人才教育培养基地,加快培养通晓国际规则、善于处理涉外法律事务的涉外法律人才。鼓励省内高校联合构建涉外法治人才协同培养机制,建立行政机关、国有企业、高等学校及科研院所、法律服务机构等部门间涉外法治人才多向交流机制。协调将律师作为专门人才纳入省及地方中长期人才发展规划、现代服务业人才培养规划和外国专家局出国(境)培训计划,建立涉外法律服务人才境外培养机制,研究制定涉外律师领军人才、优秀人才和后备人才培养计划。发展壮大涉外律师、仲裁员、公证员等涉外法律服务人才队伍,加强对涉外律师人才的培养锻炼,突出对企业涉外纠纷的应对指导。联合省商务厅、省贸促会举办多种形式的涉外法律服务培训、研讨与交流活动。建立健全涉外律师人才库特别是“一带一路”跨境律师人才库,作为涉外法律服务重点联系、推荐和使用的对象。聚焦我国法域外适用法律体系建设、法律服务等领域需求,加强对外贸易、国际投资、“两反一保”、涉外知识产权、自贸区(港)建设等方面法律人才的培养锻炼,培养一批高素质涉外律师人才。制定出台激励措施,鼓励支持优秀涉外法律服务人才进入国际经济、贸易组织的专家机构、评审机构、争端解决机构,提升我省律师在国际法律事务处理中的话语权和影响力。营造有利于优秀人才脱颖而出的环境氛围,加强对涉外律师人才的宣传推介和动态管理,为律师参与和跟进服务涉外企业及对外经贸活动创造条件。

三是深入推进涉外法治人才平台建设。依托我省“一带一路”法律服务研究中心,联合建立法律服务与研究组织或机构,加强对“一带一路”重大政策和法律问题的研究。加快涉外服务品牌化发展战略,定期开展涉外服务优秀律所、优秀律师评选。开展涉外法律服务示范机构创建工作,加快培养一批在业务领域、服务能力方面具有较强国际竞争力的涉外法律服务机构。建立以实践为导向的人才培养机制,充分发挥海外法律服务中心在人才培养、文化交流等方面的作用,定期选派我省优秀律师赴相关国家学习、培训、考察以及开展服务。稳步扩大法律服务业对外开放,加强法律服务行业国际合作,发挥江苏“一带一路”法律服务联盟作用,聚合海外法律人才力量,积极引进海外知名律师担任我省涉外法律服务发展顾问,搭建我省律师业与海外华人法律人才稳定的工作联系和业务合作机制。

江苏省司法厅

2023年6月20日

来源:江苏省司法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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