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西南政法大学2023年合同制专业技术人员招聘简章

根据学校发展需要,为加强专业技术队伍建设,现面向社会招聘合同制专业技术人员。一、招聘岗位数本次招聘合同制专业技术人员5人,具体岗位见《西南政法大学2023年招聘合同制专业技术人员岗位一览表》(附件1)。二、招聘范围和对象(一)基本条件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2.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3.具有良好的品行;4.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5.符合岗位所需的其他条件;6.具备国家规定的该岗位所需的必要条件。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人员,被开除公职的人员,最高人民法院公布的失信被执行人,国家有关部委联合签署备忘录明确的失信情形人员,尚未解除党纪、政务处分或正在接受纪律审查、监察调查的人员,因违反法律法规或单位人事纪律等被单位辞退或解聘未满5年的原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因违反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招录(聘)纪律而处于禁考期的人员,不得报考。现役军人,在读的非应届毕业生,试用期内的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含新提拔领导干部的职务试用期),未满机关事业单位招录(聘)公告规定或双方签订的事业单位聘用合同约定的最低服务期限的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我市公费培养、定向到基层教育(医疗卫生)机构就业但未满最低服务期限或本公告发布之日前未按规定程序解除培养及就业协议的师范(医学)生,参加我市机关事业单位招录(聘)、已进入拟录(聘)用公示环节的人员,法律法规规定不得聘用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其他情形人员,不得报考。(二)年龄计算本简章所要求的年龄计算截止时间为2023年7月12日,如“35周岁以下”,指未满36周岁,在1987年7月13日及以后出生,依次类推。(三)毕业和学位证书及专业报考人员应凭已取得的毕业(学位)证书报考。在境内高校毕业的报考人员,须在报考资格审查时提交学历(学位)证书;在国(境)外高校毕业的报考人员,须在报考资格审查时出具教育部中国留学服务中心的学历(学位)认证。2023年应届毕业生,须在2023年7月31日前取得相应学历(学位)证书。在国/境外高校就读的2023年应届毕业生,应于2023年7月31日前获得国家教育部中国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国/境外学历学位认证证明。专业资格审查参照《授予博士、硕士学位和培养研究生的学科、专业目录》(附件2)和《重庆市考试录用公务员专业参考目录(2015年)》(附件3)进行。考生所学专业符合其中一个专业目录即可。专业资格审核以毕业证书(不含辅修专业或辅修学位专业相关证书)载明的专业名称为准。报考人员报名时应诚信、准确、规范填报毕业专业。所学学科专业不在前述参考目录中,但与岗位所要求的学科专业类同的考生,可由学校负责专业资格审核的小组根据考生所学课程与所要求的学科专业的相似情况等进行资格审查。(四)特别说明本简章所要求的条件中,所指“以上”“以下”“以前”“以后”均包含本级(数),如35周岁以下,均含35周岁,以此类推。本简章所涉及的时间节点,除明确约定外,均以本简章发布之日计算。三、招聘流程招聘流程如下:①网上报名→②资格初审→③专业基础考试→④资格复审→⑤心理测试→⑥面试→⑦体检→⑧考察→⑨拟录用公示→⑩办理入职手续。四、报名本次招聘采用网上报名的方式进行。报名与考试时使用的身份证必须一致。(一)提交报考申请。请考生登录报名系统(网址:http://113.249.157.217:13715/exam-system-examinee/xnzf),在规定的时间内注册、按照规定的流程和要求,填写报名信息,提交报考申请。报名通道开放时间从2023年7月14日9:00至2023年7月18日18:00(报名截止时间为7月18日18:00)。请考生在招聘报名系统如实填写个人信息,须诚信报考,提交的报名信息和材料需符合招聘岗位要求,且真实、准确、完整。 (二)资格初审。资格初审采取网上审核的方式进行,学校于2023年7月14日9:00至7月19日18:00期间根据招聘条件及岗位要求,对报考人员提交的相关信息进行网上资格初审。报考人员应及时登录报名系统查询是否通过资格初审。(三)网上缴费。报考人员在通过资格初审后,须在2023年7月15日9:00至7月20日12:00前在网上缴纳考务费(按市财政、物价部门批准的标准50元/科/人收取)。网上报名后未在规定时间内缴费确认者,视为自动放弃。(四)打印报名信息表和准考证。已缴费的报名人员,须在2023年7月21日12:00至7月23日9:00登录报名系统打印本人准考证(使用A4纸打印,保证字迹、照片清晰)和报名信息表,在考试当天持本人准考证和身份证原件按时到准考证指定的考点参加考试。未在规定时间内打印和携带准考证而影响参加本次招聘考试的责任,由考生自负。(五)未达到开考比例情形的处理资格初审合格人数与拟招聘岗位名额之比须达到3:1。未达到开考比例,学校公布资格初审合格人数并补充报名。(六)应聘人员属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须在面试前的资格复审时向我校出具《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诚信应聘承诺》(附件5),不能按期提供《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诚信应聘承诺》或经核实处于最低服务期限的,取消进入后续环节及聘用资格。五、考试及资格复审本次招聘考试分为专业基础考试、面试。(一)专业基础考试专业基础考试分值100分,主要内容为所报考岗位专业知识等。专业基础考试时间、地点及注意事项以《准考证》为准。专业基础考试结束后,根据招聘条件要求按参加面试人员与拟招聘岗位名额3:1的比例,依据考生专业基础考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确定面试人员,若进入面试最后一名的专业基础考试成绩出现并列,则并列人员均进入面试。若实际参加专业基础考试且资格审核合格的人数与招聘岗位名额小于3:1的比例,则报考该招聘岗位的专业基础考试成绩不低于60分的考生进入面试环节。进入面试环节人选名单等事项将在西南政法大学人事处网站公布,请考生及时关注。(二)资格复审进入面试的人员应按学校人事处网站通知的时间地点,持本人身份证、符合招聘条件的学历(学位)证以及岗位要求的其他佐证材料原件和复印件,接受资格复审。资格复审合格者,方可参加心理测试和面试。资格复审不合格或经确认主动放弃的,其缺额按应聘该岗位人员的专业基础考试成绩从高到低进行一次性递补。若递补人选专业基础考试成绩相同,则并列进入面试。资格复审时请按要求提交以下材料:1.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1份。2.学历学位证明材料:岗位要求的毕业证书、学位证书原件及复印件1份,学信网打印的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有二维码可扫描验证)1份,国外留学人员须提供教育部学历学位认证证书原件及复印件1份。对于符合报考条件但资格审核时未取得文凭的2023届毕业生,需提交所在就读高校出具的在读研究生及能够在2023年7月31日前取得相应毕业(学位)证书(境外文凭须说明能够同期获得并提交教育部中国留学服务中心认证)的证明材料原件(须研究生培养二级学院和学校研究生院同时盖章)。3.往届毕业生,须提交从事信息系统管理一年以上的劳动(聘用)合同、从事应聘岗位要求的工作经历证明等材料。2023年应届毕业生,须提交具有信息系统等与专业相关实习证明材料。4.现所在单位出具的同意报考证明1份(有工作单位者须提供,附件4),并加盖人事关系归属单位人事管理部门的鲜章。报考人员属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还须提交有权管理单位签字及单位盖章的《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诚信应聘承诺书》(附件5)原件。5.本人签名的《个人诚信承诺》(附件6)。除特别说明外,以上书面证明的时效为本招聘公告发布之日起至资格复审截止之日止(以证明落款日为准),时效范围内的证明材料方予认可。上述所有材料按上面排列顺序依序合并装订。(三)心理测试心理测试在资格复审后进行,针对资格审核合格的人员开展,测试结果不纳入考试总成绩,但作为是否录用的重要参考依据。未按规定时间到指定地点参加资格复审和心理测试的,不再进入本次招聘后续环节。资格复审和心理测试的具体时间、地点将在西南政法大学人事处网(网址:http://rsc.swupl.edu.cn/)发布。(四)面试综合面试分值为100分,采取业务答辩方式进行。总成绩=专业基础考试成绩×40%+面试成绩×60%总成绩采取百分制计算,四舍五入后精确到小数点后两位数。未按规定时间到指定地点参加本次招聘面试的,取消本次面试资格。参加面试人数与拟招聘岗位名额小于3:1比例的岗位,考生面试成绩未达到80分者,不得确定为体检人选。面试的具体时间、地点将在西南政法大学人事处网(网址:http://rsc.swupl.edu.cn/)发布。六、体检体检人选按照拟聘岗位名额,根据报考人员考试总成绩从高到低1:1确定。当总成绩相同时,依次按符合岗位招聘条件的学历层次、职称、职业资格、执业资格、面试成绩、专业基础考试成绩高者优先;若仍相同,则加试综合面试,以成绩高者优先。体检由西南政法大学按规定组织实施,体检在指定的具有资质的县级以上医疗卫生机构进行。未按时到指定地点参加体检者,不再进入本次招聘后续环节。体检标准参照《关于修订〈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有关内容的通知》(人社部发〔2016〕140号)等规定,结合本行业或岗位实际要求执行。除按相关规定应在当场或当天复检并确认体检结果的项目外,受检人对体检结论有异议的,可在接到体检结论通知之日起5日内书面提出复检申请,经西南政法大学同意后由学校带领到指定医院进行一次性复检,体检结论以复检结论为准。七、考察学校统一组织对体检合格人员的思想政治素质、道德品质修养、遵纪守法情况、业务能力、学习工作等情况进行考察,并对资格条件进行复查。对报考人员的资格审查贯穿于招聘全过程,凡查实报考人员条件不符合应聘资格条件的,取消进入本次招聘后续招聘环节或继续聘用资格。若有报考人员体检、考察不合格或在体检、考察中经确认自动放弃资格,其缺额可按该岗位报考人员考试总成绩从高到低依次递补。若递补人选总成绩相同,则按体检人选确定规则确定递补的拟聘人选。八、公示考察合格的人员确定为拟录用人员,在西南政法大学人事处网(网址:http://rsc.swupl.edu.cn/)进行公示,公示期为3个工作日。九、录用及待遇经学校审定录用的人员,与学校签订劳动合同,实行合同制用工方式。签订三方就业协议书和办理相关入职手续的最后截止时间为拟录用人员名单公示后1个月之内。1个月后未按规定完成相关手续的应聘人员,视为自动放弃拟录用资格。十、纪律要求对违反招聘纪律的应聘人员,视情节轻重取消报名资格、考试考核资格或录用资格;对违反招聘纪律的录用人员,一经查实,解除劳动合同。十一、特别提醒本次招聘各环节时间、地点安排有调整的,将通过西南政法大学人事处网站(网址:http://rsc.swupl.edu.cn/)及时公告,请应聘人员及时关注。考生在应聘期间须保持报名时所提供的通讯手机全天候畅通,如因考生原因未获知相关信息,或考生通讯不畅未接收到相关考试信息而影响应聘的,责任由考生承担。本简章由西南政法大学负责解释。联 系 人:卢老师 周老师联系电话:023-67258272  023-67258554论文辅导 |  硕士/博士毕业,如何写出一篇高质量的硕博论文?资助50-80万元!这个法学课题值得研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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