辛勤耕耘五十载,桃李天下春满园——烟台大学法律系第一任党总支书记孔庆明教授访谈录
孔庆明 教授
我国著名法律史学家、法理学家, 1985年从吉林大学调至烟台大学法律系担任法律系第一任党总支书记,一直从事法律史、法理学的教学与科研工作,为烟台大学的法学教育事业做出了突出贡献。1978年至1996年曾任全国法律史学会理事、中国法律思想史学会副会长。享受国务院拔尖人才特殊津贴。2008年获山东省社会科学突出贡献奖。
在科学研究上,他共完成论著、教材13部,译著1部,主编、参编辞书4部。他围绕法律与权利的关系这一主题,在《人民日报》、《法学研究》、《中国法学》、《文史哲》、大学学报等报刊发表论文45篇,其中有两篇在省内获得社会科学一等奖。2009年,他以自己人生经历为题材出版发行文学著作、长编小说《憎命》。2013年出版的法学论文专集《法律与权利》囊括了25篇最具代表性的学术论著,对我国法律史和法理学的研究做出了可贵的贡献。2012年他把一生的藏书一千六百多册捐赠给烟台大学图书馆。[1]
五十年法学道路,梅花香四溢
五十年对一般人来说是生命的大部分时光,而孔老师的这些时光全部挥洒在法学教育与研究的道路上,1960年孔老师从中国人民大学毕业后被分配到吉林大学哲学系、法学系任教,1985年8月来到烟台大学法律系任教,直到1996年退休。2002年到2004在山东联合大学从事法学教学研究。2004年出版《法哲学新论》。2005年到2006年在社科院法学所杨一凡教授主办的法律文化研究中心整理明、清两代的法律文献和判例判读,后来出版了两部文献。2011年出版了《中国儒家文化》一书。时至今日,孔老师仍然笔耕不缀坚持法律文化研究(孔老师将用其余生完成最后一个巨大的课题——《中华礼文化》)。这样算来孔老师的法学教育与研究道路已经走过了五十年之久了。
记得在采访中,我问孔老师的第一个问题就是,五十年的法学教学与研究工作是怎样坚持下来的?孔老师笑了笑这样回答,“我觉得这并不是一个问题。当我面对一个自己感兴趣的、有意义的工作或事业的时候,不知不觉中就会对它产生一种人生的依托,这种依托是我坚持下去的力量源泉。”“除了我从事的事业以外,其余的我都可以不认真。”这是孔老师的座右铭,他说正因为他的这种事业上的苛求和人生的豁达,才使他获得了人生的甜蜜。
五十年的法学教研道路上,孔老师从事的主要是中外法律思想史、法哲学和法理学的教学和研究工作,他最喜欢学习和研究的是中国传统文化中的法律思想。孔老师认真研读马克思恩格斯的法律思想,同时涉猎西方法学大师的论著,如黑格尔的《法哲学原理》。孔老师在学术上的最主要的观点是提出了“权利中心说”,他认为法律的实体内容是“权利”,法律就是权利关系的架构。这一观点虽与传统的法理观念不同,但被法理、法史学界的同侪们所认同。对于中国法律发展史的研究,孔老师认为中国古代存在礼、法、刑三法律形态,礼是行为规范,法是解决民事纠纷的,刑是刑罚,这些观点也是法律史研究的重要成果。对于道法合流的《黄帝四经》,孔老师发掘了它的法哲学思想,认为它是世界上最古老而高超的法哲学。1996年到1998年孔老师在美国住了一年半,对美国的宪政宪法产生了浓厚的兴趣,他从中国的现实出发,认为美国的宪政体制不适合中国的国情,他依据中国的传统文化,提出了中国可能实现的宪政体制。
2014年6月4日,法学院为庆贺孔老师从事法学教育与研究五十年举办了庆贺会,孔老师还为师生们做了一场精彩的学术讲座,从中我们了解到孔老师的个人经历和学术成果,也让我们对孔老师的一生有了更为真切的了解。庆贺会上,孔老师将其著作《法律与权利》和《憎命》赠与到场的学生,并且呼吁在场的所有学生要多读书、读好书。访谈中,孔老师感叹到,这次的庆贺会是对他过去的一番回顾,也是对其余生的一种强有力的鼓励,让他真切的感受到法学院和同学们对他的关怀和敬意。
三十年烟大情缘,桃李遍天下
参与烟台大学法学院的筹建并最终留校任教对孔老师来说是一件机缘巧合的事情。当年山东大学法律系也在初建中,主持山大法学院工作的乔伟教授与孔老师是好友,乔伟教授动员他留校任教,孔老师答应了下来。但是,孔老师回烟台老家探望,在路过烟台二中时看到烟台大学筹备处的牌子,不知是什么意识支配着他要进去看一眼,就是这一眼决定了他之后三十年的人生轨迹,也让孔老师违背了与好友的承诺。
烟台,是一座神奇的城市,更重要的是这是孔老师的故乡。浓郁的乡愁牵动着每一个异乡人的神经,让人更添思念。正是由于这种强烈的乡愁才促使孔老师迫切地想要回到自己的故乡来工作,当然这种爽约的行为让乔伟老师有些不开心,但是他还是表示了理解。当时援建烟台大学的北京大学法学院杨殿升教授担任烟台大学法律系主任,而孔老师则出任烟台大学法律系的党总支书记,与杨殿升老师一起为筹建烟台大学法律系而共同努力。可以说,如今的烟台大学法学院就如同孔老师的孩子一样,是在他的看护下而逐渐成长起来的,现在的烟台大学法学院已在省内外占有一席地位,这令孔老师感到非常的骄傲和自豪。
1985年8月,当时的烟台大学周围还是郊外的乡村田野。刚开始建校的时候面临最大的问题就是缺少任课师资,在北京大学的支援下,杨老师与孔老师共同努力培养了一批优秀的硕士研究生,他们成为法学院教学研究的骨干力量。孔老师同杨老师团结共事,在法律系的教师中倡导发扬正气,关注大目标,要求老师们一身扑在学术上,一心搞学问,排除个人纠葛和歪风邪气,使法律系的教学和研究工作始终走在健康的道路上。孔老师在校第一届党代会上当选纪委委员,原则耿直的性格使孔老师对一切不正之风进行了抵制,他认为学校是培养人材和学术研究的神圣地盘,决不能让不正之风污染这片净土。因此,不论是在招生、招聘教师还是对学生进行工作分配上,以孔老师和杨老师为首的法律系第一届领导班子一直都坚持秉公办事,维护党的原则。这是法律系发展成一个有作为的院系的重要条件。
跨世纪峥嵘岁月,品人间百味
孔老师的一生,可以说是伴随着中国从苦难到发展的历史而成长起来的。
1931 年,也就是日本侵占东北“9.18”事变那一年,孔老师出生在山东省牟平县北系山村。1942年春季的一天,日伪军为追捕八路军把孔老师就读的小学包围起来,放火点燃了旁边的商店,浓烟滚滚,老师们被绑在操场上,机枪架在了孔老师和那些孩子们的面前,恐怖万状,死里逃生。此后家中贫寒断炊,1944年随父母闯关东。国家和民族的危难,家庭的困苦,磨练了孔老师的意志,培养了坚忍不拔的性格。1950年孔老师在延边朝鲜族自治州参加革命工作。1956年,对孔老师来说是人生的一个转折点,周总理号召在职的青年干部报考大学,向科学进军。当时,中国人民大学在普通高校之前优先报考,孔老师抱着试试看的心态参加了中国人民大学的招生考试。一个考区三百多人参加考试,只录取了三个人,孔老师是其中一名。在人民大学孔老师开始读历史,后来改为马克思主义政治学。
大学毕业后被分配到吉林大学哲学系讲授政治学,文化大革命后他回到法律系,开始了他终生的法理学和法史学的教学研究工作。
寄语烟大法律人,明天会更好
今天,烟台大学法学院毕业的学子已经遍布各地,不论是在公检法还是律师岗位上,不论是在国家机关和学校的教学科研的岗位上,他们身上都闪烁着烟台大学的光辉。孔老师衷心希望在校的学子们能够取得更高更优异的成就,同时也劝导同学们三句话:
一,要专心致志搞学问。搞学问就像开发油田一样,普查的面很广,就是知识面要广,要多读书;找准出油点开始钻井,一个点钻到底,就是专业要选准一个课题一钻到底,在这个课题上取得发言权。
二,要勤于思考。成功是勤于思考的果实。黑格尔说过,“一个勤于思考的人,思考了一百个问题,错了九十九个,也比一个不思考的人强一百倍。”
三,要修养好的品德。礼云:“德盛者其志厚。”品德与志向是相辅相成的!要成就一番大事业,首先必须有一个高贵的品德。
今年,正值烟台大学法学院建院三十周年,孔老师希望烟台大学法学院能够继续秉承公平、公正的风气,将重点放在搞学问上;同时也希望在校的同学们要珍惜自己宝贵的学习机会,为自己今后的人生道路做好规划,为国家和社会做出自己的贡献。此外,孔老师十分感谢庆贺会上到场的所有老师和同学们,感谢他们为庆贺会做出的努力和辛苦的劳动,为了表示对我们校友工作办公室工作的肯定,孔老师将亲笔题字的书籍赠与我与周颖,这使得我们欢欣至极,这是对我们工作的一种认可,同时也将会成为激励我们前进的动力。
[1] 2014年6月4日,烟台大学法学院举办孔庆明教授从事法学教育与研究五十年庆贺活动,作为法学院校友工作办公室秘书的我(刘腾)和周颖在庆贺会结束后,对孔庆明老师进行采访,此篇文章是我根据孔庆明老师口述整理而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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