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京4名公职(公司)律师申请社会律师执业考核,需要什么条件?需要注意什么?
符合条件的公职律师公司律师,可以直接申请社会律师执业。昨天,南京市律师协会就“现有公职律师胡开志、戚玉柱,公司律师冯程翔,法援律师周艳向南京市律师协会申请社会律师执业考核”事宜,向社会公示。
公职律师公司律师,申请社会律师执业有哪些条件,有哪些注意事项,一起了解一下。
南京市公职律师公司律师申请社会律师执业考核公示
(2024年第4批)
宁律秘通【2024】108号
现有公职律师胡开志、戚玉柱,公司律师冯程翔,法援律师周艳向南京市律师协会申请社会律师执业考核,考核结果为合格,现向社会公示(名单附后),公示时间为2024年5月10日至15日。
如对公示人员有异议,请于公示期内以书面形式与南京市律师协会秘书处联系,联系电话:025-68727953。
附:《南京市公职律师公司律师申请社会律师执业考核合格人员名单(2024年第4批)》。
南京市律师协会秘书处
2024年5月10日
附件:南京市公职律师公司律师申请社会律师执业考核合格人员名单(2024年第4批)
序号 | 姓名 | 性别 | 原工作单位 | 拟执业单位 | 执业证号 |
1 | 胡开志 | 男 | 中共商城县委政法委员会 | 北京策略(南京)律师事务所 | 14115202060282884 |
2 | 戚玉柱 | 男 | 盱眙县市场监督管理局 | 江苏江北律师事务所 | 13208201860075619 |
3 | 冯程翔 | 女 | 苏宁易购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律师事务部 | 北京金诚同达(南京)律师事务所 | 13201201871054859 |
4 | 周艳 | 女 | 旌德县法律援助中心 | 北京市高朋(南京)律师事务所 | 13418201581686837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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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苏省公职律师管理实施办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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全文 |《江苏省公职律师管理实施办法》《江苏省公司律师管理实施办法》发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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