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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网警支招】别再找人销分,你的12分可这样清零!

2017-11-14 泰州网警

眼瞅着已经11月了,很快又要到年底。于是很多车主一窝蜂赶在年底前清分,结果让黄牛党瞄准了“商机”,趁机哄抬“物价”……小编不得不再重申一遍,驾驶证的清分时间是驾驶证上的发证日期,每年在发证日期那天系统自动清分。并不是每年的1月1日清零!


而!且!“买分卖分”是违法行为!

被交管部门发现,

最高能2000元罚款,还要扣驾照6个月!

所以我们应当如何合法合规地处理这12分呢?

噔噔噔噔~“清分攻略”在此:

那就是:把12分拆分到两个记分周期中处理!



假设:小编初次领证时间是2016年4月6日,在接下来的一年内小编有4个扣3分的违法,请问要怎么做,才能成功避免被没收驾照,参加理论考试的悲剧?


解决方案:

在2017年4月6日前办掉其中3个违法,等到4月6日之后,再把剩下的1个给处理掉。

为什么采用这个方案就可以避免悲剧呢?答案就藏在《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二十四条:机动车驾驶人在一个记分周期内记分未达到12分,但尚有罚款未缴纳的,记分转入下一记分周期。


也就是说,第1个记分周期结束后分数会清零,原来剩余未处理交通违法会自动转到下1个记分周期。这么一操作,小编就成功地将12分拆分到2个记分周期,巧妙地、合法合规地避开了这个悲剧!不过这个方法看起来很简单,但其中有几个常常被混淆的概念,大家必须得理理清楚!


▼什么是1个记分周期?

计算公式:一个记分周期=【初次领证日期】+12个月

▼驾照分不是每年1月1日清零

驾驶证的清分时间是驾驶证上的发证日期,每年在发证日期那天系统自动清分。所以并不是每年的1月1日清零!

▼记分时间=处理违法时间

注意:记分时间=处理违法时间,跟违法产生时间没有关系!

比如小编在今年的3月1日吃了一张罚单,4月6日再去处理,那么分数会记在4月6日(而不是3月1日)。

搞懂了记分规则和清分原理后,大家就知道该如何处理这12分了。最后要提醒各位小伙伴们:12分不易,且行且珍惜!


▶注意◀

上述方法不适用于以下3种情形:


1

现场罚款

违法分现场罚单和电子违法记录,现场罚单是交警现场给出的,需要你出示驾驶证并且签字。现场罚单需要15天内缴费,不然会有滞纳金。电子违法记录则没有处理时间限制。

2

一次性记12分

如果发生一次性记12分的违法行为,则不适用于上述方法。因为一次性被罚的12分是不可以拆开来缴罚的。

3

年审期限在计分周期之前

年审期限在记分周期之前,这个办法是不行的。车辆年审前,必须要把违法先清理完,才能顺利拿到年检标志哦!

最后还有个问题,大家一定一定要搞明白!

根据《机动车驾驶证申领和使用规定》(公安部123号)相关规定: 机动车驾驶人在一个记分周期内记分未达到12分,所处罚款已经缴纳的,记分予以清除;记分虽未达到12分,但尚有罚款未缴纳的,记分转入下一记分周期。

规定的重点是在“记分周期内缴纳罚款”!也就是说虽然在记分周期内处理了违法,但是却在清零时间后才去缴纳的罚款,那么办理的记分没被消除,将会全部转入下一个周期。

所以无论是对记分周期的把握还是违法记录处理顺序的讲究,我们都要注意。这才能力保驾驶证在每一个记分周期的有效性。


蜀黍说:

这下对清分有一个重新的认识了吧!

快@身边有车的小伙伴们,

以后再也不用担心不会清分啦~


来源:平安产险江苏     编辑   ZJS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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