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国共有参与教师教育的院校696所,在校师范生近300万人!
来源:教育部
对十三届全国人大三次会议第6638号建议的答复
教师建议〔2020〕653号
你们提出的“关于加强我国新时代教师教育体系建设,建设一流教师教育院校和一流教师教育专业的建议”收悉,现答复如下:
一、关于逐步完善教师教育体系
国家高度重视教师教育体系建设。2018年,《中共中央 国务院关于全面深化新时代教师队伍建设改革的意见》(以下简称《意见》)提出,实施教师教育振兴行动计划,建立以师范院校为主体、高水平非师范院校参与的中国特色师范教育体系。同年,教育部等五部门印发《教师教育振兴行动计划(2018—2022年)》,提出形成以国家教师教育基地为引领、师范院校为主体、高水平综合大学参与、教师发展机构为纽带、优质中小学为实践基地的开放、协同、联动的现代教师教育体系,经过五年左右努力,办好一批高水平、有特色的教师教育院校和师范类专业,教师培养培训体系基本健全,为我国教师教育的长期可持续发展奠定坚实基础。
2020年,我国共有参与教师教育的院校696所,其中,师范院校207所(包括:师范大学50所,师范学院71所,师范高等专科学校86所),培养师范生的非师范院校489所(大学74所,学院179所,独立学院38所,高职高专院校192所,其他6所)。2019年,全国在校师范生共261.58万人,师范院校和非师范院校在校师范生分别为128.00万人、133.58万人,培养规模接近1:1。师范院校与非师范院校共同举办师范教育的开放体系基本形成。
下一步,教育部将联合相关部委,进一步落实文件要求,支持各地建设一批高水平、示范性的师范大学,支持高水平综合大学办教师教育,强化师范院校职前职后一体化发展,把师范院校办成高素质专业化创新型教师的培育基地,逐步形成以师范院校为主体,高水平非师范院校参与、优质中小学幼儿园为实践基地的开放、协同、联动的中国特色教师教育体体系。
二、关于加强教师教育支持力度
国家加强对教师教育的支持力度。一是在“十三五”期间,国家发展改革委支持师范院校建设,重点加强办学能力和学科建设,整体提升师范院校和师范专业办学水平。二是支持推进公费师范生教育。目前,全国有28个省份通过在学免费、到岗退费等多种方式实行地方师范生公费教育。每年大约有4万名公费师范生到乡村任教。中央高校师范生和公费师范生生均拨款标准分别提高了3000元和5000元。三是将教师队伍建设作为教育投入重点予以优先保障,完善支出保障机制,优化经费投入结构,优先支持教师队伍建设最薄弱、最紧迫的领域,重点用于按规定提高教师待遇保障、提升教师专业素质能力,分配中央高校改善基本办学条件等专项资金向师范院校倾斜。四是不断完善师范教育经费投入价值,加大对师范教育的支持力度。对建议所提出的加大经费投入的问题,中央财政主要通过“支持地方高校改革发展资金”予以统筹支持,在资金分配上对师范院校倾斜,在资金使用上赋予各地院校较大的自主权。资金采取因素法分配,额度下达到省级,各地可结合当地经济社会发展需要、师范院校建设情况,以及教师队伍需求等实际情况,统筹用于师范院校建设发展,支持教师教育课程与教材建设、师范类专业实验室建设、教师教育实训中心、实践实习基地建设、教师教育信息化建设等。
下一步,教育部将认真研究、支持教师教育改革发展,大力推进教师教育的改革,保障教师教育的质量,继续落实《意见》要求,继续通过现有渠道,加大对师范院校和师范教育的支持力度。
三、关于深化教学改革和教育创新
教育部高度重视教学改革和教育创新,2014年,《教育部关于实施卓越教师培养计划的意见》(教师〔2014〕5号)提出,推动相关院校适应学前教育改革发展要求,构建厚基础、强能力、重融合的培养体系,培养一批热爱学前教育事业、综合素质全面、教学能力突出的卓越教师。2018年,教育部印发《关于实施卓越教师培养计划2.0的意见》(教师〔2018〕13号),提出坚定办学方向,坚持服务需求,创新机制模式,深化协同育人,贯通职前职后,建设一流师范院校和一流师范专业,继续支持有条件的地方师范院校建设教育专业硕士点与博士点,提升办学实力,培养更多的高层次优秀师资,引领教师教育改革发展。通过实施卓越教师培养,到2035年,师范生的综合素质、专业化水平和创新能力显著提升,为培养造就数以百万计的骨干教师、数以十万计的卓越教师、数以万计的教育家型教师奠定坚实基础。
下一步,将继续提升教师素质能力,推动教师教育振兴行动计划,深化教师教育综合改革,优化教师教育体系,对有条件的学校倾斜支持教育专业硕士点与博士点建设,探索本硕培养模式,为培养时代新人筑牢坚实基础。
四、关于加强师范院校建设
教育部高度重视加强师范院校的主体地位。一是支持优质的师范院校提升办学水平。《意见》明确提出研究制定师范院校建设标准和师范类专业办学标准,重点建设一批师范教育基地,整体提升师范院校和师范专业办学水平。《教师教育振兴行动计划(2018-2022年)》强调提升教师培养质量,并强调以师范院校为主体,高水平综合大学参与的协同联动的培养体系。二是完善教师教育质量保障体系,做好师范类专业认证工作,出台《普通高等学校师范类专业认证实施办法(暂行)》,启动开展师范类专业认证,将认证结果作为师范类专业准入、质量评价和教师资格认定的重要依据,提升培养质量。建设全国教师教育基本状态数据库,建立教师培养培训质量监测机制,发布《中国教师教育质量年度报告》。三是加强一流专业建设。支持高校依据《普通高等学校本科专业设置管理规定》,依法自主设置教育学类专业。目前全国普通高校共设有教育学、学前教育、小学教育等相关专业点1200余个。依托一流专业建设“双万计划”,认定北京师范大学、华中师范大学、西南大学等高校的教师教育相关专业列入国家级一流专业建设点,引领带动相关专业建设水平的整体提升。
下一步,将进一步贯彻落实《意见》有关要求,加大对师范院校的支持力度。通过开展师范类专业认证等办法,提升师范院校和师范专业办学水平、保障办学质量,强化培养卓越中学教师的力度。继续支持有条件的高校依法设置教师教育相关专业,推动落实专业质量标准,实施一流专业建设“双万计划”,提升相关专业建设整体水平和人才培养质量。发挥师范院校的“师范”优势,强化师范院校在教师教育领域的引领作用。
感谢你们对教育工作的关心和支持!
教育部
2020年12月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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