济南考区关于发放2019年度国家统一法律职业资格证书的通知
按照司法部、山东省司法厅有关通知要求,现就济南考区2019年度国家统一法律职业资格考试合格人员证书发放相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发证范围
1、参加2019年度国家统一法律职业资格考试成绩合格、按规定时间在济南考区申请授予法律职业资格并审核通过的申请人。
2、参加2019年度国家统一法律职业资格考试成绩合格、按规定时间在济南考区申请授予法律职业资格并审核通过的现役军人申请人。
特别提示:参加2019年国家统一法律职业资格考试、成绩合格的2020年普通高等学校应届本科毕业生不属于本次证书发放范围,该类考生的法律职业资格申请、证书发放事宜,将另行通知。
二、领证时间、地点
1、发放时间:
4月9日至4月20日,周末不休,共计12天
每天上午:9:00—12:00;下午13:30-16:30。
2、发放地点:济南市公共法律服务中心。
地址:济南市市中区经七纬四路117号(请选择公共交通工具,现场无停车位)。
参考交通路线:可乘 6路、41路、K33路、K76路、K96路、K100路、102路、104路、K127路、K129路公交车至经七纬四站下车)。
领取方式。根据司法部证书发放工作要求,法律职业资格证书须由本人现场领取,不得采取邮寄或者其他变通方式方法进行。请持本人有效二代身份证原件按照网上预约确认的时间到现场领取,不能自行变更领取时间。
不能在规定时间领取证书的人员,待疫情结束后,电话联系济南市司法局法律职业资格管理处,预约领取。
三、发放要求
(一)分批领取。根据市委市政府防疫工作有关规定,避免人员聚集对新冠疫情防治带来不利影响,原则上每天不得超过100人办理,申领人员在4月4日开始网上预约,预约网址:http://lawreg.sinotn.com/plawreg/index.jsp。
(二)疫情管控。申领人需接受工作人员现场体温测量。体温未超过37.3度,无咳嗽、发热、气喘、乏力和呼吸道症状,且绿色健康通行卡(码)核验合格的,听从济南市司法局工作人员引导,在指定区域排队等候。等候时,申领人人员间距应不小于2米,不得聚集聊天。申领人除身份核验、采集电子照片外,其余办理过程必须全程佩戴口罩。
四、其他事项
(一)申请人应严格遵守济南市疫情防控工作管理规定,提前登记办理健康通行卡(码)。体温异常的人员请勿前来办理证书领取,并电话通知济南市司法局法律职业资格管理处,说明情况。待身体状态符合疫情防控要求后,再电话预约领取时间。
(二)申请人应如实填写《济南市法律职业资格证书领取信息登记表》,如实申报个人健康事项和往返行程情况,并在承诺事项栏签字确认。
(三)申请人体温超过37.3度或者体温异常、伴有咳嗽发热等症状者,需按照济南市疫情防控紧急处置规定依法依规办理。
五、咨询电话
济南市司法局法律职业资格管理处 0531-66608793
济南市司法局
2020年4月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