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建师范大学法学院2019-2020学年师资需求信息
一、学校简介
福建师范大学坐落于素有“海滨邹鲁”之誉的历史文化名城福州,是一所历史悠久、声誉斐然的百年省属高等学府。学校肇始于1907年清朝帝师陈宝琛先生创办的“福建优级师范学堂”,后由华南女子文理学院、福建协和大学、福建省立师范专科学校等单位几经调整合并,于1953年成立福建师范学院,1972年易名为福建师范大学并沿用至今。2012年,教育部与福建省人民政府共建福建师范大学。2014年被确定为福建省重点建设的高水平大学。2018年被确定为福建省一流大学建设高校。
二、法学院招聘岗位
单位 | 需求类型 | 需求学科 | 专业(方向) | 学位 | 职称 | 其他条件 |
法学院 | 青年英才及以上条件 | 民商法 | 民商法 | 博士 | 符合学校宝琛人才计划青年英才及以上条件 | |
学术骨干 | 诉讼法 | 刑事诉讼法 | 博士 | |||
优秀博士 | 民商法 | 知识产权法 | 博士 | |||
诉讼法 | 民事诉讼法 | 博士 |
三、应聘要求
应聘者通过法学院电子邮件:wyxkb@fjnu.edu.cn,提供电子简历《福建师范大学教学科研岗位引进人才申报表》(包括基本信息和附件材料)。按要求填写基本信息(包括:本人基本情况、家庭成员基本情况、近5年承担主要教学任务情况、近5年主要学术成果情况、工作计划及预期目标等),以及附件材料:
1.相关证件证书:身份证、历次学历学位证书、专业技术职务资格证书及聘书、高校教师资格证书等。
2.相关学术证明材料:已公开发表学术论文(封面、目录和论文页,SSCI、CSCD、CSSCI收录论文供检索证明)、项目获批证明、获奖证书等。
3.需提供至少2封同行专家推荐信(海外应聘者,须有1封海外同行专家推荐信)扫描件,推荐人应是本学科领域知名专家,且须有专家手写签名。
4.海外留学人员还须提供本人护照、我国驻外使(领)馆教育机构出具的留学回国人员证明、教育部出具的学历学位认证书、出国前的最后学历学位证书等扫描件。
四、联系方式
(一)法学院联系方式
联系人:郑老师
联系电话:0591-22867988
邮箱:46778689@qq.com
(二)人事处联系方式
联系人:杨老师、陈老师
联系电话:0591-22867359
邮箱:rscrsk@fjnu.edu.cn
联系地址:福建省福州市大学城学府南路8号福建师范大学(旗山校区)人事处
附件:福建师范大学教学科研岗位引进人才申报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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