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0年《法律适用》TOP10下载文献推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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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CNKI法律数字图书馆
2020年“中国法律知识资源总库”收录的《法律适用》高下载频次文献有哪些?小编带大家了解一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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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律适用》2020年下载频次前十的文章推荐
1. 瑞幸咖啡虚假陈述案法律适用探讨——以中美证券法比较为视角
【作者】 李有星;潘政
【机构】 浙江大学光华法学院
【摘要】 瑞幸咖啡财务造假事件严重违反了中美两国证券法上对于信息披露真实性、及时性的基本要求,其虚假陈述行为将面临中美两国证券法上刑事、行政和民事法律责任的追究,其中民事责任的认定是瑞幸咖啡案法律适用的重点问题。本文通过对中美证券虚假陈述法律责任的对比,从法律依据、诉讼主体、行为要件、主观要件、因果关系认定等角度,分析了瑞幸咖啡虚假陈述案件民事法律责任的认定问题。并在此基础上,结合瑞幸咖啡财务造假的具体案情,重点探讨做空机制下虚假陈述揭露日的认定、证券服务机构的民事法律责任,以及我国证券法域外管辖条款的适用问题。
2. 《民法典》人格权编的立法亮点、特色与适用
【作者】 王利明
【机构】 中国人民大学法学院
【摘要】 《民法典》最大的创新和亮点是人格权的独立成编。人格权独立成编充分彰显了中国特色和时代特色;适应人民群众美好幸福生活的追求,强化对人格权保护,对人格尊严的维护;确认了人格权独特的保护方式,注重事前预防与事后救济的结合;发挥动态系统论在人格权侵权归责中的作用,体现了《民法典》作为权利法、作为民事权利宣言书的基本特点。人格权编的内容非常复杂,如何实施好贯彻好人格权编,很大程度上需要依靠人民法院,依靠法官准确理解和适用《民法典》和《民法典》人格权编,以真正实现人民群众对良法、善治的美好期待。
3.依法治链:区块链的技术应用与法律监管
【作者】 赵磊;石佳
【机构】 中国社会科学院法学研究所;中国社会科学院大学(研究生院)
【摘要】 区块链在各行业和领域的应用愈发广泛,从金融领域的支付结算、供应链金融等拓展到非金融领域的产品溯源、能源医疗、电子存证等,在带来颠覆性创新的同时,也面临着相应的障碍与挑战。这不仅是相关技术薄弱可能引发的安全风险,还涉及到诸如电子存证这些领域法律介入的界限以及区块链固有的去中心化特点导致的监管难题。由于底层平台的欠缺、性能不完善以及兼容性不足等原因,导致区块链应用层发展仍然属于初级阶段。区块链行业应进行分类监管,实现法律监管为主与行业自律为辅结合。根据区块链的不同类型,进行针对化监管,完善相关法律法规及其配套制度。
4. 疫情引发合同履行障碍之不可抗力与情势变更类案辨析
【作者】 李俊晔
【机构】 中国应用法学研究所;中国社会科学院;北京市第二中级人民法院审判管理办公室
【摘要】 本文对"非典"疫情引发的不可抗力和情势变更的类案情形与法律问题进行大数据分析,提出不可抗力与情势变更因果关系的假设,通过体系解释进行论证,得出二者作原因事实要件与结果事实要件的结论。结合类案,分析对不可抗力和情势变更的法律适用问题进行深入探讨,形成应对"新冠"疫情引发此类民事纠纷的前车之鉴。最后提出以认知心理学、经济学视角研究不可抗力和情势变更深层本质问题的新进路。
5. 《民法典》视野下居住权制度的理解与适用
【作者】 孙茜
【机构】 最高人民法院第一巡回法庭
【摘要】 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关于加快建设住房体系的要求,我国《民法典》新增居住权制度,为引入多主体供给、多渠道保障不同层次的居住需求提供了制度保障,以满足人民群众美好生活的需要。审理居住权纠纷案件,应当弘扬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发挥人民法院为现代经济社会服务、维护公序良俗的审判职能,引导居住权制度回归消费居住属性。本文将居住权制度的讨论置于我国住房供应体系建设的框架下,以《民法典》居住权专章规范为基础,结合居住权的立法目的与审判实务,检索居住权所涉的合同编规范、物权编规范以及适用场景等,以期对居住权理论和实践有所裨益。
6. 民法典物权编对物权规则的修改与具体适用
【作者】 杨立新;李怡雯;
【机构】 中国人民大学民商事法律科学研究中心;中国人民大学法学院;中国民法学研究会
【摘要】 民法典物权编对物权规则进行了较大的修改和完善,主要集中在以下13个方面:一是对物权变动和物权保护规则的修改,二是对所有权一般规则的修改,三是对建筑物区分所有权规则的修改,四是对共有规则的修改,五是对用益物权一般规定的修改,六是对土地承包经营权及三权分置的修改,七是对建设用地使用权规则的修改,八是对居住权规定了新规则,九是对地役权规则的修改,十是对担保物权一般规定的修改,十一是对抵押权规则的修改,十二是对质权规则的修改,十三是对占有规则的修改。这些重大修改共计52处,都会对人民法院处理相关物权纠纷案件的法律适用带来变化。本文对这些修改进行整理分析,并就司法实践中的操作方法说明具体意见。
7. 关于公司法修改的几点思考
【作者】 邹海林
【机构】 中国社会科学院法学研究所
【摘要】 民法典后,公司法修改将成为我国完善市场经济法治的重大立法活动。公司法为民法总则利用抽取公因式立法技术完善法人制度的样本,更被当作民法典(民法总则)的特别法。以民事权利的保护为中心,民法总则在制度逻辑和结构上进行了体系化创新表达,有效打开了公司法修改的空间。公司法规范被民法总则大量"收编"的事实,使得公司法总则被拆解,公司法中的相同或者类似规范被替代,促使我们必须思考公司法的结构和制度体系的重构。围绕民法总则,公司法修改应当转变观念,以公司法的组织体法本位回归为立足点,以私法自治作为公司法的规范文本取舍的价值判断工具,以公司法人地位、公司股东及利益相关者的权利保护为中心,将公司法打造成一部极具包容性和开放性的公司法。
8. 《民法典》婚姻家庭编涉及的有关争议问题探析
【作者】 吴晓芳
【机构】 最高人民法院民一庭
【摘要】 《民法典》婚姻家庭编涉及的一些问题争议比较大,本文从审判实践的角度出发,对夫妻财产约定与夫妻之间的赠与问题、忠诚协议的认定问题、离婚协议中有关房产的约定能否对抗法院强制执行、如何认定继父母与继子女形成扶养关系、离婚时经济帮助涉及的有关居住权、无效婚姻或者被撤销婚姻的财产处理规则等问题进行深入探讨。
9. 婚姻忠诚协议问题研究
【作者】 梅夏英; 叶雄彪
【机构】 对外经济贸易大学法学院
【摘要】 婚姻忠诚协议是夫妻签署的,以忠于彼此为义务内容的协议,且一般约定了违约后果。婚姻忠诚协议纠纷如果发生在离婚诉讼或婚姻关系终止后,符合法律关于案件受理范围的规定,法院应当依法受理。在忠诚协议效力判定上,可以考虑对婚姻忠诚协议进行类型化,一般财产类忠诚协议可以认定为有效,终止婚姻关系和涉及子女抚养问题的忠诚协议无效。至于违反忠诚协议的认定,法院应首先采取多种解释方法,对当事人的约定内容进行解释,并结合当事人提交的证据予以判定。
10. 认罪认罚案件被告人上诉权问题研究
【作者】 梁健; 鲁日芳
【机构】 浙江省高级人民法院刑一庭;浙江工业大学法学院
认罪认罚案件中得到从宽处罚的被告人,在司法实践中仍有部分提出上诉。针对上诉,各地做法不一。对是否应该保留上诉权及二审基于抗诉能否加重刑罚等问题存在很大争议。本文立足于我国认罪认罚从宽制度运行条件和实际情况,研讨保留及限制上诉权的法理基础,借鉴域外类似法律制度成功经验,提出对上诉权保留及限制的应对措施:作出原则性规定;对量刑档次不同的案件分别设置上诉权;对抗诉权进行适度限制;对协议放弃或限制上诉权开展试点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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