齐笑鸣当选会长,黄梅当选监事长 | 扬州市破产管理人协会换届
扬州市破产管理人协会第二次会员大会顺利召开
6月29日,扬州市破产管理人协会召开第二次会员大会。省破产管理人协会、市司法局、市中级人民法院、市民政局等部门相关领导,国家税务总局扬州市税务局相关职能部门负责人,市律师协会监事长、秘书长,各县(市、区)人民法院分管副院长和业务庭庭长,市破产管理人协会上届班子成员和协会60家会员单位代表参加会议。会议由市司法局党组成员、副局长董非主持。
大会审议通过了《第一届理事会工作报告》《第一届监事会工作报告》《第一届理事会财务工作报告》《章程修正案》《第二次会员大会选举办法》。大会选举刘辉等17人组成第二届理事会,选举李晓雅等3人组成第二届监事会,选举齐笑鸣为第二届会长,选举蒋茂军、江金芳、康芬、王建平为第二届副会长。第二届监事会推举黄 梅为第二届监事会监事长,杜 磊为副监事长。第二届理事会聘任安亚鹏为秘书长,袁芳、韩巧红、赵瑞辉为副秘书长。
新任会长齐笑鸣作表态发言。她表示新一届协会领导班子将坚定政治站位,加强党的领导,不断健全工作机制,创新工作举措,加强业务能力建设,提升服务水平,为优化法治营商环境作出更大的贡献。
扬州市民政局社会组织管理局局长、四级调研员张绍华代表市民政局、市社会组织管理局,对市破产管理人协会的圆满换届、对新当选的各理事会、监事会成员和新一届协会领导班子表示祝贺。他指出,扬州市破产管理人协会要加强党的领导,不断完善内部管理制度,做好会员服务工作,发挥好桥梁纽带作用,促进全市破产管理人事业高质量发展。
扬州市中级人民法院党组成员、审委会专职委员单华东对近年来扬州市破产管理人协会工作取得的成绩给予充分肯定和高度评价。他指出,全市破产管理人要统一思想、凝聚共识,推动“府院联动”机制常态化运行,努力通过破产手段实现生产要素释放、优质资产重组,为扬州高质量发展走在前列助力赋能。
省破产管理人协会党委专职副书记、秘书长张仁林对大会的召开表示祝贺。他指出,扬州市破产管理人协会要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习近平法治思想,尤其是要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视察江苏时的重要指示精神,认真落实好市委市政府工作部署,牢记破产管理人协会的宗旨和任务,发挥职能作用,为优化营商环境提供优质服务和保障,积极服务新质生产力发展,推动协会高质量发展。
扬州市司法局党组书记、局长姚爱国出席会议并讲话。姚爱国要求——
一要突出政治引领,忠实勤勉履职,发挥服务中心大局导向作用。协会工作必须要坚持党的领导,坚决把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决策部署贯彻落实到协会各项工作中,发挥好举旗定向作用,推动协会规范化发展。
二要提升履职水平,加强人才培养,打造一流破产管理人队伍。要坚持问题导向,聚焦研究新情况,解决新问题,主动有为,勤勉履职。积极推进破产管理人团队化、职业化和专业化建设,走出去学习先进经验做法,不断提高我市破产管理人执业水平,促进破产管理人依法、高效履职,为助力经济高质量发展和法治营商环境建设贡献协会力量。
三要坚守清廉底线,增强服务意识,提升服务会员工作能力、质量。全市管理人要绷紧廉洁自律这根弦,在破产工作中扎实做好廉洁风险防范,坚决杜绝利益输送、贪污腐败等违法、违纪行为发生。要围绕规范协会自身建设,强化重大事项请示报告,建立健全议事、决策、监督等各个环节的工作机制。要不断健全管理人履职权利保障和行业惩戒机制,积极发挥沟通协调作用,为优化和解决行业发展问题提供服务保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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