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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民币国际化及跨境融资系列文章之十四|NRA账户新观察

2017-11-15 大成广州办公室

NRA账户新观察

文章作者|周亮|姚欣彤|方慧敏


NRA账户类型及使用

NRA账户 (NRA,Non-Resident Account) 即为境外机构境内账户。尽管目前关于NRA账户的法律规章规定较为集中,但该等规定容易混淆,不利于业务开展及操作。本文旨在梳理关于NRA账户部分较为常见的事宜及介绍目前NRA账户发展的新动态。


类型

                                                     使     用

外汇账户

·跨境交易(如货物贸易、服务贸易交易)项下的外汇收支

·以NRA外汇账户的资金作为保证金,为NRA外汇账户的开户人办理进口信用证业务

·未经注册所在地国家外汇管理局(“外汇局”)批准,不得从NRA外汇账户存取外币现钞,不得直接或者变相将该外汇账户内资金结汇

人民币账户

NRA人民币账户包括基本存款账户、一般存款账户、专用存款账户

·人民币账户收入范围:

(1)跨境货物贸易、服务贸易、收益及经常转移等经常项目人民币结算收入

(2)政策明确允许或经批准的资本项目人民币收入

(3)跨境贸易人民币融资款项

(4)账户孳生的利息

(5)从同名或其他NRA人民币账户获得的收入

(6)中国人民银行(“人行”)规定的其他收入

·人民币账户支出范围:

(1)跨境货物贸易、服务贸易、收益及经常转移等经常项目的境内人民币结算支出

(2)政策明确允许或经批准的资本项目人民币支出

(3)跨境贸易人民币融资利息及融资款项的归还

(4)银行费用支出

(5)人行规定的其他支出项目

·可质押NRA人民币账户资金申请境内融资

·可以办理跨境贸易融资

·不得用于办理现金业务;基本存款账户和专用存款账户确有办理现金业务需要的,需经人行批准

NRA人民币账户种类及使用

基本存款账户

·用于日常人民币转账结算,境外机构在境内只能开立一个基本存款账户

一般存款账户

·用于贷款或者其他结算需要

·账户内的资金不得转换为外币使用,另有明确规定的除外

·境外中央银行(货币当局)开展货币互换、境外银行提供清算或者结算服务、合格境外机构投资者从事证券投资、境外机构投资银行间债券市场、俄罗斯金融机构开办人民币购售业务不得开立一般存款账户,人行另有规定的除外

专用存款账户

·用于办理其与人行开展双边本币互换交易、日常资金管理及依法开展其他业务等相关资金往来结算

·账户收支范围按照人行或者其他部门的批准文件的规定严格执行

·用于境外投资者受让境内不良资产相关资金往来结算

·账户收支范围按照人行或者其他部门的批准文件的规定严格执行

·用于A股上市公司外资股东减持股份及分红结算

·账户收支范围按照人行或者其他部门的批准文件的规定严格执行

·人民币合格投资者开立交易所证券市场交易资金结算专用存款账户、银行间债券市场交易资金结算专用存款账户、股指期货保证金结算的专用存款账户(“人民币合格投资者专用存款账户”),分别用于投资交易所证券市场、银行间债券市场和股指期货交易

·收入范围是:从境外汇入的投资本金、出售证券所得、现金股利、利息收入、从依据《人行、外汇局关于人民币合格境外机构投资者境内证券投资管理有关问题的通知》开立的其他专用存款账户划入的资金及人行和外汇局规定的其他收入

·支出范围是:买入证券支付的价款、汇出本金和投资收益、支付投资相关税费、划出至依据本通知开立的其他专用存款账户的资金及人行和外汇局规定的其他支出

·未经批准,人民币合格投资者专用存款账户与其境内其他账户之间不得划转资金;人民币合格投资者专用存款账户内的资金不得用于境内证券投资以外的其他目的;人民币合格投资者专用存款账户不得支取现金

同业往来账户

·仅用于提供清算或结算服务需要的境外商业银行办理跨境贸易人民币结算,该类账户暂不纳入人民币银行结算账户管理系统


业务管理


NRA外汇账户

NRA外汇账户从境内外收汇、相互之间划转、与离岸账户之间划转或者向境外支付,境内银行可以根据客户指令等直接办理。通过NRA外汇账户与境外、境内之间发生的资金收支,以及由此产生的账户余额变动,均应当按照有关规定办理国际收支统计申报。

NRA人民币账户

境内银行应当对NRA人民币账户资金收付的真实性和合法性进行严格审查。NRA人民币账户收入和支出有限定的范围。NRA人民币账户向境外的划转,以及NRA人民币账户之间的划转,银行可以根据境外机构的指令直接办理。境内机构与NRA人民币账户之间的资金收支,按照跨境交易进行管理,境内收付款银行应当按照人民币跨境交易管理的有关规定办理。

发展新动态

从2016年开始,我们不难看出不断放宽NRA账户使用限制的趋势:

·2016年5月3日《人行关于在全国范围内实施全口径跨境融资宏观审慎管理的通知》(已失效):NRA人民币账户内存款不再纳入跨境融资余额计算;

·2017年1月11日《人行关于全口径跨境融资宏观审慎管理有关事宜的通知》(银发〔2017〕9号):NRA人民币与外汇存款均不再纳入跨境融资余额计算;

·2017年1月26日《外汇局关于进一步推进外汇管理改革完善真实合规性审核的通知》(汇发〔2017〕3号):允许自由贸易试验区内NRA外汇账户结汇,结汇后汇入境内使用的,境内银行应当按照跨境交易相关规定,审核境内机构和境内个人有效商业单据和凭证后办理;

·2017年9月22日《广东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进一步推广使用NRA账户的通知》(粤办函〔2017〕569号):争取在中国(广东)自贸试验区内以“NRA+”为特殊记号开展本外币跨境业务创新试点。

相较于目前功能较丰富的NRA人民币账户,NRA外汇账户功能基本体现为资金结算,其开展授信、融资、质押等功能尚未完全开放。在“一带一路”背景下,我们猜想“NRA+账户”所“+”入的新功能极有可能为NRA账户资本项目和经常项目项下的跨境融资及担保业务,增加跨境融资新业务机会。因此,“NRA+账户”具体实施措施无疑将成为境内外企业与银行在跨境融资业务中最期待的新政策。


联系我们

周亮 Leo Zhou
高级合伙人 Senior Partner

+86 20-3810 2725

liang.zhou@dentons.cn

姚欣彤 Annabelle Yao
律师 Associate

xintong.yao@dentons.cn



方慧敏 Felicity Fang
律师 Associate

huimin.fang@dentons.c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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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民币国际化及跨境融资系列文章之十|项目融资模式初探》,曾刊登于2017年4月15日出版的《中国外汇》2017年第8期“一带一路”特刊


《人民币国际化及跨境融资系列文章之九|多国跨境融资模式创新》,曾刊登于2017年3月15日出版的《中国外汇》2017年第6期


《人民币国际化及跨境融资系列文章之八|鼓励资本流入新举措——《国家外汇管理局关于进一步推进外汇管理改革完善真实合规性审核的通知》(汇发[2017]3号)解读》


《人民币国际化及跨境融资系列文章之七|跨境贷区域通道比对》,曾刊登于2016年10月15日出版的《中国外汇》2016年第20期


《人民币国际化及跨境融资系列文章之六|132号文下跨境直贷的尝试》,曾刊登于2016年10月15日出版的《中国外汇》2016年第20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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