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访这件事儿:可怜之人必有可恨之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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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独尊舞者
工作原因曾在接访中心工作。
接访发现,上访人大致分为三类:一是对法律本身知道或者不理解,弄个明白;二是无理、无礼,胡搅蛮缠,为谋求不法利益;三是确实遇到办案不公、拖沓等现象,如实反映问题以求解决。
大部分上访者还是通情达理的,能够听得进我们的解释,我们也为能够力所能及地帮助他们而感到欣慰。但是偶有上述第二种人或第三种人,有的真的非常可怜,但每每总是感到他们或是这样或是那样的可恨,有的不思进取以上访为业,有的怨天尤人却从来不从自己身上找问题,有的以自我为中心不惜牺牲家庭、孩子的利益……
“可怜之人必有可恨”这句话我原来总觉得有点绝对(现在也还是这么认为,但却遇到了让你有这种感受的很多事例),但客观辩证地看这句话,也觉得是十分有道理的。
我曾接待过一个母亲,她患有小儿麻痹,三级残疾,十多年前和老公离婚后独自抚养年幼的孩子至今,孩子现在已上中学。这位母亲现在没有工作,孩子的父亲从离婚后没有给过孩子一分钱的抚养费,母子俩紧靠每月几百元的低保过日子,他们生活及其艰难。现起诉孩子的父亲索要抚养费,要求尽快判决。
我接待后积极联系,很快法院依法作出了判决,这位母亲很是满意。可是几天后,这位母亲又来了,而且还领着孩子一起来的。原来,一审判决送达后,这位母亲没有等到判决生效申请强制执行,却执意上诉,理由是嫌抚养费给的太少而且要求变更抚养关系。
那天他一来了就大吵大嚷,充满着对社会和孩子父亲的不满,称已经生活不下去了,并说孩子现在因为经济压力和这件事情的打击也不上学了,要求法院必须马上解决问题,可怜的孩子已经十五六岁,眼中充满着些许困惑和无奈,在母亲叫嚷中点头称是。案件在审理中,我不谈案件本身,但通过耐心的沟通和观察我发现现在她是无理取闹了,即使要求变更抚养关系也是为了获得更多地抚养费。
他们的生活虽然艰辛,但是这位母亲有一定的劳动能力完全可以自食其力,找个工作或摆个小摊都没有问题,他完全可以给孩子树立一个自强自立的榜样。我恨孩子父亲的狠心,生下孩子却不管不问,我更恨这位悲惨的母亲,不去自食其力却还要把对社会和孩子父亲的不满统统灌输给孩子。让孩子幼小的心灵从小便不健康。
我的解释在她不停的大吵大嚷中显得极其苍白无力,她说什么也不走。我的同事是位领导,怒斥了这位母亲的不争,拿出200元钱塞到孩子的手中,说:“孩子,这不是对你的可怜,是想让你看到这个世界还有爱心……”孩子的眼中充满了泪水,但更多地是无尽的困惑。这样他们才离去。我的眼中此时也是热泪盈眶,心里至今难以平静。
这200元钱也许能让孩子的心灵受到暂时的震撼,但我不知道跟着这样的母亲,这种震撼孩子多久就会失去……我实在是恨这位母亲的不争,并把这份对社会对孩子父亲的不满统统加在孩子的身上。我也遇到过同样甚至更加悲惨或不公的案件,但更多地人却会通过正常渠道、通情达理地反映问题并瞒着自己的孩子,更加坚强地生活,教育孩子努力向上,可是这位母亲着实让人心酸……
不怕你无理,就怕你无情;不怕你心乱,就怕你心死;不怕你不行,就怕你不争;不怕你可怜,就怕你可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