敬大力检察长带队到市检四分院调研公益诉讼集中管辖制度和组织保障工作
图为北京市检察院党组书记、检察长敬大力带队到市检四分院调研公益诉讼集中管辖制度和组织保障工作
为进一步加强公益诉讼集中管辖制度和组织保障工作,充分履行公益诉讼检察职能,更好地服务保障首都经济社会发展,8月13日,北京市检察院党组书记、检察长敬大力带队到市检四分院开展专题调研。北京市检察院党组成员、政治部主任马立娜,北京市检察院党组成员、副检察长黄宝跃参加调研。
图为北京市检察院党组书记、检察长敬大力在专题调研会上讲话
市检四分院自2014年底挂牌成立以来,积极贯彻中央跨区划检察改革试点要求,主动提高站位,坚持服务大局,立足于“跨”“特”“专”标准定位,稳步推进检察实践和改革探索,逐步明确了“跨区划检察改革试点院”“公益诉讼集中管辖专门检察院”“复合型专门监督检察院”三项核心职能。在调研过程中,敬大力指出,市检四分院集中管辖分院层面的民事公益诉讼案件和部分行政公益诉讼案件,在实践中积累了工作经验,要进一步提高站位,深刻认识集中管辖公益诉讼的重要意义,站在服务保障首都经济社会发展大局的高度加强公益诉讼集中管辖制度和组织保障工作,抓好任务落实,提升工作质效。
图为专题调研会现场
敬大力强调,加强公益诉讼检察,要把握好促进公益保护、社会治理、依法行政三个根本方面,以加强公益诉讼集中管辖制度和组织保障为重点,强化专门队伍建设,健全工作机制,统筹资源配置,主动担当作为,锐意进取,确保尽快提升工作成效。
建设专业性强、战斗力强的公益诉讼检察队伍。市检四分院作为公益诉讼集中管辖院,要坚持高站位、宽视野、严标准,组建一支有别于其他检察院公益诉讼部门的专业性强、战斗力强的专门队伍。要提高行动力,加强公益诉讼调查。公益诉讼案件区别于刑事案件,需要经历一个深入细致的调查取证过程,公益诉讼检察人员要提高行动力,增强调查的主动性、自觉性。要加强对外联动,做好“三诉两支”。加强与相关管理部门的沟通协调,对照“三诉两支”要求,以“两支”为重点,积极支持社会组织提起公益诉讼、支持行政机关作为生态损害赔偿权利人,推动形成保护公共利益的良好氛围。要提升诉讼质效。进一步更新理念,以公益保护、问题解决为着眼点,加强案件审查,推动工作关口前移,推动在检察环节解决实际问题。
进一步健全公益诉讼集中管辖各项工作机制。市检察院要抓好公益诉讼线索统筹和案件效果评估工作。市检四分院要加强组织协调,强化与全市检察机关相关部门的工作衔接与配合,指导相关检察院和铁检基层院案件办理。要发挥跨区划和集中管辖优势,积极办理京津冀和涉及北京多个行政区划的案件。
多措并举增强公益诉讼办案力量。坚持内部挖潜、外部争取相结合,以案件办理为抓手,通过组建办案组、内部调配、挂职锻炼多种方式调动全市各级检察机关公益诉讼办案力量。要进一步加大对一线办案部门的检力资源倾斜。
主动担当,服务首都经济社会发展大局。要进一步提高政治站位,聚焦首都经济社会发展,增强公益诉讼检察围绕中心、服务大局的自觉性、主动性。继续抓好高检院“守护人民群众美好生活”专项监督活动的任务落实,结合区域特点,开展公益诉讼专项行动,不断提升服务首都工作大局的针对性和实效性。
图为市检四分院党组书记、检察长朱小芹汇报有关工作情况
调研会上,市检四分院党组书记、检察长朱小芹汇报了该院公益诉讼检察工作整体情况、公益诉讼检力资源配置情况和需求、公益诉讼检察组织保障情况和需求等。市检四分院领导班子成员,市检察院政治部、办公室有关负责同志参加调研。
(供稿:市检四分院、市院办公室)
(总第1632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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