复旦大学新闻学院2020年博士研究生招生“申请-考核”制选拔办法(调整方案)
为选拔符合新时代新闻传播学科发展要求的优秀学术人才,复旦大学新闻学院采取“申请—考核”制办法选拔普通招考博士研究生。我院于2019年11月30日公布了《新闻学院2020年博士研究生招生“申请-考核”制选拔办法》。因受新冠肺炎疫情影响,经我院研究生招生工作领导小组讨论决定,报复旦大学研究生院审核通过,对原选拔办法进行了相应调整。调整后的具体要求和选拔办法如下:
(一)申请
1.申请条件
(1)符合《复旦大学2020年招收攻读博士学位研究生章程》上规定的报考条件。
(2)学院不招收同等学力考生。
2.申请程序
(1)申请者需在规定时间内登陆复旦大学研究生招生网(网址:http://www.gsao.fudan.edu.cn/)完成网上报名,并上传相关材料。
(2)学院按学科组招生,申请者完成网上报名后提交纸质版材料时需注明拟申请的专业、研究方向及导师姓名,每人限报1位导师。
(3)申请者需向学院提交如下材料:
①个人简历(含学习及学术研究经历,从高中起不得中断);
②成绩单(自大学本科阶段起,需就读单位盖章);
③往届硕士提供硕士学位论文全文,应届硕士提供本科学位论文全文及硕士学位论文开题报告(需附院系出具的开题已通过证明);
④一篇代表性学术论文(不限是否发表);
⑤一份拟攻读博士学位的研究计划书(3000-5000字);
⑥最高学历、学位证书复印件;持在境外获得学历/学位证书的考生,须提交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认证报告(境外学校在读研究生不能以应届生身份报考)。
⑦英语四级成绩良好(不低于500分)或六级通过(不低于425分),或雅思成绩(A类学术类)不低于6分,或托福成绩不低于85分。若申请人所学外语为其他语种,须通过教育部考试中心组织的该语种相应于大学生英语四级考试的成绩。
*无法提供上述外语能力证明的申请者,按照原选拔办法,如通过初审,须参加复旦大学统一组织的2020年博士研究生招生外语笔试,成绩合格方可进入复试考核。现因新冠肺炎疫情期间不适合举行大规模的线下招生考试,参照复旦大学关于调整2020年博士研究生招生考核方式的相关通知,经我院研究生招生工作领导小组讨论决定:凡无法提供上述外语能力证明的申请者,如通过初审,须在复试环节通过增加外语口试时长的方式,着重考察其外语水平。
⑧两封推荐信(推荐人应为新闻传播学科正高职称专家,需在推荐信文末和信封封口处分别手写签名);
⑨拟在职攻读的定向就业考生,需提供所在单位组织人事部门出具的同意报考证明。
3.材料提交方式及注意事项
凡申请攻读新闻学院各专业博士研究生者,需将纸质材料邮寄至:上海市杨浦区国定路400号复旦大学新闻学院办公楼110办公室(邮编:200433),请务必在申请材料封面注明报考专业、方向及导师姓名。
注意事项:(1)申请材料必须齐全并符合要求,并请按上述清单顺序编号提交。若申请材料不完整,将不予受理。(2)申请者完成网上报名后即可提交材料,必须于2019年12月31日前(以邮戳为准)提交纸质版材料,并同时将材料①-⑤的电子版发送至fdxw2020@126.com(邮件请以“申请人姓名+博士申请材料+拟报导师姓名”命名),逾期不予受理。(3)请用EMS及其他快递方式寄送纸质版材料,不接受邮政包裹形式,使用邮政包裹发生材料延误或无法收取,责任自负。(4)上述申请材料提交学院后,将不再退回。(5)学院可视情况要求申请者另外提交申请材料原件,以供查验。若发现材料造假者,即使已被录取,也将按照学校相关规定进行处理。
(二)初审
对于符合报考条件并及时完整提交申请材料者,学院组织初审小组按照申请专业分别进行初审。初审小组对申请人的学术背景、专业基础、研究计划、学术潜力、综合素质等进行全面考察。每位初审专家独立评分,取平均分为申请者的初审成绩。初审成绩用于遴选复试名单,不计入总成绩。
根据当年招生计划和初审成绩排序,原则上按照剩余计划和参加复试人数不超过1:3的比例择优确定进入复试考核阶段的申请人名单。经学院研究生招生工作领导小组审议后,以电子邮件形式(电话通知辅助)将初审结果通知到申请者。
(三)复试考核
受新冠疫情影响,取消原选拔办法中复试笔试环节,复试考核将采取线上面试的形式进行,相应增加面试考核时长,以全面考察申请者的综合素质。凡进入复试考核的申请者须按照复旦大学研究生院相关规定接受资格审查,未通过资格审查者,初审和复试考核成绩无效。
1.面试
复试面试分为专业口试和外语口试,每位申请者专业口试时间为30分钟左右,外语口试时间为10分钟左右(原选拔办法中须参加全校统一外语考试的申请者外语口试时长为20分钟左右)。专业口试和外语口试总分均为100分,专业口试或外语口试成绩未达60分者不予录取。
面试专家组由相同或相近学科的专家组成,专家人数不少于5名。每位专家按照考生面试情况进行独立评分,取平均分为申请者的各项面试成绩。
面试总成绩=专业口试成绩×80%+外语口试成绩×20%
2.确定拟录取名单
我院根据招生名额和面试成绩排序,提出拟录取名单,经学院研究生招生工作领导小组审议后,以电子邮件形式(电话通知辅助)将考核结果通知到申请者。
拟录取名单报学校研究生招生工作领导小组审议通过后由学校进行公示,公示无异议后进入政审等后续程序,材料齐全、政审合格后发放录取通知书。新生于2020年秋季入学。
(四)说明
1.本办法适用于新闻学院2020年普通招考博士生招生工作。“少数民族高层次骨干人才培养计划”、“对口支援西部地区高校定向培养研究生计划”等专项计划的招生工作参照本办法执行。其他未列事项参照《复旦大学2020年招收攻读博士学位研究生章程》和学校有关通知等执行。
2.本办法由新闻学院研究生招生工作领导小组进行解释。
3.咨询电话:021-65643752(工作日8:30-11:30,13:30-17:00)。
4. 申诉电话:021-65642815、021-65642317(工作日8:30-11:30,13:30-17:00)。
复旦大学新闻学院
2020年5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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