加强监管“法律咨询服务公司”,司法局与市场监管局达成3点共识
徐州市司法局与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座谈协商
严格监管规范法律咨询服务公司等机构组织经营行为 坚决维护正常法律服务市场秩序
5月22日,徐州市司法局二级调研员、市律师行业党委书记张敬晖率市局律师工作处处长张群、副处长刘阳赴市市场监督管理局,与该局分管局领导和法制处等六个部门负责人就严格监管规范法律咨询服务公司等机构组织经营行为、维护正常法律服务市场秩序、维护律师行业声誉和律师队伍形象事宜进行座谈协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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座谈会分析了当前全市法律咨询服务公司等机构组织设立的情况及存在的问题,梳理了部级层面对法律咨询服务公司监管的历史,讨论了加强监管法律咨询服务公司经营行为的措施。通过座谈协商,形成以下共识:
一是要加强对法律咨询服务公司经营行为的监管。近年来,经市行政审批部门登记,全市设立了不少法律咨询服务公司,但有少数法律咨询服务公司超范围经营从事了依法须律师事务所执业许可的业务,冒用律师名义开展法律服务活动等,冲击了法律服务市场秩序,必须要加强对法律咨询服务公司经营行为的监管,严格规范法律咨询服务公司的经营行为,坚决维护我市正常的法律服务市场秩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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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是司法行政机关和市场监督管理机关共同履行对法律咨询服务公司监管的责任。法律咨询服务公司的设立审批事项被取消后,根据国家有关规定,作为原审批部门的司法行政机关和市场监管管理机关(原为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共同履行对法律咨询服务公司监管的责任。
三是市司法局和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将进一步共同会商研究制定对法律咨询服务公司等机构组织经营行为加强监管的具体措施。
来源:徐州市律师协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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