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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检察日报》| 充分挖掘典型案例的内在价值 用好“四种案件”提升检察履职水平

京检在线 2019-03-29

文章来源|《检察日报》2018年8月31日报道


在北京市东城区检察院的图书室里,记者看到一本该院编写的《“炮局”预审故事:检察官预审专家深度对话》,书里收录了老预审员口述的14个预审故事,以及14名一线检察官结合办案实际所作的专业点评。

该院办公室主任蔡晓锋告诉记者,这本书收录的典型案例,是检察业务培训的鲜活教材。

近年来,东城区检察院认真研究运用典型案例指导实践的工作机制,用实际行动诠释“一个案例胜过一打文件”的个中真义。

用“类型案”统一司法尺度

“类案的价值在于除了其发案规律和特点有共性外,办理标准、办案尺度也可以根据实际需要,针对一定范围、一定类型的案件进行有效统一,确保案件办理的质效。”东城区检察院经济犯罪和网络电信犯罪检察部主任毛首佳说。

毛首佳介绍,实践中,该院针对电信诈骗、“伪基站”等案件的量刑尤其是罚金刑上存在较大差异等情况,积极组织开展专题调研,形成了《使用伪基站扰乱无线电通讯管理秩序案实证分析》调研报告,为该类案件准确提出量刑建议、统一量刑标准提供了有力参考。

此外,类案会商也是该院积极挖掘类案价值的重要途径。据了解,早在2013年12月,东城区公检法三方针对信用卡诈骗相关问题多次会商,并开展联合调研,形成会议纪要,在辖区内统一“恶意透支”型信用卡诈骗案件办理标准及处置方法。

用“典型案”提升监督实效

今年3月,该院刑事审判监督部主任朱海燕在办理王某盗窃案时发现,嫌疑人王某在北京东城、西城、海淀等地有多次前科,20余起违法犯罪行为系冒用他人名义接受处理。“冒用他人信息,不仅给没有犯罪的无辜者造成伤害,还会妨碍司法公正。”朱海燕说。

于是,该院刑事审判监督部及时搜集整理了东城区近年来发现的冒名案件,联合区公安、法院开展犯罪嫌疑人、被告人身份核查专项行动,依托公安机关指纹鉴定中心的技术支持,逐案筛查上一年度案件,避免该类案件再次发生。

除以个案办理推动类案监督外,案例通报也是该院发挥典型案件作用、提升监督实效的重要手段。

记者了解到,在立案监督、侦查活动监督中,对于一些轻微侦查程序违法行为,在实践中需要比制发《书面纠正违法通知书》等法律监督文书更加灵活的监督形式。2017年6月,东城区检察院创编了《侦监工作情况通报》,以监督案例通报形式进行有效监督,定期对案件情况进行汇总、梳理、分析,将轻微程序违法行为告知公安机关并监督整改,有效实现对现有侦查监督方式的补充,促进公安机关规范执法。

用“精品案”总结司法经验

“精品案”往往是具有示范作用或引领作用的案件,深入挖掘“精品案”的价值,有利于总结经验、指导实务。在东城区检察院,对于“精品案”的开发,主要是采取“汇编+评选”的模式。

采访中,记者发现该院刑事审判监督部检察官汪珮琳的书桌上摆着一本名为《抗诉案例汇编》的书籍。据介绍,这是该部在办理抗诉案件过程中,及时收集选取的危险驾驶、生产销售假药、诈骗、故意伤害等领域十大典型抗诉案件,汇编后形成的“办案宝典”。该汇编收录了案件的起诉书、一审判决节录、刑事抗诉书等,清晰呈现了公诉意见、法官意见、抗诉意见以及各方在法律适用和事实认定等方面的分歧点,便于对比学习。每个案例后附录资深检察官的案例评析,就案件办理中的重点难点、争议焦点进行解答。

“碰到挠脑壳的时候,翻来看看,一下就有了思路,这里面都是典型案件,指导办案作用很大。”汪珮琳说。

用“热点案”传播检察声音

在花市枣苑社区的活动室里,东城区检察院公诉部的检察官们正在模仿金融公司业务员向退休老人介绍高息理财产品。在互动环节,检察官通过情景剧里的情节向现场群众解释非法集资的危害性。

类似这种检察官进社区的普法宣传活动,东城区检察院从2012年开始,至今已经持续开展了7年。针对办案中发现的关涉民生、具有普遍危害性、触及社会热点、易发高发的案件,检察官们以小品、情景剧等群众喜闻乐见的形式践行“谁办案谁普法”,让社区群众了解检察工作,强化法治观念和守法意识,取得良好效果。截至目前,该院累计开展“警惕非法集资,远离高息诱惑”等主题普法活动30余次。

“我们还根据案件特点,提升未成年人普法的针对性,努力实现报道一案、警示一片、教育社会面的良好效果,传递首都检察的温度。”该院未成年人案件检察部主任宋凯利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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