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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十届全国经济法前沿理论研讨会暨第十三期经济法30人论坛“经济法的法治理论”综述

来源:暨南大学法学院知识产权学院

2019年7月6日,由中国法学会经济法学研究会、北京大学经济法研究所主办,暨南大学法学院/知识产权学院承办、暨南大学竞争法与产业发展研究中心协办的第二十届全国经济法学前沿理论研讨会暨经济法30人论坛第十三期“经济法的法治理论”在广州云莱斯堡酒店召开。来自北京大学、清华大学、中国人民大学、北京师范大学、中央财经大学、中国社会科学院、南开大学、辽宁大学、兰州大学、郑州大学、安徽大学、复旦大学、上海交通大学、上海财经大学、上海大学、华东政法大学、武汉大学、中南财经政法大学、中南大学、重庆大学、西南政法大学、中山大学、华南理工大学、暨南大学、华南师范大学、广东财经大学、深圳大学等高校和科研院所的近50位知名专家学者参加了本次论坛。

会议包括开幕式、主题研讨以及闭幕式三个环节。其中主题研讨共四个单元,与会嘉宾紧密围绕主题发表了精彩的演讲,与谈人作出了精彩的评论。

开幕式

开幕式由暨南大学法学院/知识产权学院副院长郭宗杰教授主持。暨南大学副校长饶敏教授、广东省法学会专职副会长兼秘书长姜滨与教育部长江学者特聘教授、中国法学会经济法学研究会会长、北京大学法学院张守文教授分别致辞。郭宗杰教授向莅临会议的专家和领导表示欢迎和感谢。

饶敏副校长在致辞中介绍了暨南大学的办学成就和法学以及经济法学科的基本情况,并对出席的领导和专家长期以来对暨南大学法学学科发展的关心和支持表达了谢意。

姜滨副会长在致辞中指出,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必然对经济法治提出了新的要求,经济法学理论应当反映新时代的特征。

张守文会长在致辞中首先感谢了承办方暨南大学对会务工作的辛勤付出,其次介绍了经济法前沿理论研讨会和经济法30人论坛的发起历史与未来发展,最后张守文会长对会议的主题“经济法的法治理论”进行了详细阐释。他指出,当前我们面临的法治问题有很多,包括法治理论和经济法治、法治经济是什么关系,和现代化的经济体制的关系,跟宪法和行政法的关系等;也包括试点立法、区域一体化过程中的经济法治问题等,并希望与会嘉宾围绕主题进行深入研讨,为推动我国经济法领域的法治建言献策。

暨南大学法学院/知识产权学院副院长郭宗杰教授主持开幕式。

主题研讨

会议第一单元研讨的主题为“经济法在完善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理论中的地位、作用与贡献”,由上海交通大学法学院王先林教授担任主持人。

王先林教授在主持中指出,经济法是社会主义市场经济法律体系重要组成部分,也是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理论中的重要内容,改革开放40多年来,经济法学界在经济法理论建立和创新发展方面做了大量的探讨。在新的历史时期,经济法在完善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理论中具有什么样的地位,起到什么作用,能够作出什么贡献,是摆在我们每一个经济法同仁面临的一个重大问题,本单元的研讨非常有意义。

中国社科院研究员、深圳大学特聘教授王晓晔作为本单元第一个演讲嘉宾,以“核心设施与平台开放——兼论反垄断法适用的限制”为题,阐述了互联网企业平台共享的竞争法问题,探讨了反垄断法核心设施理论在中国是否能够适用于中国的互联网平台,她认为,核心设施理论适用的不确定性很大,盲目适用的风险也很大,鉴于互联网平台的外部性、数字市场的发展速度,应当谨慎适用核心设施理论。

中山大学法学院教授程信和以“《经济法通则》的法治期许”为题,从经济法原理出发,在经济法的基本规定、现代化经济体系的制度基础、经济法律关系主体及其权利、经济法律行为、经济法中的责任五个方面提出了新的期望和要求;同时程教授从经济法治制度方面,指出了国民经济发展的市场导向、规划导向、宏观协调、基本动力、监督机制;最后在经济法治实现路径上,提出了认知、目标、转换、配套等关键问题。

教育部长江学者特聘教授、武汉大学法学院院长冯果以“法治政府建设和构建现代市场经济体系的经济法思考”为题,从“现代化经济体系”的概念开始,指出现代化体系是一个具有丰富内涵的概念,为了实现现代化经济体系,必须要准确把握法治政府建设与构建现代化经济体系的关系,法治政府建设为现代化经济体系构建提供强有力保障。

华东政法大学陈婉玲教授以“经济法在区域经济法治中的回应与担当”为题,从理念契合、时代诉求以及经济法发展的背景依赖三方面阐述了经济法为什么要对区域法治做出应有的回应和关怀,分析了区域经济法治研究的现状、不足与症结,认为区域经济法理论研究的空间和命题主要集中于范畴拓展、理论创新、制度供给这三个部分。

暨南大学法学院/知识产权学院副院长刘颖教授以“跨境电子商务与国际法律治理”为题,从广州互联网法院第一案入手提出了《电子商务法》第38条第2款对电子商务平台的责任规定问题,线上和线下不同情况法律应当作出如何的回应和调整。另外,刘颖教授还介绍了电商有关的贸易便利化协定、联合国国际贸易法委员会中的电子商务治理等问题。

复旦大学法学院许多奇教授以“从税收激励到税收法治:论新形势下上海国际金融中心建设“为题,阐述了国际金融中心的形成、转型发展和成熟发展的三个阶段所分别对应的税收激励的市场聚集功能、税收中性的公平效应、税收法治的保证与推动作用。

与谈环节

在与谈环节中,上海财经大学法学院王全兴教授指出本单元发言人的演讲有四个关键词:法治政府、法治社会、法治体系以及区域法治,强调宏观和微观结合的分析,发挥经济法在完善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理论中的地位、作用与贡献。

上海大学法学院院长文学国教授指出要厘清经济法与民法典的关系、经济法与政策的关系,认为跨境电子商务中的消费者认定问题、合同法问题,平台责任的分担问题等值得研究和关注。

会议第二单元研讨的主题为“经济法与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律体系、法治体系建设”,由暨南大学法学院/知识产权学院院长朱义坤教授主持。

暨南大学法学院/知识产权学院院长朱义坤教授主持第二单元的研讨。

中国人民大学法学院教授徐孟洲以“论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律体系建设中经济法的系统化”为题,指出在建设社会主义市场经济法律体系中完善经济法体系需要经济法的系统化,主要任务之一是尽快制定《经济法通则》。徐教授认为我国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优势是任何西方市场经济国家无法比拟的,我国《经济法通则》的制定将是世界法治文明建设史上具有里程碑意义的事件。

西南政法大学赵万一教授以“中国市场经济法律体系中的经济法与商法”为题,讨论了在以民法为主导地位的立法生态体系下,厘清民法、商法、经济法三者的关系问题,对构建中国经济法律体系具有重要意义。

清华大学法学院郑尚元教授以“经济法定位与经济法体系之建构”为题,以中国经济法四十年演变为背景,描述了从计划经济到市场经济,经济法的不断充实与发展的整个历史演进过程,同时提出了关于经济法的学术反思,如基础理论与具体法治间映射关系不清晰、具体法律制度法理抽象不足等问题。最后提出经济法的定位以及在整个法律体系中的重要位置。

暨南大学法学院/知识产权学院李伯侨教授以“关于经济法学与经济法治若干问题的思考”为题,首先提出经济法治必须从经济法学的理论中寻找依据,同时指出经济法学现有研究成果与现状不足以支撑我国经济法治的要求,最后李伯侨提出,紧跟经济法治的需要与步伐,不断研究出新的且能落地的成果,为经济法治的建立切实解决问题。

南开大学法学院许光耀教授以“我国经济法的发展成就及经济法学理论研究的改进“为题,从经济法的发展成就和理论研究的完善两方面进行探讨,对于经济法理论研究目前存在的问题。他提出,一是概念层面的研究较多,对规则的解读需要加强;二是需要加强对经济法原理的提炼;三是纯理论推演较多,应加强对于实例的关注;四是宏观倡导较多,较少具体的条文设计。

中国社会科学院席月民研究员以“建国70年:中国经济法学的历史分期与发展特色”为题,将中国经济法学70年的历史大致分为五个阶段,即1978年-1985年蓬勃兴起阶段,1985年-1992年初步发展阶段,1992年-2002年走向成熟阶段,2002-2012年繁荣发展阶段,2012至今新时代创新发展阶段,阐述了自己对70年来我国经济法学发展的理解与分析。

华南理工大学法学院吕翾讲师以“土地供给侧改革中增量利益关系之经济法调整论”为题,指出土地流转引起的土地增值利益关系本质为各主体对剩余权及其价值的争夺,应遵循利益最大化之经济正当原则与利益共享之法律正当原则,应包括增值利益最大化之产权保障机制、增值利益社会共享之税收分配机制与发展权让渡之征收补偿机制。

与谈环节


第二单元与谈环节中,华南理工大学法学院张富强教授指出,经济法学者要利用影响力推动经济法立法工作,而经济法基本理论的研究重点应放在基本概念和体系上,对于经济法调制关系,对于经济法的功能,干预还是协调,政府和市场的关系等进行明辨与甄别。

暨南大学法学院/知识产权学院副教授方赛迎在与谈中指出,经济法具有自身的特殊性,经济法的调整行为具有层级性、高级性等,并对演讲嘉宾提到的经济法与民商法的关系、如何经由经济法调整实现良法善治等发表了自己的观点。

会议第三单元以“经济法与法治国家、法治政府、法治社会一体建设”为研讨的主题,由教育部长江学者特聘教授、辽宁大学研究生院/法学院院长杨松教授担任主持。

杨松教授指出,从学科体系到立法体系,从经济法本身到跨学科视角的研究,这些无疑都对经济法的法治理论有了进一步的拓展和深入,给了我们非常多的思考。守文会长对经济法的基本理论提出了四大理论,发展理论、信息理论、风险理论以及法治理论,前三个理论都在以前的研讨会有过深入的研究,今天讨论的法治理论体现了经济法学人以前沿理论研讨会为平台对基础理论的长期关注,特别是对经济法理论创新的探索。

本单元第一个演讲嘉宾,中南财经政法大学法学院黎江虹教授以“宪法财产权框架下的征收与征税互动”为题,指出征收和征税的互动体现在五个层面,一是征税不能危及财产权的本体;二是征收领域对公共利益研究更为深入;三是宪法第13条可作为税收法定原则的宪法依据;四是要加强行政机关内部的行政审查机制;五是在宪制的层面,征税不能超过征收的限度。

中央财经大学法学院邢会强教授以“大数据时代的经济法治”为题发表演讲。邢教授认为数据经济时代对经济法治的影响是非常全面的:在经济立法层面的影响是全方位的、深远的;在经济司法层面,大数据有可能改变传统的司法模式;在经济守法层面,精准执法、科学立法使守法更普遍;在经济法理论层面,市场失灵理论、政府失灵理论、主体与责任理论等既面临挑战,又富有机遇。

中南大学法学院教授李国海以“社会主义经济法治语境下的国有企业与竞争中立”为题,从设立目的、定位、意识形态色彩三个方面分析了我国国有企业与资本主义国家国有企业的差异;同时介绍了竞争中立的概念背景、基本含义、理论动机。李教授分析了我国对竞争中立的官方态度以及竞争中立会对我国产生的影响。

华南师范大学法学院院长张永忠教授以“公共治理语境下的经济法治发展”为题,先从学术话语、政策和法律话语角度谈“治理”;再分析公共治理与经济法的关系,包括历史使命耦合、本质特征契合、公共治理强调法治原则、经济法是公共治理的制度形式等。

南开大学法学院教授陈兵以“新中国七十年国家经济政策与宪法经济条款关系考察”为题,将新中国70年划分成四个时期分别阐述了国家经济政策与宪法经济条款的关系,指出国家经济政策的制定与实施同宪法经济条款的设计与实践的关系已趋于稳定和成熟,宪法经济条款对构建和运行国家基本经济制度,形成法治生态下国家秩序的良性互动具有重要意义。

北京师范大学法学院博士生黎昭权以“经济宪法中的国家紧急经济权力条款及立法”为题,指出通过完善国家紧急经济权力条款能更好地保障国家宪法秩序,防止国家权力的滥用。当前我国经济宪法对国家紧急经济权的相关概念定义不清,缺乏公民权利相关救济等基本制度条款,应结合域外相关立法的经验与教训尽快进行完善。

与谈环节

在与谈环节,华南理工大学法学院院长蒋悟真教授认为可以通过探寻经济法理论的有效发展方向,挖掘其发展深度、发展特色以及加强新型的技术对经济法影响的思考来实现经济法的有效发展。

郑州大学法学院吕明瑜教授认为黎江虹教授的研究为经济法研究开辟了新思路,邢会强教授提到的“大数据会使经济法发生结构性的变化”引人深思,赞同李国海教授对竞争中立的看法,对张永忠教授谈到的公共治理与经济法的关系、陈兵教授谈到的国家经济政策与宪法经济条款的关系以及黎昭权谈到的经济宪法中的国家紧急经济权力条款等都进行了评论。

会议第四单元研讨的主题为“我国经济法领域的法治——成就与不足、方向与路径”,由中山大学法学院教授周林彬主持。

中山大学法学院教授周林彬主持第四单元的研讨。

中南财经政法大学教授、湖北经济学院党委副书记刘大洪以“中国经济法领域法治成就与不足的“非典型”思考”为题,先以反垄断法为例,指出我国解决反垄断问题的研究成果非常丰硕,但垄断观念依旧;再以竞争中立原则为例分析法教义学、社科法学;最后以竞争政策与产业政策为例,指出市场应起决定性作用,竞争政策居于基础地位或优先地位,但政府培育、决定市场的现象仍客观存在。

广东财经大学法学院颜运秋教授以“公益诉讼——经济法法治的必由之路”为题,谈到公益诉讼的发展史,对公益诉讼在竞争、反垄断、产品质量等领域的形成寄予期望,强调公益诉讼要在宏观调控领域进行拓展;阐明公益诉讼会对诉讼法律制度以及其他法律制度产生影响;最后呼吁大家要关注公益诉讼,通过办好经济领域的公益诉讼案件为公众普及经济法。

武汉大学法学院孙晋教授以“授权有余控权不足——中国经济法的法治问题与可能出路”为题,分析了我国经济法存在的控权不足易于滥权等“先天不足”的现实问题并提出其主要原因在于经济法“法治化”严重不足,最后得出结论:中国经济法产生于授权,完善于控权,应当秉持竞争中立理念,坚持竞争政策基础性地位,通过合宪性审查、合法性审查、公平竞争审查实现控权。

深圳大学法学院院长叶卫平教授以“法的“技术化”对经济法治的挑战及因应”为题,讨论了法的“技术化”的表现、法的“技术化”带来的主要挑战及质疑、法律系统对法的“技术化”的回应以及法的“技术化”可能的普遍性意义,并以丰富的国内外案例论证了法的“技术化”对经济法治的挑战及因应。

兰州大学法学院刘光华教授以“经济法治决策的科学化及其出路——法循证学方法的视角”为题,提出包括经济法治在内的现代法治需要在注重决策行为的合法性与合程序性的同时,兼顾法治决策行为的实效性与科学性,进而借助食品安全法十倍惩罚性赔偿司法实现的循证大数据分析,强调任何建立在应然价值推导基础上的法律制度,不经过科学循证方法的评估和校验,可能都是一厢情愿甚至会走向事与愿违。

安徽大学法学院副院长李胜利教授以“反不正当竞争法与反垄断法的关系——实然现状与应然选择”为题,以美国、德国、日本、韩国、我国台湾地区为例对两法的固有领域与交叉、公平问题、竞争本身的价值取向等提出思考,最后谈到我国两法关系的实然现状与应然选择,认为两法存在模糊交叉过渡的区域,可以根据不同的情况分别放在反不正当竞争法或者反垄断法实践中去。

与谈环节

第四单元与谈环节中,重庆大学法学院副院长靳文辉教授指出几位发言人都谈到了经济法法治理论的重要性,还对经济法的技术路径问题、个案研究的意义发表了自己的看法。

暨南大学竞争法与产业发展研究中心研究员仲春老师从三个方面进行与谈,一是经济法研究过程中的技术化对经济法研究的影响,二是如何通过实施来推进理论的研究,三是经济法二级部门法内部之间的关系。

华南理工大学法学院副教授殷继国则从法治理论、经济法治的科学化问题等角度对本单元的主题发表了独到见解。

闭幕式

闭幕式由上海财经大学法学院王全兴教授主持,中山大学法学院程信和教授针对本次研讨会进行了学术总结,也衷心感谢会议的主办方、承办方、全体参会代表和工作团队的努力。程信和教授指出在庆祝新中国成立70周年前夕,本次研讨会贯彻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新时代精神,围绕“良法善治”主题,深入交流,总结经验,剖析矛盾,正视不足,从宏观上、微观上提出改进、完善的对策建议,经济法学术研究大有进展,经济法建设格局不断开拓,《经济法通则》立法问题再次引起热议,会议取得圆满的成功,为国家治理现代化贡献了新的智慧和方案。程信和教授还对经济法中的法治的规律性、方向性、内涵性、实践性发表了精彩见解,表达了自己对经济法、经济法治等的殷切期望。暨南大学法学院副院长郭宗杰教授在闭幕致辞中,感谢了中国法学会经济法学研究会与北京大学经济法研究所及全体与会嘉宾对于会议的大力支持,并表达了对实现经济法法治的理想与期待,对与会嘉宾的美好祝愿。


最后,论坛在大家的热烈掌声中落下帷幕。

第二十届全国经济法前沿理论研讨会暨经济法30人论坛第十三期嘉宾合影

图文编辑|郭宗杰 赵国栋

责任编辑|李勇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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