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6年3月1日,教育部正式发文批准建立哈尔滨音乐学院!哈尔滨音乐学院是黑龙江省唯一独立设置的公办艺术类高等院校,是全国独立设置的十一所专业音乐学院之一,是黑龙江省国内一流学科建设高校之一。学院坐落在黑龙江省省会、被联合国誉为“音乐之城”的冰城哈尔滨,位于美丽的松花江北岸,哈尔滨市松北区学子街3179号,与哈尔滨大剧院遥相呼应。学院占地面积21.9万平方米、建筑面积6.8万平方米。2019年5月,学院荣获“黑龙江省高校系统文明校园”荣誉称号。校园内文化氛围浓厚、生态环境优良,主楼、音乐厅、图书馆、实训楼等主体建筑具有鲜明的俄罗斯建筑艺术风格,兼具美感与实用功能,与音乐学院的文化特质相得益彰。在哈尔滨组建一所独立设置的音乐高等院校,是哈尔滨乃至黑龙江人民几十年的梦想。2013年11月,黑龙江省委、省政府基于落实国家对俄战略、弘扬区域音乐历史文化传统、优化全省高等教育布局结构的全局考虑,提出引进俄罗斯优质音乐教育资源,组建哈尔滨音乐学院,就此拉开了哈尔滨音乐学院的筹建序幕。经过近两年的全面推进,学院在办学规模、学科专业、师资队伍、教学科研水平、基础设施、办学经费等方面符合《普通本科学校设置暂行规定》,于2015年9月接受并通过国家教育部高等学校设置评议委员会考察评估,经教育部审核后,于2016年3月正式获批成立。2016年10月,哈尔滨音乐学院党委正式成立。学院办学理念明晰。为确保高水平办学优势,哈尔滨音乐学院依托哈尔滨对俄地缘优势及音乐文化传统,按照国际化和高水平的基本办学定位,明确精英式人才培养模式,确立“高位起步、精英培养、尖端打造、特色发展”的办学理念,以培养国际化高水平音乐人才、探求音乐艺术新知、传承中外优秀文化为办学宗旨,强化学校发展战略规划研究,深化顶层设计,完善内涵建设,提高教育教学质量和办学效益,突出国际化办学尤其是对俄合作办学特色,建设中俄音乐教育合作交流的“桥头堡”,打造国内一流、国际知名的高等音乐学府,培养“品德优良、专业优秀、气质优雅”的高水平音乐人才,使其成为黑龙江省乃至中国音乐艺术人才培养新摇篮,以及中俄两国高等教育和文化艺术交流新载体。学院学科专业齐备。设有音乐与舞蹈学、艺术学理论2个一级学科博士学位授权点和一级学科硕士学位授权点,及艺术硕士专业学位,设有音乐与舞蹈学博士后科研流动站,是国内4所拥有博士学位授权点的专业音乐院校之一。音乐与舞蹈学一级学科入选我省优势特色学科建设项目,音乐与舞蹈学、艺术学理论两个一级学科均入选我省哲学社会科学学科体系创新工程学科项目,学科梯队均获批省级领军人才新建梯队。设置音乐表演、音乐学、作曲与作曲技术理论3个本科专业,涵盖美声唱法、民族唱法、西洋管弦、民族管弦、钢琴、手风琴、音乐学理论、作曲、合唱指挥9个专业方向,依托声乐歌剧系、民族声乐系、管弦系、民乐系、钢琴系、音乐学系、作曲系7个本科教学单位开展教学和人才培养。2019年7月,学院成立哈尔滨音乐学院艺术学研究所。目前学院有本、硕、博在校生共840人,其中本科生526人、硕士研究生250人、博士研究生64人。学院师资力量雄厚。为实现精英式人才培养目标,哈尔滨音乐学院按照结构优化、素质一流、中俄合璧的要求,本着“优选、引进、共享”的原则,组建一支德艺双馨、结构优化的高水平师资队伍。现有在编专任教师83人、外籍教师11人。专任教师中,博导8人、硕导39人,教授26人、副教授24人,副高级以上职称教师占专任教师总数的60%;具有博士学位的21人、具有硕士学位的55人,硕士以上学位教师占专任教师总数的92%。教师中有全国德艺双馨文艺工作者1名、享受国务院特殊津贴专家1名、享受省政府特殊津贴专家4名、省级优秀中青年专家2名、黑龙江省“六个一批”人才3名、省级优秀教师1名。教师承担国家社科基金8项(重点项目1项)、教育部人文社科项目2项;获得教育部高等学校科学研究成果二等奖、全国青年歌手电视大奖赛专业组金奖、意大利布索尼国际钢琴比赛决赛大奖、中国器乐电视大赛总决赛职业成年打击乐组亚军等国际级、国家级、省级奖项百余项。随着后续教师选聘,配满教师编制,生师比将控制在6:1以内。学院办学条件精良。学院用于教学设备、图书资料、后勤设施、网络建设等硬件建设的投入,达到全国音乐院校生均先进水平,尤其在乐器购置上,哈尔滨音乐学院已成为国内首个全施坦威钢琴音乐学院,钢琴总数达310架。学院有可容纳近800人的音乐厅1间、使用面积达300平方米的录音棚1间、琴房294间,以及交响乐演奏厅、学术报告厅、歌剧排演厅、专家演奏厅、学生演奏厅、交响乐排练室、民乐团排练室、音乐剧排练室、舞蹈排练室共10间,可以全面满足师生各项教学、排练、演出需求。学院图书资料总值508万元,藏书总量达到10.8万册。学院建有音乐博物馆。学院已实现校园免费网络全覆盖。学院办学特色突出。为凸显国际化办学尤其是全方位对俄合作办学特色,哈尔滨音乐学院与俄罗斯圣彼得堡音乐学院、赫尔岑国立师范大学等高水平院校签订合作备忘录,与喀山音乐学院、哈巴罗夫斯克国立文化艺术学院建立友好关系,并确定以圣彼得堡音乐学院为合作主体,推进建立中俄联合人才培养、联合实施教学计划等合作机制,力求在联合开展教学、科研、创作、演出等方面,逐步实施有深度、宽领域的中俄合作。先后选聘以俄罗斯圣彼得堡音乐学院在职教师为骨干的外籍教师21人次担任专任教师,选聘外籍演奏员50人次加强中俄室内乐团建设,每年选派15名左右师生赴俄罗斯圣彼得堡音乐学院进行短期留学。未来,学院还将进一步加快系统引进俄罗斯优质教育资源步伐,加强高质量招贤引智,推进教师赴俄培训进修,开展学生海外游学和实习,以构建多形式、多层次、多方位的中俄合作与交流体系。此外,学院还将进一步加强与其他国际著名音乐院校的联系,逐步举办国际音乐大师班、国际音乐艺术节等活动,不断搭建学院音乐文化交流合作平台,提高国际化高水平音乐人才培养质量,提升学院的国际竞争力和影响力。学院社会服务多元。学院自觉承担服务地方音乐文化事业的职责,为哈尔滨音乐之城建设、服务文化事业产业发展做了大量工作。平均每年举办高雅艺术进校园、进社区、进部队等公益性慰问演出近30场,在哈尔滨音乐学院音乐厅、哈尔滨老会堂音乐厅、哈尔滨大剧院小剧场举办“哈音周末”“哈音时间”“音乐下午茶”系列专场音乐会近百场,不断培育高雅艺术受众和市场。学院与哈尔滨市政府共同主办“哈尔滨音乐比赛”“勋菲尔德弦乐比赛”等大型赛事,与哈尔滨新区共同主办“哈尔滨新区之夏·松花江畔艺术周”等文化活动,作为副理事长单位加入黑龙江省演艺联盟,为弘扬哈尔滨音乐文化传统,提升城市文化软实力贡献力量。音乐在中华文明五千年的悠久历史中始终被赋予特殊的时代意义,《礼记·乐记》曰:“致乐治心”,《易经·象传》曰:“作乐崇德”,意为教化人深刻地感知音乐以陶冶内心,积极地传播音乐以弘扬道德。这亦可以看作是向当下怀揣音乐梦想的莘莘学子提出的艰巨责任,更是向今天传习音乐文化的为人师者赋予的崇高使命。作为一所肩负文化责任与使命的新兴院校,未来,哈尔滨音乐学院将以服务国家和区域发展战略、培养国际化高水平音乐人才、探求音乐艺术新知、传承中外优秀文化为宗旨,坚持特色发展,研习技艺、积淀内涵、砥砺德行,力争成为特色鲜明、国内一流、国际知名的高等音乐学府,成为“音乐之城”哈尔滨的代表符号,成为中俄音乐文化交流合作的纽带和国家高水平音乐表演人才、音乐创作与理论研究人才培养的基地。2021年,我院共有2个一级学科博士学位授权点的12个研究方向招收博士研究生。2021年,我院的博士研究生招生方式分为申请审核、硕博连读两种方式。本章程主要面向申请审核方式的考生,硕博连读的招生办法将另行公布。预计招生18人,包括申请审核和硕博连读两种方式。硕博连读不单列招生计划。2021年每位导师的博士研究生招生名额原则为1人。(本章程中的招生计划为预估计划,准确计划由教育部于2021年年初下达。)我院招收博士研究生,旨在为社会主义艺术文化建设事业培养德、智、体、美全面发展,掌握本学科坚实宽广的基础理论和系统深入的专业知识,具有独立从事科研工作的能力,并能做出创造性科研成果的艺术理论和实践的高级专门人才。(一)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愿意为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服务,品德良好,遵纪守法。2.应届硕士毕业生(最迟须在入学前取得硕士学位);3.获得学士学位6年以上(含6年,从获得学士学位到博士生入学之日)并达到与硕士毕业生同等学力的人员,同等学力身份报考的考生,须经导师同意且达到以下要求方可报考:(1)艺术学理论学科所有方向,音乐与舞蹈学学科的中国近现代音乐史学、中国古代音乐史学、西方音乐史学、音乐美学、作曲技术理论研究(复调)方向须符合下列条件:A.须为具有高级职称的艺术研究或实践人员;B.近五年(网报截止时间前推5年的1月1日至网报截止时间,下同),报考者以独立或第一作者身份公开发表与报考专业方向相关的我院认定的高水平学术论文2篇(要求所发表论文至少为两个版面,书评、会议或比赛综述、报纸等不在此范围内,下同);(2)音乐与舞蹈学学科音乐表演学研究方向须符合下列条件:A.须为具有高级职称的艺术研究或实践人员;B.近五年,报考者以独立或第一作者身份公开发表与报考专业方向相关的我院认定的高水平学术论文1篇;C.能够提供代表个人最高水平的独唱或独奏(协奏)音像资料1份;D.近五年,个人拥有高水平获奖。1.艺术学理论学科所有方向,音乐与舞蹈学学科的中国近现代音乐史学、中国古代音乐史学、西方音乐史学、音乐美学方向,符合下列条件之一即可:(1)近五年,报考者以独立或第一作者身份在省级以上(含省级)期刊上公开发表与报考专业方向相关的学术论文 1 篇;(2)近五年,报考者以独立或第一作者身份出版与报考专业方向相关的学术著作(限专著、译著) 1 部。2.音乐与舞蹈学学科的音乐表演学研究方向,符合下列条件之一即可:(1)近五年,报考者以独立或第一作者身份在省级以上(含省级)期刊上公开发表与报考专业方向相关的学术论文 1 篇;(2)近五年,报考者以独立或第一作者身份出版与报考专业方向相关的学术著作(限专著、译著)1 部;(3)近五年,报考者以独立或第一作者身份获得省级以上(含省级)艺术比赛三等奖及以上获奖 1 项。3.作曲技术理论研究方向(复调),成果包括理论研究成果和音乐作品两个部分,每个部分符合所列条件之一即可:①近五年,报考者以独立或第一作者身份在省级以上(含省级)期刊上公开发表与报考专业方向相关的学术论文 1 篇;②近五年,报考者以独立或第一作者身份出版与报考专业方向相关的学术著作(限专著、译著) 1 部。①近五年,报考者以独立或第一作者身份在省级以上(含省级)期刊上公开发表音乐作品 1 部,要求所发表的作品至少为两个版面;②近五年,报考者以独立或第一作者身份创作的音乐作品公开展演1部,需提供节目单及音视频作为佐证;③近五年,报考者以独立或第一作者身份获得省级以上(含省级)作曲比赛三等奖及以上奖励 1 项;④提交近五年创作的音乐作品1部,体裁、风格不限,需提交乐谱和作品小样。(五)报考满族艺术文化研究方向的考生须具有满语基础和音乐相关专业背景。
报名采取网上提交报考信息的方式。网报时间:2021年3月4日至4月5日;网报地址:考生登录中国研究生招生信息网(http://yz.chsi.com.cn/)按照要求进行网上报名并缴纳报考费150元。考生报名前考生应仔细核对本人是否符合报考条件,研究生部将同学科建立联合资格审查组,凡不符合报考条件的考生将不予准考及录取,相关后果由考生本人承担。考生须在4月6日至4月8日将以下报考材料(自备档案袋统一装入,并在档案袋封面上注明考生报名号、姓名、报考学科、报考研究方向、报考导师及联系方式等信息)由考生本人送至哈尔滨音乐学院研究生部(主楼531室)。1.通过中国研究生招生信息网报名系统打印生成的《报名登记表》,要求各相关项目填写准确、完整,考生所在单位人事部门意见处,需要人事部门负责人签字并加盖公章,同时须注明同意考生报考何种类别的博士生(定向就业或非定向就业) ,此处的人事部门即为考生的档案管理部门;2.两名所报考学科领域内的教授(或相当专业技术职称的专家)的推荐信,专家签字处须为手写签字;3.本科和硕士阶段的学位、学历证书的原件及复印件(证书原件当场审验后返回考生,应届毕业硕士生提交所在单位研究生教育管理部门的证明),同时需要提交本科和硕士阶段的学位、学历证书的认证报告(学位认证报告请登录学位网查询并下载打印;学历认证报告请登陆学信网查询并下载打印);5.硕士学位论文(应届毕业硕士生可提供论文摘要和目录等);6.标志性成果的复印件及清单(复试时提供原件),主要包括学术论文(含音乐作品)、学术著作、创作或表演获奖等三项成果形式,每项成果形式限报2项;8.攻读博士学位期间拟从事的研究领域及研究工作设想(不低于2500字);未在规定时间内提交上述报考材料者,其报考信息无效。符合报考条件的考生,经审核合格方可参加考试。考核内容包括外语考核、思政考核、专业考核等三部分,考核具体要求和细则将另行公布。外语考核和思政考核为合格性考核,考核成绩不计入总成绩,专业考核总分为100分,合格线为70分。1.外语考核该部分为合格性考核,成绩不计入总分。考核合格,考生进入思政考核和专业考核环节;考核不合格,将取消参加思政考核和专业考核的资格。(1)考生外语水平如满足下列条件之一者,即视为考核合格。①国家大学外语四级成绩达到425分以上(近五年);②托福(TOEFL)成绩达到70分以上(近五年);③雅思(IELTS)成绩达到5.0分以上(近五年);④在国外有1年以上(含1年)学习经历人员(近五年,需提供国外学习经历的证明和成绩单);⑤曾在英语、俄语和日语国家或地区受到学历教育、获得学士、硕士或博士学位,学位证书获我国教育部认证;⑥近五年,申请人以独立或第一作者身份在CSSCI收录期刊上发表与申请攻读博士学位研究领域相关的高水平学术论文1篇,或以独唱(奏)形式,在我院认定的国家级和国际级专业比赛中获奖,可免除外语水平审查。(2)不符合以上条件的考生,将参加我院组织的外语水平考试,考试成绩达到我院要求者,外语水平合格。思政考核,主要考核考生本人的现实表现,内容包括考生的政治态度、思想表现、道德品质、遵纪守法、诚实守信等方面。该部分考核将结合考生所上交的思想政治品德考核表的内容采取面试问答的方式进行。该部分为合格性考核,成绩不计入总分。考核合格,考生进入专业考核环节;考核不合格,将取消参加专业考核的资格。专业考核主要包括前期成果评价、专业外语考核、专业基础考核和专业综合考核等四个部分,所占分值分别为10分、10分、40分、40分,四部分不单独设置合格线。采用标志性成果评价方式,成果形式为符合我院博士研究生报考所要求的学术论文(含音乐作品)、学术著作、创作或表演获奖等三项,成果期限以网报截止时间为截点。前期成果评价,学院将统一组织专家进行认定。专业外语考核主要对于考生在专业方面的英语能力水平进行考核,采取面试抽签答题方式,由学院聘请相关专家进行考核。侧重对考生专业基础能力的考核,可采用笔试答题或面试抽签方式。如选择面试形式,与专业综合考核同时进行。主要侧重对于考生创新能力、发展潜力的考核,采用考生汇报个人基本情况、代表性成果、硕士学位论文和博士阶段工作设想,回答考核专家组提问的方式。4.同等学力考生须加试政治理论课和两门硕士阶段专业基础课。考核合格的考生,将依据导师招生限额按照专业考核成绩由高到低择优进行录取。学费标准为每生每年10000元。档案转入我院的非定向就业的博士研究生助学金标准为每生每年13000元;档案转入我院的非定向就业的博士研究生还可申请研究生学业奖学金和研究生国家奖学金,奖励标准和比例另行公布。本章程未尽事宜请与哈尔滨音乐学院研究生部联系。哈尔滨音乐学院研究生招生的相关信息将在学院官网、学院官微公布,请考生及时查看。网站地址:http://www.hrbcm.edu.cn
附件:(由于微信平台限制,附件请登录学院官网www.hrbcm.edu.cn,在通知公告栏目中下载。)
附件1:哈尔滨音乐学院二〇二一年报考攻读博士学位研究生登记表
附件2:哈尔滨音乐学院博士研究生报考材料目录清单
附件3:报考哈尔滨音乐学院攻读博士学位研究生专家推荐书
附件4:哈尔滨音乐学院报考攻读博士学位研究生体格检查表
附件5:哈尔滨音乐学院考生攻读博士学位研究工作设想
来源:研究生部 编审:党委宣传统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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