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三届五校民法论坛——“合同目的”理论研讨会成功举办
2018年11月4日,第三届五校民法论坛——“合同目的”理论研讨会在南京大学法学院成功举办。
此次论坛聚焦于“合同目的”之基础理论,旨在以高质量的主题报告、深层次的评论研讨,探考学说精义,夯实基础研究,助推民法教义学之发展与影响。论坛由南京大学法学院主办,北京君泽君(南京)律师事务所、北京市德贤(南京)律师事务所共同协办。来自北京大学、浙江大学、华东政法大学、苏州大学、上海财经大学、华东师范大学、中国计量大学、南京大学等“五校民法论坛”发起单位和特邀单位的三十多位学者莅临,共同就论坛主题展开了广泛而深入的研讨。
论坛开幕式上,南京大学法学院叶金强教授、北京大学法学院刘凯湘教授、浙江大学光华法学院张谷教授、华东政法大学法律学院金可可教授、苏州大学王健法学院方新军教授、上海财经大学法学院朱晓喆教授分别代表各自学院致辞。南京大学法学院叶金强教授也特别感谢了北京君泽君(南京)律师事务所、北京市德贤(南京)律师事务所对论坛的支持。南京大学法学院解亘教授主持了开幕式。
论坛的学术研讨分为四个单元,与会学者围绕“合同目的”、“原因理论”、“解除要件”、“股、债区分”、“悬赏广告”等问题作了精彩的报告,各位点评人就报告内容也进行了细致、深入的评议,现场发言踊跃,学术氛围浓厚。
南京大学法学院院长叶金强教授主持了论坛的闭幕式,总结了本次论坛的学术成果,对各位代表对论坛的支持表示了由衷的感谢,并对论坛的持续发展提出了设想与期待。作为下届论坛主办方代表,北京大学法学院葛云松教授诚挚地邀请各位代表继续参与和支持“五校民法论坛”,并期待论坛能产生更多的学术成果和更广泛的学术影响。
此外,本次论坛的“博硕论坛”于2018年11月3日在北京市德贤(南京)律师事务所先期举行。来自北京大学、浙江大学、华东政法大学、苏州大学、上海财经大学、南京大学的博士、硕士研究生就论坛主题及相关解释论在具体制度中的运用分别进行了主题报告,并就报告内容进行了细致、热烈的讨论。浙江大学光华法学院张谷教授、南京大学法学院解亘教授、华东政法大学法律学院徐同远副教授、上海财经大学梁神宝博士主持了博硕论坛。
附:与会代表名单:
姓 名 | 学 校 |
刘凯湘教授 | 北京大学 |
葛云松教授 | 北京大学 |
许德峰教授 | 北京大学 |
茅少伟助理教授 | 北京大学 |
余佳楠博士后 | 北京大学 |
张谷教授 | 浙江大学 |
陆青副教授 | 浙江大学 |
金可可教授 | 华东政法大学 |
孙维飞教授 | 华东政法大学 |
徐同远副教授 | 华东政法大学 |
姚明斌副教授 | 华东政法大学 |
王蒙讲师 | 华东政法大学 |
刘骏讲师 | 华东政法大学 |
赵文杰讲师 | 华东政法大学 |
方新军教授 | 苏州大学 |
张鹏教授 | 苏州大学 |
娄爱华副教授 | 苏州大学 |
赵毅副教授 | 苏州大学 |
朱晓喆教授 | 上海财经大学 |
叶名怡教授 | 上海财经大学 |
刘洋讲师 | 上海财经大学 |
梁神宝讲师 | 上海财经大学 |
纪海龙教授 | 华东师范大学 |
陈永强教授 | 中国计量大学 |
叶金强教授 | 南京大学 |
张淳教授 | 南京大学 |
解亘教授 | 南京大学 |
齐晓琨副教授 | 南京大学 |
刘勇副教授 | 南京大学 |
尚连杰副教授 | 南京大学 |
韩宁主任 | 北京君泽君(南京)律师事务所 |
韩家佳主任 | 北京市德贤(南京)律师事务所 |
陈瑶律师 | 北京君泽君(南京)律师事务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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