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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9年扬州市职业大学公开招聘教师简章 & 内蒙古大学2019年公开招聘具有硕士学位工作人员简章

扬州市职业大学坐落于古代文化与现代文明交相辉映的历史文化名城扬州,可溯源至1906年创办的晚清新式学堂,在中国高等教育发展的新形势下,先后与扬州市广播电视大学、扬州教育学院、扬州环境资源职业技术学院等17所学校和1个研究所合并办学,是市属唯一的一所全日制综合性高等职业技术院校。学校现有全日制在校生15000多人,成人业余和开放教育在校生11,000多人,设有22个教学单位,21个党政群团部门,5个教学辅助单位。学校始终秉持“立德树人、知行合一”的校训,全面实施“人才强校、质量立校、开放办学、特色办学、科技兴校”五大战略,着力推进“党建引领、立德树人、管理改革、质量提升、队伍提优、服务地方、智慧校园、基础保障”八大工程,致力于培养高素质高技能应用型人才。


学校环境优美、办学条件完善。总占地1100余亩,校舍建筑面积近50万平方米,绿化覆盖率高达45%,被誉为“公园式大学”。现有实验实训室317个,教学仪器设备总值2.1亿元。图书馆纸质图书162万册,电子图书240万册(本地镜像96万册),中外文纸质期刊4800多种。智慧校园集教学资源库系统、远程教育系统、数字图书馆系统、OA办公系统、校内生活App平台等于一体。


学校专业众多、学科门类齐全。开设有农林牧渔、资源环境与安全、能源动力与材料、土木建筑、装备制造、生物与化工、轻工纺织、食品药品与粮食、交通运输、电子信息、医药卫生、财经商贸、旅游、文化艺术、新闻传播、教育与体育、公共管理与服务17个大类,68个专业。


根据我校教育事业发展和人才队伍建设需要,按照国家和省有关公开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规定,扬州市职业大学决定面向社会公开招聘教师,特制定简章如下:



1

报考条件



(一)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享有公民的政治权利;


(二)遵守宪法和法律;


(三)具有良好的品行;


(四)符合《2019年扬州市职业大学公开招聘教师岗位条件简介表》(以下简称《岗位简介表》,附后)中各岗位所规定的具体资格条件;


(五)具备正常履行岗位职责的身体条件,年龄为18周岁以上、35周岁以下(1983年4月22日至2001年4月26日期间出生,其他限定的年龄计算参照此方法进行);全日制普通高等院校2019年硕士及以上学位应届毕业研究生(非在职),年龄可放宽至40周岁(1978年4月22日及以后出生);《岗位简介表》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


(六)取得祖国大陆全日制普通高等院校学历的台湾学生和取得祖国大陆承认学历的其他台湾居民应聘时按国家和我省的有关规定执行;


(七)符合招聘简章规定的其他条件。


应聘人员与事业单位负责人员有夫妻关系、直系血亲关系、三代以内旁系血亲关系或者近姻亲关系的,不得应聘该单位负责人员的秘书或者人事、财务、审计、纪检岗位以及与该单位负责人员有直接上下级领导关系的岗位。


在读的全日制普通高等院校非2019年应届毕业生,现役军人,试用期内的公务员和参照公务员法管理单位工作人员,不得报考。


尚未解除纪律处分或者正在接受纪律审查的人员、刑事处罚期限未满或者涉嫌违法犯罪正在接受调查的人员,具有本简章有关“考察”参照标准所列不合格情形之一的人员,以及按照有关规定不得应聘到事业单位相关岗位的人员,不得报考。



2

招聘单位、招考岗位条件



可直接登陆扬州市职业大学网站(http://rsszc.yzpc.edu.cn/),查询《2019年扬州市职业大学公开招聘教师岗位条件简介表》。



3

招聘程序和方法



招聘工作按照报名与资格审查、笔试、面试、体检、考察、公示和聘用等程序进行,由扬州市职业大学组织实施。


(一)报名与资格初审


1、报名方式及时间


考试报名采用网络方式进行。报名、照片上传、资格初审和缴费,通过网络同步进行。报考人员在扬州市职业大学网站上按岗位要求和网上提示如实填写本人信息。


报名、照片上传时间:


2019年4月22日09∶00-4月26日16∶00;


资格初审时间:


2019年4月22日09∶00-4月27日16∶00;


缴费时间:


2019年4月22日09∶00-4月30日16∶00。


报名网址:


扬州市职业大学网站(http://rsszc.yzpc.edu.cn/)


报考人员网上提交报名信息24小时后可到报名网站查询是否通过资格初审,通过资格初审的,不能再报考其他岗位。通过初审后进行缴费,完成缴费后,报名方为有效。报考人员使用开通网上支付功能的银行卡在网上缴纳有关费用。


2、报名注意事项


(1)报考人员要仔细阅读并确认诚信承诺书,应按岗位要求和网上报名系统提示,如实、准确、完整地填写年龄、学历、专业等报名信息,并上传本人近期免冠正面2寸(35×45毫米)电子证件照片(jpg格式,大小为20Kb以下)。


报考人员提供虚假报考信息及申请材料的,一经查实,即取消报名资格、考试资格乃至聘用资格等。


(2)报名前,请务必认真阅读招聘简章及其《岗位简介表》,弄清具体规定,遵循相关要求,准确选报岗位。本简章及岗位规定的报考资格条件,报考人员需在2019年4月26日(全日制普通高等院校2019年应届毕业生毕业证书<学位证书>取得时间、应于2019年毕业的留学人员学位证书及教育部门学历认证材料取得时间、报考对象相关年限计算截止时间等为2019年8月31日)及以前具备。


(3)报考人员只能选择《岗位简介表》中的一个岗位进行报名;报名必须使用在有效期内的二代身份证;资格未初审或资格初审未通过的,在报名时间截止(4月26日16∶00)前可以改报其他岗位。


考生应在规定时限内尽早选择岗位进行报名,以便在资格审查未通过时,可及时改报其他岗位。


笔试考区安排及其有关要求,详见考生报名须知(扬州市职业大学网站:http://rsszc.yzpc.edu.cn/)。


(4)在报名阶段,如有考生所学专业名称不在拟报岗位所列专业范围内,在2019年4月24日16:00之前,其所提供相应毕业学校出具的成绩单等课程设置材料,证明与拟报考岗位所列专业非常相近的,扬州市职业大学审核认定符合岗位要求并可以此专业报考该岗位的,该专业及时上网公布。


(5)开考比例为3︰1。报名结束后,达不到开考比例的岗位,按规定的办法、程序,适当降低开考比例;此后仍无法开考的,相应核减该岗位招聘计划,直至取消该岗位。有关情况,及时在扬州市职业大学网站公布。报考被取消岗位并通过该岗位资格审查且缴费成功的人员,可于5月5日09:00-16:00重新登录扬州市职业大学网站改报其他符合条件的岗位。


(6)学历要求为“研究生”岗位,最终报名成功人数为该岗位招聘计划3倍及以下的,考试直接采用面试的方式进行。


(7)享受最低生活保障的城镇家庭和农村绝对贫困家庭的报考人员,先在网上缴费,于2019年5月5日-6日凭相关单位出具的证明,经扬州市职业大学审核(审核地址:扬州市文昌西路458号崇德楼411室)确认后按规程办理减免报名费用手续。


(8)通过报名资格初审的报考人员,须及时缴纳报名费用,逾期未缴费视作报名无效。


3、网上打印准考证


报考人员应在2019年5月8日-10日自行登录扬州市职业大学网站(http://rsszc.yzpc.edu.cn/)下载并打印准考证。


4、资格初审


考生年龄、学历、专业、工作经历等报考资格初审工作,由扬州市职业大学负责。报名期间,公布咨询电话,并在规定时间内安排专人值班,回答报考人员关于考生年龄、学历、专业、工作经历等报考资格的咨询,确保报考咨询电话畅通。资格初审期间,扬州市职业大学根据招聘简章规定的报考资格要求和岗位所需条件,依据网上报考人员提供的信息进行资格审查,并在报考人员提交报名信息后24小时内提出审查意见。对符合报考条件的,不得拒绝报名;对未通过资格审查的,应说明理由;对填报材料不全或需报考人员补充说明的事项,应注明缺失或需说明的内容,并退回报考人员补充。如报考人员对本人资格初审未予通过有异议的,可及时向扬州市职业大学进行陈述、申辩,最迟不得超过4月29日16:00;扬州市职业大学应及时对资格初审异议进行处理,最迟不得超过4月30日12:00。


对通过报名资格审查的人员,扬州市职业大学下载留存报考者的报名信息,以供面试前资格复审时使用。


资格审查客观、公正、及时,对所有报考人员一视同仁。


(二)笔试


笔试全部采取闭卷考试方式,由扬州市职业大学组织实施。


笔试主要考察各专业(含专业方向)知识。笔试内容详见《岗位简介表》。


笔试不指定辅导用书。


笔试时间:2019年5月11日上午


考生应按照笔试准考证上确定的具体时间和地点及有关要求参加笔试。参加考试时,必须同时携带准考证和有效期内的二代身份证,身份证必须与报名时所使用的身份证姓名、公民身份号码相一致,否则不得进入考场参加考试。


笔试采用百分制计分。


(三)面试人选确定和报考资格复审


1、面试人选确定


笔试合格分数线为50分。对合格分数线及以上人员,按各招聘岗位计划数3倍的比例(不足该比例的以实际人数为准),以考生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确定参加面试的人选(含同分并列者)。


根据“报名注意事项”中第(6)项规定,考试直接采用面试方式进行的岗位,最终报名成功人员即为参加面试的人选。


各岗位之间不进行调剂。


2、报考资格复审


面试前,对面试人选进行报考资格复审。考生年龄、学历、专业、工作经历等报考资格复审工作由扬州市职业大学负责。


资格复审时,报名者应提供招聘简章及岗位要求的相关证明材料。其中,全日制普通高等院校2019年应届毕业生还须提供本人身份证、学生证、所在学校出具的《毕业生双向选择就业推荐表》或《普通高校毕业生就业协议书》(指已与用人单位签约的大学生)等;其他报名者还须提供本人身份证、毕业证书等。报考条件中有其他具体要求的(如学位证书,专业技术资格,工作或相应专业工作经历等),还须提供对应资质材料。上述材料均要出示原件并提供复印件。


在职人员报名前应征得所在单位同意,2019年毕业的定向生、委培生报名前应征得定向单位、委培单位同意,前述同意报考的材料需及时提供,最迟必须在领取体检通知书时提供,其中事业单位试用期人员最迟必须在报考资格复审时提交。如在上述规定的“最迟”时限内,仍不能提交的,视为该考生自动放弃报考资格。


复审不合格的,取消面试资格。因复审不合格等出现缺额时,在报考同岗位的笔试合格人员中,根据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面试人选(含同分并列者),为确保面试工作顺利进行,面试人选递补及有关工作须在面试前三天截止。


报考人员对本人资格复审未予通过有异议的,可在接到复审结论之日起3个工作日内,向扬州市职业大学进行陈述、申辩。


进入资格复审范围的应聘人员,以及其他笔试成绩排名较前的人员,请在成绩公布后保持报名时所填联系方式的畅通,联系不到者视为自动放弃。


(四)面试


面试主要考核考生把握教材、驾驭课堂的能力,考核以试讲的形式进行,由扬州市职业大学组织实施。面试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面试采用百分制计分,设60分为合格分数线,面试成绩不合格者不得进入体检环节。


本次考试(笔试、面试)均不指定复习教材(辅导用书),不组织、也不指定任何机构组织考前培训。


(五)体检


符合上述“(四)面试”有关最低合格标准的人员,按其笔试成绩占40%、面试成绩占60%的比例,采用百分制计算合成总成绩。其中,仅采用面试方式考核的岗位面试成绩即为考试总成绩。


根据入围考生考试总成绩,按用人单位招聘岗位计划数1︰1的比例,从高分到低分确定参加体检人员。如其中同一岗位考生考试总成绩相同,以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确定参加体检人员;如笔试成绩仍相同或仅采用面试方式考核的,则另行增加笔试并从高分到低分确定参加体检人员。


体检工作由扬州市职业大学统一组织,按有关规定实施。体检标准参照修订后的《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和《公务员录用体检特殊标准(试行)》等规定执行。


(六)考察


体检合格人员的考察工作由扬州市职业大学参照公务员招录有关考察(政审)规定组织实施。


因体检或考察不合格等出现计划缺额时,均按该岗位入围考生考试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


(七)公示


考察合格者,各招聘岗位拟聘用人员名单由扬州市职业大学按规定在有关网站公示,期限为7个工作日,接受社会和考生监督。


(八)聘用


公示期满,符合聘用条件的,按规定权限、程序备案后,办理有关聘用手续。在聘用资格备案前,全日制普通高等院校2019年应届毕业生须提供毕业学历(学位)证书原件及复印件,应于2019年毕业的留学人员须提供学位证书、教育部门学历认证材料原件及复印件。获准被聘用的人员如与有关单位签有劳动合同(聘用协议等)或存有其他人事劳动等关系,在正式聘用前,由本人按有关规定自行负责处理。对反映有严重问题并查有实据、不符合聘用条件的,不予聘用。聘用资格备案后放弃聘用资格的不再递补。


因资格审查或体检或考察不合格等原因,取消考生相应资格时,市职业大学及时告知考生取消资格决定的内容及依据等。


聘用工作按照事业单位岗位聘用有关规定执行。



4 聘后管理及待遇



聘用人员实行6个月试用期制度(初次就业的工作人员与事业单位订立的聘用合同期限3年以上的,试用期为12个月)。试用期满经考核合格,予以正式聘用;考核不合格者,取消正式聘用资格,自谋职业。聘用待遇按有关规定执行。



5

纪律监督



招聘工作坚持民主、公开、竞争、择优的原则,严格执行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的有关政策和工作纪律。坚持招聘政策、招聘岗位、资格条件、考试成绩、聘用结果面向社会公开,自觉接受社会的监督,增强招聘工作的公开性和透明度。邀请市纪委等部门对招聘工作全过程进行检查、监督。为方便群众和社会监督,杜绝不正之风,特设立监督举报电话:市纪委0514-87866966,扬州市职业大学纪检监察处0514-87973002。



6

其他说明




本简章中“以上”、“以下”、“以前”、“以后”均包括本项,未尽事宜按照国家、省、市有关规定执行。


本简章由扬州市职业大学负责解释

 

咨询电话:0514-87697098

 

附:2019年扬州市职业大学公开招聘教师岗位条件简介表.xlsx



扬州市职业大学

2019年4月15日

内蒙古大学2019年公开招聘具有硕士学位工作人员简章


学校为保证招聘工作的公平有序,满足招聘岗位的用人需求,提升学校的综合实力,根据自治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审核批准的《内蒙古大学2019年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实施方案》,制定本简章。


01


学校简介



内蒙古大学位于内蒙古自治区首府、历史文化名城呼和浩特市,距北京400余公里。学校于自治区成立10周年之际的1957年,一步到位、高起点创办,是新中国成立后在少数民族地区创办的第一所综合大学,时任国务院副总理、自治区主席乌兰夫任首任校长,党和政府由北京大学等十几所名校选派知名学科带头人和学术骨干,组成建校初期高水平师资队伍,带来名校积淀悠久的治学传统和崇高大学精神,为学校后续发展奠定了坚实办学基础和优良学风校风。学校于1962年招收研究生,1978年被确定为全国重点大学,1984年获博士学位授权,1997年被批准为国家“211工程”重点建设院校,2004年成为内蒙古和国家教育部共建大学,2012年进入国家中西部“一省一校”高水平大学建设计划,2017年成为国家“双一流”建设高校,2018年成为部省合建高校,列入教育部属高校序列。


为进一步推进我校的“双一流”建设,学校经研究,现面向海内外公开招聘各类人才,真诚欢迎海内外有识之士报名应聘。

02


招聘计划


2019年,我校计划招聘具有硕士学位工作人员20人,其中专业技术岗位6人(教学科研岗位5人、其他专业技术岗位1人)、管理岗位14人,详见附件《2019年内蒙古大学公开招聘工作人员(硕士)需求表》。

03


招聘对象和条件


(一)招聘对象


1.全日制普通高等学校的毕业生(含2019年应届毕业生,下同);


2.在内蒙古服务期满、考核合格且在规定时限内的高校毕业生服务基层项目人员。


(二)应聘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遵守宪法和法律;


3.具有良好的品行;


4.具有普通高等学校全日制硕士研究生及以上文化程度,第一学历为全日制普通高校本科(须具有全日制本科学历并取得学士学位)。详见附件《2019年内蒙古大学公开招聘工作人员(硕士)需求表》;


5.年龄在18周岁以上、35周岁以下(2001年4月16日之前、1983年4月16日之后出生);


6.具有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


7.具有符合岗位要求的工作能力;


8.具备应聘岗位所要求的学历、学位、专业及其他资格条件(详见附件《2019年内蒙古大学公开招聘工作人员(硕士)需求表》);


以上条件中,2019年应届毕业生学历学位取得时间截止到2019年7月31日;其他条件的取得时间要求为公开招聘报名开始日前(含招聘需求表中要求的资格条件)。


(三)下列人员不得应聘


1.现役军人;


2.在读的全日制专科、本科、研究生(不含2019年7月底前毕业的全日制普通高校应届毕业生);


3.试用期内的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列编招聘);


4.试用期内的公务员和未满最低服务年限的公务员;


5.政法机关定向招录培养公务员录取后在读以及未满最低服务年限的人员;


6.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和曾被开除公职的人员;


7.在公务员招考或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中被认定有舞弊等严重违反录用、聘用纪律行为并在禁考期限内的人员;


8.法律法规规定不得聘用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其他情形的人员;


9.应聘人员不得应聘聘用后即构成回避关系的岗位。

04


报名与资格初审


(一)报名


1.报名采取网上报名的方式进行。


应聘人员登陆内蒙古大学人事人才招聘网进行报名(网址:http://zp.imu.edu.cn/zpsys/index/Index/index.action)。

报名时间:2019年4月16日—4月22日


2.每位应聘人员只能应聘一个岗位,须用身份证或护照报名,且报名与参加笔试、面试所使用的证件必须一致。应聘人员报名时要按照要求在网上填写报名信息,并上传本人近期正面免冠2寸数码彩色证件照(白色背景,jpg和png格式、大小为2MB以下)。应聘人员要认真阅读招聘简章,仔细核对是否符合应聘条件和相关要求,在填写个人简历时,须完整填写本人就读大学专科、本科和研究生的学习经历(填写起止年月、就读学校和专业。其中,所学专业必须严格按照毕业证书上的专业名称填写,否则,后果自负);须完整填写工作经历(填写起止年月、工作单位和所从事的主要工作。故意隐瞒工作经历的,由此产生的后果由应聘人员承担)。学习、工作经历填写不全的,将不予审核通过。(注:从大学开始填起,应届硕士毕业生如能按期毕业请选择硕士研究生毕业,应届本科毕业生如能按期毕业请选择大学本科毕业)


在反复核对所填每一项信息均准确无误后点击提交(特别提醒应聘人员:姓名和身份证号提交后将无法修改,其他信息在资格审查通过后也将无法修改)。应聘人员在报名时提供的个人联系方式要在整个招聘期间保持畅通,以便于重要事项的通知。


注:应聘后勤保障处内蒙古大学医院医生岗位的应聘人员,须上传执业医师资格证。


3.应聘人员自行选择试卷语种,并在网上点击确认。试卷语种,一经选定,不予变更。


4.应聘人员须对网上所填报信息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负责,填报虚假信息或隐瞒重要信息情节严重的,取消其考试、聘用资格。


5.应聘人员要认真阅读招聘公告和岗位招聘条件,对照个人情况,选报符合自身条件的岗位进行报考。资格审查环节,工作人员将尽最大努力帮助应聘人员发现报名中出现的问题,避免造成应聘失败。


6.报名咨询电话:0471-4992230。


报名网站技术支持咨询电话:15248046737


咨询时间:工作日上午8:30-12:00;下午15:00-17:30。


(二)资格初审


1.资格初审工作在网上进行。


资格初审时间:2019年4月16日—4月24日下午17:00(周六、日和法定节假日除外)


2.应聘人员在网上成功提交报名信息后,应及时登陆报名网站查询初审结果,4月21日、4月22日报名的人员,要随时查询自己的资格初审结果。初审通过后,不能再改报其他岗位。初审被退回人员,如因报名信息不完整或不准确的,在资格审核期间未按要求修改、提交报名信息的,视为报名失败;如因不符合岗位应聘条件的,可以在资格初审期间改报其他岗位,在此期间未改报其他岗位的,视为报名失败。初审为不符合应聘条件的人员,在资格初审期间未提出异议的,视为对审查结果无异议。


由于应聘人员人数较多,我校资格初审工作将在初次审核的基础上对审查结果进行多次复核,请所有应聘人员在报名和资格初审期间经常登陆报名网站查看自己的资格初审结果,即使是资格初审通过人员也要在4月24日下午17:00前经常登陆查看,避免因复核未通过导致报名失败。在报名期间已提交了报名申请但审核退回的考生,在资格审核结束前未修改相关信息的,视为报名失败。如因个人原因未及时登录查看或修改报名信息导致报名失败,则由本人负责!


3.初审通过人员务必于2019年5月21日至5月25日登录报名网站下载打印准考证。


(三)笔试开考比例


笔试开考比例(资格初审通过的报名人数与岗位招聘计划数之比)一般不低于4∶1。对达不到开考比例的岗位,相应减少招聘人数或取消开考。调整招聘计划或因无人报考而取消的岗位,报名结束后在内蒙古大学人事人才招聘网站上予以公布。


本次招聘各环节出现缺额的,依次进行递补。同一岗位递补最多进行3次。

05


笔试


所有应聘人员均需参加内蒙古大学统一组织的笔试。


(一)笔试考一个科目,采用闭卷方式进行,满分100分。考试内容为应聘人员应具备的基本知识,不指定参考书目。


(二)笔试提供蒙汉两种文字试卷。选择汉文试卷的人员,必须用汉文作答;选择蒙古文试卷的人员,必须用蒙古文作。


同一试卷用两种或两种以上文字作答的,按零分处理。对不按规定文字作答的,按零分处理。


(三)笔试和面试试题的命题、制卷、阅卷进行入闱管理,命题、考试、阅卷时间不间断,试卷命制、印刷、接转、保管、启用和考务等环节按保密规定管理,与命题专家签订保密协议。整个过程由纪检监督人员全程监督。


(四)笔试时间:2019年5月25日,地点:内蒙古大学,详见本人准考证,应聘人员凭身份证(或护照)和准考证参加笔试。


(五)对于蒙古族、达斡尔族、鄂伦春族、鄂温克族应聘人员,在笔试成绩上加2.5分。


(六)笔试结束后,根据笔试成绩,由学校划定笔试最低合格分数线。


(七)应聘人员笔试成绩、笔试最低合格分数线在内蒙古大学人事人才招聘网站上公布。


06


资格复审


(一)从笔试成绩达到最低合格分数线上的应聘人员中,按照每个岗位应聘人员笔试成绩由高到低的顺序和3∶1的比例确定进入资格复审和面试范围的人员。同一岗位因成绩并列而超过3∶1比例的所有应聘人员全部进入资格复审和面试。资格复审及递补后达不到3∶1面试开考比例的岗位,以实际人数确定进入面试范围人员。调整招聘计划或因无人报考而取消的岗位在内蒙古大学人事人才招聘网站上予以公布。进入资格复审人员名单在内蒙古大学人事人才招聘网站上公布。


(二)资格复审重点审核应聘人员所填报的信息是否真实准确,是否符合应聘岗位要求的资格条件。凡不符合应聘条件、个人错填民族信息导致加分、所填报个人信息与所持证件不符以及隐瞒重要信息或提供虚假证明材料,情节严重的,一律取消面试资格。


(三)资格复审时间、地点和相关要求在内蒙古大学人事人才招聘网站上公布。进入资格复审范围的应聘人员按照学校通知,在规定的时间、地点现场进行资格复审。资格复审通过人员发放《面试准考证》,未在规定时间结束前参加资格复审的,取消面试资格。


(四)参加资格复审的应聘人员须携带以下材料(原件及复印件一份)到指定地点进行资格复审:


1.笔试准考证及身份证(或护照)、近期免冠白底一寸照片1张。


2.本、硕、博毕业证和学位证书原件及复印件(2019年应届毕业生未取得毕业证之前持加盖院<系>和学校教务处<研究生院、处>公章的证明原件及复印件)。


3.《应聘个人基本情况登记表》(请考生自行登陆报名网站,从“简历预览”导出excel版后下载打印)。


4.留学回国人员须提供教育部留学人员服务中心出具的《国外学历学位认证书》原件及复印件。


5.招聘岗位要求的其他证件和证明原件及复印件:


(1)应聘文学与新闻传播学院教学科研岗位和体育学院教学科研1、2、3岗位的考生,须提供加盖就读学校教务处(研究生院、处)公章的成绩单。


(2)应聘后勤保障处内蒙古大学医院医生岗位的考生,须提供加盖就读学校教务处(研究生院、处)公章的成绩单和执业医师资格证原件及复印件。


(3)应聘岗位要求为中共党员的,需提供由组织关系所在地(学校或单位)出具的证明(必须加盖党的部门公章)。


07


面试



(一)面试由学校按岗位要求统一组织,面试时间为10分钟,面试满分为100分。面试可用汉语作答,也可用蒙古语作答(应聘者须在资格复审时向工作人员说明并在《面试准考证》上注明),但只能使用一种语言作答,不能混用。对不按要求作答的,按零分处理。


对用蒙古语作答的应聘人员,学校为其安排2名蒙古语翻译人员。


(二)参加面试的应聘人员,凭《面试准考证》和身份证(或护照)按规定的日期和时间到指定地点参加面试,具体要求详见《面试准考证》。


(三)学校成立考官组对应聘人员进行面试,应聘人员面试后由考官现场打分,去掉一个最高分和一个最低分,取平均分数的方法,计算出考生的成绩,并经复核后,当场宣布面试成绩。凡是在开考后10分钟未报到的应聘人员视为自动放弃面试资格。


(四)对于实际到场参加面试人数等于或少于该岗位实际招聘计划数的岗位,该岗位应聘人员面试成绩须达到本人面试所在考场(同试题、同考官组)实际参加面试人员平均成绩(不能计算平均成绩的,须达到学校设定的面试合格分数线75分),方可进入下一环节。


(五)面试时间地点


面试时间、地点在内蒙古大学人事人才招聘网站上公布。


(六)考试总成绩的计算办法:


考试总成绩计算办法:考试总成绩=笔试成绩×50%+面试成绩×50%。

考生面试成绩和考试总成绩,在内蒙古大学人事人才招聘网站上公布。


08


艺术类和体育类岗位招聘办法



应聘文学与新闻传播学院教学科研岗位和体育学院教学科研岗位的人员,公开招聘考试先进行面试,通过面试的人员再与其他岗位应聘人员一同参加学校统一组织的笔试。笔试结束后,根据笔试成绩,艺术类专业和体育类专业教学科研岗位由学校分别单独划定最低合格分数线。应聘人员笔试成绩、笔试最低合格分数线在内蒙古大学人事人才招聘网站上公布。



面试由内蒙古大学组织实施,面试相关事宜在内蒙古大学人事人才招聘网站上公布。


(一)体育类专业教学科研岗位招聘办法


面试采取专业测试和课程试讲的方式进行,按照应聘人员所学专业(研究方向)先进行专业测试,专业测试成绩须达到最低合格分数线75分,方可进入课程试讲环节。课程试讲时应聘人员根据所学专业(研究方向)自选内容进行30分钟试讲。


体育类专业教学科研岗位面试不设定开考比例,凡资格初审通过的应聘人员均可参加专业测试。


专业测试成绩计算:去掉一个最高分和一个最低分,取平均分数的方法,计算出应聘人员专业测试成绩。


试讲成绩计算:去掉一个最高分和一个最低分,取平均分数的方法,计算出应聘人员试讲成绩。


面试成绩=专业测试成绩×60%+试讲成绩×40%。


凡通过面试的应聘人员全部进入资格复审环节,进入资格复审范围人员名单在内蒙古大学人事人才招聘网站上公布。资格复审时间、地点、需携带的证件证明以及相关要求等详见资格复审通知,资格复审通知在内蒙古大学人事人才招聘网站上公布。进入资格复审范围的应聘人员按照学校通知,在规定的时间、地点现场进行资格复审。资格复审通过人员在《面试准考证》上加盖合格章,未在规定时间结束前参加资格复审的,取消笔试资格。


资格复审通过人员为进入笔试范围人员。全部应聘人员的面试成绩和进入笔试范围人员名单在内蒙古大学人事人才招聘网站上公布。


考试总成绩计算办法:考试总成绩=笔试成绩×50%+面试成绩×50%。


全部考试结束后,按照每个岗位应聘人员考试总成绩由高到低的顺序和该岗位实际招聘计划数,等额确定进入体检和考察范围的人选。进入体检考察范围人选考试总成绩出现并列并超出该岗位实际招聘计划数的,以笔试成绩高低排序,等额确定进入体检和考察范围的人选;笔试成绩也相同的,通过加试成绩高低排序,等额确定进入体检和考察范围的人选。


体育类教学科研岗位中在各环节出现招聘不成功的岗位,将根据学校人才需求情况,按照本办法再次开展公开招聘,直至招聘成功。


(二)艺术类专业教学科研岗位招聘办法


艺术类专业教学科研岗位面试开考比例(资格初审通过的报名人数与岗位招聘计划数之比)一般不低于4∶1;对于达不到4∶1开考比例的岗位,可降低开考比例至3∶1。降低面试开考比例后,仍达不到降低后的面试开考比例的岗位,相应减少招聘人数或取消开考。调整招聘计划或因无人报考而取消的岗位,报名结束后在内蒙古大学人事人才招聘网站上予以公布。


对于实际到场参加面试人数等于或少于该岗位实际招聘计划数的岗位,该岗位应聘人员面试成绩须达到本人面试所在考场(同试题、同考官组)实际参加面试人员平均成绩(不能计算平均成绩的,须达到学校设定的面试合格分数线75分),方可进入下一环节。


艺术类专业教学科研岗位面试采取课程试讲的方式进行,应聘人员根据应聘岗位需求专业自选内容进行30分钟试讲。


面试成绩计算办法:去掉一个最高分和一个最低分,取平均分数的方法,计算出应聘人员面试成绩。


按照每个岗位应聘人员面试成绩由高到低的顺序和3∶1的比例确定进入资格复审和笔试范围的人员。同一岗位因成绩并列而超过3∶1比例的所有应聘人员全部进入资格复审和笔试。资格复审及递补后达不到3∶1笔试开考比例的岗位,以实际人数确定进入笔试范围人员。调整招聘计划或因无人报考而取消的岗位在内蒙古大学人事人才招聘网站上予以公布。


进入资格复审范围人员名单在内蒙古大学人事人才招聘网站上公布。资格复审时间、地点、需携带的证件证明以及相关要求等详见资格复审通知,资格复审通知在内蒙古大学人事人才招聘网站上公布。进入资格复审范围的应聘人员按照学校通知,在规定的时间、地点现场进行资格复审。资格复审通过人员在《面试准考证》上加盖合格章,未在规定时间结束前参加资格复审的,取消笔试资格。


资格复审通过人员为进入笔试范围人员。全部应聘人员的面试成绩和进入笔试范围人员名单在内蒙古大学人事人才招聘网站上公布。


考试总成绩的计算办法为:考试总成绩=笔试成绩×50%+面试成绩×50%。


全部考试结束后,按照每个岗位应聘人员考试总成绩由高到低的顺序和该岗位实际招聘计划数,等额确定进入体检和考察范围的人选。进入体检考察范围人选考试总成绩出现并列并超出该岗位实际招聘计划数的,以笔试成绩高低排序,等额确定进入体检和考察范围的人选;笔试成绩也相同的,通过加试成绩高低排序,等额确定进入体检和考察范围的人选。


特别提醒:

1.因文学与新闻传播学院教学科研岗位和体育学院教学科研岗位公开招聘面试和资格复审将连续进行,通过资格初审的应聘人员参加面试时务必携带资格复审材料。


2.请文学与新闻传播学院教学科研岗位和体育学院教学科研岗位应聘人员通过资格初审后,及时关注内蒙古大学人事人才招聘网站通知,按照规定的时间、地点和相关要求参加面试和资格复审。


09


体检与考察



按照每个岗位应聘人员考试总成绩由高到低的顺序和该岗位实际招聘计划数,等额确定进入体检和考察范围的人选。同一岗位进入体检考察范围人选最后一名考试总成绩出现并列并超出该岗位实际招聘计划数的,以笔试成绩高低排序,等额确定进入体检和考察范围的人选;笔试成绩也相同的,通过加试成绩高低排序,等额确定进入体检和考察范围的人选。人员名单在内蒙古大学人事人才招聘网站上公布。


(一)体检


体检在事业单位人事综合管理部门指定的医疗机构进行,由学校组织实施。体检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有关规定进行。应聘者需要进行复检的,学校在接到体检机构通知后及时通知应聘者进行复检。


应聘人员体检不合格或在体检过程中弄虚作假、隐瞒重要病史等导致体检结果不实的,取消聘用资格。


体检具体时间和地点在内蒙古大学人事人才招聘网站上公布。


(二)考察


学校公开招聘领导小组成立4人考察组,按照德才兼备的标准,根据招聘岗位的要求,对被考察者的政治思想、道德品质、能力素质、遵纪守法、工作或学习表现、个人诚信等情况以及应聘资格条件的真实性进行全面考察。


应聘人员考察不合格的,经学校党委会研究确定,取消其聘用资格。


010


公示与聘用



(一)公示


学校召开党委会,根据应聘人员的考试总成绩以及体检和考察结果确定拟聘用人员。拟聘用人员名单在内蒙古大学人事人才招聘网站、内蒙古大学人事处网站上进行公示,公示期为7天。


公示期间,对于反映应聘人员有关问题的举报信、电话以及有关部门转办的举报信,进行认真登记,及时进行调查核实并将最终核实结果反馈举报人和转办单位。对反映有影响聘用的问题并查有实据的,不予聘用;对反映的问题一时难以查实的,暂缓聘用,待问题查清后再决定是否聘用。


对应聘人员的资格审查贯穿于事业单位公开招聘的全过程,在公开招聘过程中任何环节发现有信息不实、条件不符、弄虚作假等影响聘用情形,一律取消聘用资格。


(二)聘用


1.公示结束后,在与拟聘人员签订聘用合同前,学校按照干部管理权限的规定,将拟聘人员《花名册》和《个人备案表》,报事业单位人事综合管理部门办理审批手续。


2.2019年应届毕业的拟聘人员,未能如期取得毕业证、学位证的,取消聘用资格。


3.应聘人员在本次公开招聘办理聘用备案手续前被其他事业单位聘用且未满试用期的(列编招聘,以事业单位人事综合管理部门下发备案或批准文件为准),或在公务员招考中被新录用的(以录用主管机关下发录用备案或批准文件为准),取消其本次招聘聘用资格。


4.学校按照有关规定与应聘人员签订聘用合同。聘用合同中,与聘用人员约定试用期。初次就业的新聘用人员订立的聘用合同期限为3年以上的,试用期为12个月。试用期包括在聘用合同期限内,试用期满合格的,予以正式聘用;试用期间或期满不合格的,取消聘用。


5.应聘人员在公开招聘中违纪违规的,按照《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有关条款规定,记入应聘人员诚信档案。


6.受聘人员按照有关规定实行聘用制管理和社会保险制度,享受国家和学校规定的工资福利待遇。


011


纪律和监督



(一)自治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教育厅、学校纪委对招聘工作全程监督。


(二)公开招聘工作严格执行回避制度。凡按照规定需要回避的人员必须回避。


(三)对违反有关纪律的工作人员,视情节轻重,给予批评教育直至纪律处分;对违反纪律的应聘人员,视情节轻重,给予批评教育直至取消应聘资格。


监督举报电话:


内蒙古大学  0471- 4994292


自治区教育厅  0471-2856911   2856813


自治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  0471-6944911


012


其他事项



(一)本简章适用于我校2019年公开招聘具有硕士学位工作人员。


(二)对应聘人员的资格审查贯穿公开招聘工作全过程,在招聘的任何阶段及试用期间发现应聘人员与应聘条件不符或弄虚作假的,一律取消聘用资格,并记入应聘人员诚信档案。


(三)本次公开招聘考试不指定考试辅导用书,不举办、不委托任何机构举办考试辅导培训班。社会上以公开招聘考试命题组、专门培训机构等名义举办的辅导班、辅导网站或发行的出版物、上网卡等,均与本次公开招聘考试无关。


(四)本公开招聘简章中未尽事宜及有关信息,将在内蒙古大学人事处、内蒙古大学人事人才招聘网站上发布,请予关注。


(五)本简章由内蒙古大学人事处负责解释。


附件:

2019年内蒙古大学公开招聘工作人员(硕士)需求表.xls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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