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届西部法治与法学教育高峰论坛暨“一带一路”法律服务与人才培养学术研讨会在乌鲁木齐成功举办
2018年4月27日,由中国人民大学法学院和新疆财经大学法学院共同主办的第二届西部法治与法学教育高峰论坛暨“一带一路”法律服务与人才培养学术研讨会在新疆财经大学隆重举行。
来自中国人民大学、重庆大学、兰州大学、广西大学、贵州大学、宁夏大学、内蒙古大学、贵州民族大学、西藏民族大学、青海民族大学、河南农业大学、甘肃政法学院、新疆大学、新疆财经大学、新疆师范大学、石河子大学、喀什大学、伊犁师范学院等高校以及新疆维吾尔自治区高级法院、乌鲁木齐市天山区检察院、乌鲁木齐市新市区检察院、新疆自治区法学会、乌鲁木齐市法学会等实务部门共60余位代表参加了本届论坛。
中国人民大学法学院党委书记兼副院长林嘉教授率队参加论坛,学院党委副书记兼副院长杜焕芳教授、余劲松教授、赵秀文教授、邵沙平教授、余民才教授、张龑副教授(挂职新疆财经大学法学院副院长)、培训与校友联合工作委员会主任李修棋老师出席了论坛。
新疆财经大学校党委常委、副校长姜锡明教授参加开幕式并致辞,对来自疆内外的参会嘉宾们表示最诚挚的欢迎,并对新疆财经大学的学科发展、学术研究等情况和未来规划作了简要说明。中国人民大学法学院党委书记兼副院长林嘉教授与新疆财经大学法学院院长赵俐教授分别介绍了两所高校法学院的发展情况,并就“一带一路”倡议契机下的院校合作与法律人才培养进行了宏观层面的交流。新疆财经大学校党委书记周远生在会议期间亲切慰问了所有代表。
在会议开幕式后,为落实新疆财经大学与中国人民大学之间签订的新一轮对口支援协议,使两校合作内容在学院间落地,新疆财经大学法学院院长赵俐与中国人民大学法学院党委书记林嘉进行了《中国人民大学法学院对口支援新疆财经大学法学院协议书》的签约仪式。该协议的签订进一步深化了两院之间的对口支援关系,两院将学术交流、师资培养、学生合作培养等方面达成了的共识细化到协议中,并沟通表示将持续深入推动两院的实际合作。
随后参会代表围绕着“西部法学教育:目标、定位与路径”、“‘一带一路’与法律人才培养”、“‘一带一路’与争议解决机制”、“‘一带一路’与法律服务体系”四个议题展开发言和讨论。
第一单元的主题是“西部法学教育:目标、定位与路径”,由贵州民族大学法学院院长宋强教授主持。
西藏民族大学法学院院长侯明教授指出,中国法学教育蓬勃发展,但也存在很多欠缺,要明确西部法学教育的目标与定位,加强理论法学与实践法学相结合,培养复合型法律人才。
贵州大学法学院院长冷传莉教授阐述了自己对西部法学教育目标和定位的几点思考,主张西部院校进一步明确各类的培养目标与定位,从大学本科教育的一般性特点和法学学科的专业特点出发,培养具有健全人格、敏锐法律思维能力和良好法律基础的适应于社会各行各业的经世致用人才。
宁夏大学政法学院法学学科负责人戴新毅教授以西部法学教育的困境和出路两方面做主题发言,戴新毅教授认为,西部法学院发展主要靠自己,同时靠外援,西部地区高校需要抱团取暖,挖掘潜力。
喀什大学政法学院副院长(援疆挂职)申进忠副教授结合自己的援疆工作经历,发表了主题为《立足南疆,发展法学教育的思路与困境》的发言。同时,申进忠副教授表示喀什大学真诚希望引进高层次人才,欢迎各位老师及同学来喀什大学访问、调研。
在点评环节中,青海民族大学法学院王立明教授对前面发言嘉宾提出的西部法学教育中的问题提出了相应的建议,并希望论坛可以保持稳定性同时具有灵活性。西藏民族大学法学院副院长张林副教授表示,在法学教育中要立足本区域的特色,增强本区域的文化认知和个体识别,强调对学生来说,没有最好的只有适合自己的,体现学生主体地位。
第二单元的主题是“‘一带一路’与法律人才培养”,由内蒙古大学法学院院长丁文英教授主持。
甘肃政法学院丝路法学院院长王存河教授介绍了甘肃政法学院丝路法学院的设立背景和教学特色,并结合“丝绸之路经济带”的背景介绍了西部法学院系学术研究特色与人才培养模式。
重庆大学法学院副院长王本存教授围绕深化东西部法律院校对口支援合作研究,指出东西部教学应有所侧重,例如,中国人民大学法学院可以侧重精英教育,而西部人才则需加强与地方的实践感。
新疆财经大学法学院法学院副院长(援疆挂职)张龑副教授针对从西方法律思想研究到世界法律思想研究谈了自己的看法。随着国家提出“一带一路”战略,世界权力中心正在相应转移,这为西部大学带来机会,应抓住西部优势,跟上“一带一路”的步伐,不问东部要资源,直接向欧洲要先进的理念。
广西大学法学院院长蒋超教授介绍了广西大学法学院在近期取得过的成就,并表示想构建“一带一路”法律服务背景体系,把广西大学法学院的八个二级学科,转变成两个领域四个方向。
在点评环节中,贵州民族大学法学院系主任姚朝兵副教授针对西部大学的特点,分享了对于西部法学教育的理解。他认为,西部有西部的特色,与中亚毗邻是西部的优势,同时,东西部院校差距仍然存在,应加强管理与教学。青海民族大学法学院多杰教授从宏观和微观两个部分对上诉嘉宾的发言进行评议,认为宏观方面东西部教学各有侧重,微观方面要加强有关部门人员对法学院教学的参与。
第三单元的主题是“‘一带一路’与争议解决机制”,由广西大学法学院院长蒋超教授主持。
中国人民大学法学院余劲松教授以《“一带一路”中投资争端解决问题研究》为主题,指出“一带一路”中投资争端解决机制不仅是教学问题,也是非常重要的实务问题,并从投资争端的解决、面临的问题和争端解决建议三个方面做了报告。
甘肃政法学院丝路法学院齐天励教授发言,他针对“一带一路”实施与中亚国家贸易争议法律问题提出了自己的看法,认为“一带一路”贸易交流中国对外投资保护缺失,出现了很多争议事件,但是很少用法律途径去解决,主要是因为缺少人才。
中国人民大学法学院赵秀文教授以《“一带一路”争议解决中的ADR与仲裁》为主题介绍了自己的研究成果。ADR主要指双方当事人之间协商协调,包括模拟法庭、第三人调解的方式,这是东方解决争议的方法,双方互谅互让,ADR运用广泛,在国家与当事人之间都可以运用,是自愿的解决方法,不具有法律效力,但法院可以作为调解的主要依据。
新疆大学法学院副院长(援疆挂职)李哲教授简要介绍了去极端化是保护民事权利的重要手段和途径,指出《去极端化条例》的出台,体现了地方立法特色,让自治区在我国地方立法方面走到了前沿。
新疆财经大学法学院赵丽莉副教授以《中国—中亚贸易的知识产权合作机制建构研究》为主题进行了发言。赵丽莉副教授认为经贸合作后,各国在教育、文化、旅游、工业等领域开展交流。知识产权的保护显得尤为重要。。
在点评环节中,中国人民大学法学院余民才教授认为在平衡问题中,应顺着投资者,在“一带一路”下要预防争端出现重于争端解决,重视当地救济规则的运用。石河子大学政法学院副院长(援疆挂职)李青武教授详细分析了ADR能在“一带一路”中发挥的作用。西藏民族大学法学院倪娜副教授认为解决争议结合区情十分重要。
第四单元的主题是“‘一带一路’与法律服务体系”,由乌鲁木齐市天山区人民检察院检察长王新钢主持。
甘肃政法学院丝路法学院曹莉萍教授做了题为《中亚国家投资的立法模式》的报告。她指出,目前我国对中亚投资主要集中于能源,近两年投资也有新变动,开始涉及农业、建筑业,对建筑业投资较为集中,对其研究很有必要。
中国人民大学法学院邵沙平教授,围绕着《构建人类命运共同体与推进“一带一路”法治建设—以反洗钱和金融反恐对跨国公司责任影响为例的分析》做了报告。认为今天“一带一路”是一个新的平台,所有的法治问题都是全新的,这是一个机遇,如果没有法治就没有基础。
兰州大学法学院“一带一路”法律研究与服务中心主任柴裕红副教授以《“一带一路”争议解决与法律服务》为主题进行发言。在“一带一路”中实务部门要做好对接工作,要团结西部兄弟院校,实现资源共享,建立畅通的交流机制,加强互动,现在是个信息时代,书本获取知识太慢,交流才能更好地适应这个社会,因此需要大家同心协力,东西部合力,服务“一带一路”建设。
河南农业大学杨红朝教授介绍了“一带一路”建设中的法律服务机制研究的有关情况,指出,全方位、多层次建设“一带一路”法治建设,需要统一合作,在必要时把国外沿线和地区纳入协调平台。由律师、高校等齐心合力拓展合作机制的同时,将国外资源纳入学习,推动共建共享。新疆财经大学法学院党委书记德全英教授就加强推进次区域合作的国际法研究做了发言,他指出新疆财经大学去年开展了“环阿勒泰次区域合作”的课题研究,阿富汗问题、中阿贸易、环克什米尔区域合作都是国际法研究中需要注意的问题。
在点评环节中,喀什大学政法学院李宏斌副教授认为在新疆现有形势下,法学教育方面是一个需要解决和重视的问题,法学教育资源发展不平衡的现状令人担忧。内蒙古大学法学院副院长丁鹏副教授认为这次西部法治论坛通过探讨,对定位有了更进一步的认识,各校都有自己的战略性定位,这样才能走在法学的最前沿。新疆财经大学法学院副院长王东副教授本次会议是一个很好的机遇,各个学校之间应当加强沟通交流,达成合意,多了解多沟通。
随后,新疆财经大学法学院院长赵俐、中国人民大学法学院党委副书记兼副院长杜焕芳、广西大学法学院院长蒋超对会议做了总结。总结指出,这次论坛给大家带来很多收获,各个法学院将进一步达成共识,培养全方位多层次的法律人才,共建中国梦。在遵循共商共建共享原则下,按照会议精神达成的共识,从第三届西部法治与法学教育高峰论坛开始将在以文会友的基础上以专题性研讨进行,借助外力,发展基金,让论坛常设、固定、更加正规,让大家有更好的平台进行沟通和交流。
西部法治与法学教育高峰论坛是一个为促进东西部法学院校进行深层交流的平台,其宗旨在于共同探讨西部法治发展和人才培养中面临的主要问题,推进西部法治与法学教育不断发展。中国人民大学法学院作为发起单位和主办单位,每年联合不同的西部法学院院校共同主办论坛,第三届西部法治与法学教育高峰论坛将由广西大学法学院承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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