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昌大学2020年博士研究生拟录取名单公示
本着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现将各院系上报给学校的2020年全日制博士研究生拟录取名单进行公示。公示期7月8日--7月21日,公示期间如有异议,请实名向研究生院招生办公室(Tel:0791-83969340 ,email:yzb@ncu.edu.cn)或校纪委(Tel:0791-83969025)反映。
各学院招生工作领导组(含复试小组)和导师负责对本单位复试和拟录取结果进行解释。
此名单为各院系原始上报的拟录取名单,正式录取名单需要经学校审核后上报江西省教育考试院和教育部,并经全国录取联合检查通过后才能正式确定(7月下旬)。凡发现考生有任何不符合报考条件或体检不合格或录取要求的情况,我校有权随时取消考生的拟录取资格。
因工作、出国或其他原因放弃我校拟录取资格的考生,请务必于7月20日下午16:00前向学院申请,同时由学院向研招办递交书面说明,否则产生的不良后果责任自负。放弃拟录取资格说明中需写明放弃原因,并注明姓名、身份证号、拟录取学院、拟录取专业及本人手机号,由本人亲笔签署姓名和日期。
考生与所在学习或工作单位因报考博士研究生产生的问题由考生自行处理。若非定向就业考生无法按时调取考生档案等材料,或定向就业考生无法按要求签订定向就业协议,我校有权随时取消考生的拟录取资格、报到资格及学籍。
附件1:南昌大学2020年博士研究生拟录取名单公示
未录取的考生详细成绩及排名请联系学位点所在学院了解。
附件2:南昌大学招收全日制学习方式定向就业录取类别博士研究生培养协议
附件3:2020年少数民族高层次骨干人才计划考生登记表
附件4:少数民族高层次骨干人才计划研究生定向协议书
研究生院
二〇二〇年七月八日
备注:
1、为做好下一步的数据报盘工作,请尚未提交以下材料的拟录取考生于7月15日前提交本科、硕士学历及学位验证报告(含本科、学士、研究生、硕士),国外学历考生请提交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国外学历学位认证报告。请将报告提交至学院研究生办公室并转研究生院招生办公室。
硕博连读生、应届生:提供本科、学士及研究生学籍在线验证报告。并于取得硕士学位证后交验硕士毕业证及硕士学位证,同时提交复印件。
专科考取研究生:请提供专科学历备案表、研究生学历备案表、硕士学位认证报告。
2、录取为定向的考生请于7月20日前提交定向三方协议一式三份至研究生院招生办公室,录取为非定向的考生请于7月21日后联系所在学院研究生办公室领取人事档案商调函。
3、其他报考材料尚未提交完整的考生,请务必于公示日期结束前提交完整,否则将取消录取资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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