烟台大学东临黄海,西依青山,风景秀丽,气候宜人,是中国距海近、拥有海岸线长的滨海大学之一,是山东省属重点综合性大学,山东省名校工程首批立项建设单位。烟台大学法学院设有法学、知识产权、中美合作办学(法学)三个本科专业方向,拥有法学硕士一级学科学位授权点和法律硕士(非法学、法学)专业学位授权专业。拥有教育部高等学校特色专业建设点,是“本科教学工程”地方高校第一批本科专业综合改革试点。是山东省重点学科(民商法学)。在2017年教育部全国学科评估排名中获评B类;在2018年教育部首轮专业硕士点评估中获评B类;2019年软科学中国最好学科排名中进入全国前18%。现有专任教师53人,其中教授20人,副教授19人。先后有2位教师担任教育部高等学校法学类专业教学指导委员会委员,10余名教师获评国家级教学名师、国家百千万工程国家级人选、国家哲学社会科学领军人才、文化名家暨“四个一批”人才、国家知识产权百千万人才工程重点培养人才、山东省有突出贡献的中青年专家、山东省教学名师等国家级和省部级等人才称号。享受国务院特殊津贴专家4人。2位教授荣获山东省社会科学突出贡献奖。2018年获国家级教学成果二等奖1项。最近五年承担国家社科基金重大、重点课题4项,其他国家、省部级项目40余项。拥有教育部首批应用型、复合型卓越法律人才教育培养基地;国家级卓越法律人才教育基地;国家知识产权培训基地;山东省重点人文社科基地;山东省理论工程重点研究基地;山东省人大常委会地方立法研究服务基地;山东省政法干部培训基地;山东省教育立法咨询服务基地;山东省知识产权软科学研究基地;山东省版权教学科研示范基地等10余个国家、省部级教学科研基地。先后与美国西俄勒冈大学、美国威斯康辛大学、澳大利亚新英格兰大学、欧洲侵权法研究院等10余家境外大学法学院以及科研机构签署了学术交流协议以及本科、硕士、博士的联合培养协议。一、引进专业
二、人才类别
两院院士;中国社会科学院学部委员、国家杰出人才和中国国家最高科学技术奖获得者;或国(境)内外相同层次人才。1、两院院士有效候选人;教育部“长江学者奖励计划”入选者;国家自然科学基金杰出青年基金获得者;国家级重点学科、重点实验室负责人;国家有突出贡献的中青年专家;“泰山学者攀登计划”入选者等。2、国家“863”计划重大项目、国家“973”计划项目、国家科技支撑计划重点项目、国家自然科学基金重大项目、国家社科基金重大项目首席科学家(专家);国家自然基金创新研究群体学术带头人。3、国家自然科学奖、国家技术发明奖、国家科技进步奖一二等奖、高等学校科学研究优秀成果奖(人文社科类)一等奖的首位人员;省科学技术最高奖获得者。4、经专家评价和学校人才工作领导小组研究,认定与上述人才层次相当的其他人才。1、山东省“泰山学者(海外)特聘教授(专家)”、“泰山学者”青年专家;省杰出青年科学基金获得者;教育部“新世纪优秀人才支持计划”人选;省有突出贡献的中青年专家;国务院特殊津贴获得者;其他省份省级人才工程入选者(相当于“泰山学者工程”);在国内外知名高校获聘教授职务且取得国际公认学术成果的专家。2、近5年获得省部级自然科学二等奖以上(含)、省部级技术发明二等奖、省部级科技进步一等奖、省社会科学优秀成果一等奖以上首位人员。3、近5年主持国家级(不含国家基金委主任基金和小额资助项目)和省部级重大(重点)等科研项目2项,并以第一作者或唯一通讯作者在本学科学术期刊正刊发表SCI三区、EI、SSCI、CSSCI、A&HCI收录论文、《新华文摘》全文转载、《人民日报》和《光明日报》理论版学术论文合计10篇。5、经专家评价和学校人才工作领导小组研究,认定与上述人才层次相当的其他人才。1、在国内外知名高校取得博士学位,在国外知名高校获聘副教授职务且取得国际公认学术成果的专家。2、全球TOP200高校博士应届毕业生、在全球TOP200高校或年度全球自然指数(NATURE INDEX)排名在前100位的高校与科研院所从事博士后研究1年以上的青年学者,且发表3篇以上高水平学术论文。3、近5年,获得省部级科学技术奖或哲学社会科学优秀成果奖二等奖(第二位)以上奖励;主持1项国家级项目(不含国家基金委主任基金和小额资助项目)或2项省部级有资项目。同时以第一作者在本学科学术期刊正刊发表SCI三区以上、EI、SSCI、CSSCI、A&HCI收录论文、《新华文摘》全文转载的论文、出版学术专著、获国家发明专利等合计6篇(项),其中专利总数量不超过20%。1、第一层次:全球TOP300高校博士毕业生,或获得中国博士后科学基金特别资助的青年学者,或与上述人员水平相当者,且达到较高学术水平。或近5年以第一作者(含导师为第一作者本人为第二作者)或通讯作者在本学科领域SCI、SSCI一区期刊或学校确定的A刊发表论文2篇或《中国社会科学》发表论文1篇;SCI、SSCI二区期刊或学校确定的AB刊发表论文4篇。2、第二层次:海内外著名高校(研究机构)从事教学科研工作2年以上的优秀博士;或近5年以第一作者(含导师为第一作者本人为第二作者)或通讯作者发表本学科领域SCI二区论文2篇或学校确定的B刊发表论文2篇或SCI三区、CSSCI全文收录4篇。3、第三层次:符合学校教学科研需要,具有较大发展潜力的优秀青年博士。三、人才待遇
按照引进人才类别,学校对全职引进的人才提供如下待遇:
类别 | 层次 | 科研启动费(万元) | 人才津贴(万元/年) | 安家费及购房补贴(万元) | 实验室(团队)建设经费 |
杰出人才 | 面议 | 根据工作需要提供相应的建设经费 |
领军人才 |
| 50 | 100 | 200 |
拔尖人才 |
| 30 | 40 | 100 |
学科带头人 |
| 20 | 20 | 80 |
青年博士 | 第一层次 | 8 |
| 55 |
|
第二层次 | 4 | 45 |
第三层次 | 3 | 35 |
四、其他事项
1、有意者请将个人简历、代表性学术成果发送至联系人邮箱。
2、本招聘公告常年有效。
联系人:倪老师
电话:0535-6902711
Email:ytulaw@outlook.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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