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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制日报》专访敬大力代表:适应改革形势对检察职能重新定位

2018-03-16 京检在线

文章来源|法制日报2018年3月16日报道

全国人大代表 

北京市检察院党组书记、检察长 敬大力


适应改革形势对检察职能重新定位

——访北京市人民检察院检察长敬大力代表


自从国家监察体制改革试点、检察机关职务犯罪侦防部门开始转隶以来,学界和司法实务界有关“新时代检察工作怎么做、主责主业是什么”的讨论就从未平息。作为这项重大改革全国三个先行先试地区之一,北京市检察机关解答好这一课题则显得更为迫切和现实。


3月10日,在全国两会驻地,《法制日报》记者就此话题采访了北京市人民检察院检察长敬大力代表。


明确首都检察主责主业

记者:我们注意到目前理论界和实务界对检察主责主业有一些新的认识,认为检察机关不能仅仅将主责主业限定为“监督”,您怎么看?

  

敬大力:主责主业是检察权的核心内容,是检察机关的外在显现。我们根据新形势新任务,结合检察职能变化情况,积极探索实践,形成了关于新时代首都检察主责主业的理论体系。包括四个方面:提出“监督、审查、追诉”三项基本职责,这是适应改革形势对检察职能的重新定位,也是检察主责主业的逻辑框架;提出司法或者诉讼职能与监督职能 47 31448 47 14940 0 0 1805 0 0:00:17 0:00:08 0:00:09 2840当分离,突出办案与监督两条主线,分别构建起以专业化为特征的办案体系和监督体系,这是检察主责主业的基本内容;明确审查职能的实在化,推进审查职能的实质化,概括出检察机关履职的基本特征;积极延伸检察职能,做好推进检察风险防控、参与社会治理创新、加强检察服务保障这“三事”,这是从社会功能方面对检察主责主业的拓展延伸。
  

记者:您刚刚提到延伸检察职能,请简要介绍北京市检察机关在这方面的情况。
  

敬大力:党的十九大对推进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作出了新部署,中央经济工作会议提出的打好防范化解重大风险攻坚战、精准脱贫攻坚战、污染治理攻坚战,北京正精心组织实施新一版北京城市总体规划,以疏解北京非首都功能为“牛鼻子”推动京津冀协同发展,全力筹办好2022年北京冬奥会、冬残奥会。无论是“三大攻坚战”还是“三件大事”都要求检察机关在全面履行延伸职能上下功夫,做好“三事”。
  

在推进检察风险防控方面,我们突出专门化、专业化的特点,通过设立国家安全和公共安全检察部、经济犯罪检察部、网络和电信犯罪检察部等专业化部门,做好反对暴力恐怖和维护政治安全、金融安全、网络安全、公共安全五大领域风险预警、防控工作;
  

在参与社会治理创新方面,充分发挥各项检察职能优势,无论是提起公益诉讼,还是立足“两法衔接”开展监督,包括设立检察服务中心,对人民群众咨询、报案、举报、控告提供“一站式”“全天候”服务,都是围绕城市战略定位各司其职、各尽其力;
  

在加强检察服务保障方面,我们紧紧围绕北京城市战略定位和城市总体规划,通过科学部署、合理布局、优化配置检察资源检察工作,主动融入首都超大城市治理体系,依托职能深化精治、共治、法治的治理模式,进一步健全“一纵一横多项”检察工作新格局,积极融入首都建设发展大局。
  

总的来说,首都检察机关在认真履行严格检察监督、严密司法审查、严肃国家追诉的法定职能基础上,做好“三事”,在服务国际一流和谐宜居之都和法治中国首善之区建设中实现了更大作为。


服务保障首都金融安全

记者:您刚刚提到要维护金融安全、防范金融风险,在这方面北京市检察机关有哪些作为?

  

敬大力:2017年全市检察机关受理金融犯罪审查逮捕案件889件1342人,受理金融犯罪审查起诉案件820件1480人,针对在办案实际中发现金融犯罪类案件整体呈现出以“互联网金融”等新热点名义的犯罪增多、非法集资案件多发、传统信用卡诈骗案件数量呈下降趋势但依旧多发、证券类案件类型逐渐集中、新类型金融案件开始出现等主要特点,首都检察机关依托专业化建设对金融犯罪实施精准打击,积极防控金融风险。
  

一方面在全市三级检察机关建立金融案件专业化办案机构和办案组织,强化专业平台、专业工具、专业素质“三位一体”专业化建设,依法严厉打击各类金融犯罪。另一方面,积极参与金融风险防控治理,提高预测预警预防能力,完善行刑衔接模式,通过向金融监管部门提出对策建议、建立长效协作机制,强化检察履职,确保不发生系统性的金融风险,服务保障首都金融安全。


部署10项重大改革试点

记者:目前,司法体制改革正在逐步深化,请介绍下首都检察改革是如何做好系统集成的?

  

敬大力:本轮改革耦合性、关联性强,各项改革之间联动纠缠、相互影响,牵一发而动全身。因此要树立整体观念,注意使各项改革衔接配套、协同推进,形成综合效应,不断提高改革的体系化、精细化和适应性
  

为做好改革的系统集成,我们坚持“树立首都意识、坚持首善标准、体现首都特色”的“三首”标准定位,将严格贯彻落实中央顶层设计与积极发挥基层创新精神结合起来,勇于探索、大胆实践,促进形成符合司法规律的体制机制。去年年底我们在事权范围内创新工作机制,在中央司法体制改革整体框架内深化细化,部署了10项重大试点,包括强制措施审查职能优化配置、新型检察管理监督机制、检察监督“五化”建设、检察科技资源整合、“四新”检察院建设、刑事检察“两主”作用、三位一体检察专业化建设、刑事执行检察院正规化建设以及深化跨行政区划检察院改革、第三轮内设机构改革。这10项试点是我们促进更快更好地落实司法体制综合配套改革任务,进一步固化提升改革成效的重要抓手。未来,我们将逐步全面推开10项试点,尽快建立长效机制,争取形成可复制可推广的经验。
  

记者:说到改革,我们关注到北京首创了派驻公安机关执法办案管理中心检察室,请您介绍下这项工作机制的运行情况。
  

敬大力:派驻公安机关执法办案管理中心检察室工作机制由北京市检察机关率先提出,是坚持“三首”标准定位,与公安机关深化合作的一项创新举措,现在逐渐成为首都侦查监督工作的一个新品牌。
  

派驻中心检察室推动检察监督向执法办案一线延伸,有利于促进执法规范化,从源头上加强人权司法保障。该项工作机制落地以来,通过明确职能职责、完善配套措施,在实际工作中,派驻中心检察室依托执法办案管理中心集约化、信息化、智能化的管理机制,拓宽监督渠道,有力支持了侦查监督工作的开展。
  

2017年通过派驻中心检察室受理的立案监督案件、监督立案案件、监督撤案案件都占到了该类案件总数的40%以上;同时以派驻中心检察室为抓手,逐渐形成全流程、多层次、全覆盖监督局面。


周斌 黄洁 文/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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