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果陈世峰被中国的法院判了20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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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果陈世峰被中国的法院判了20年,
画面一定很美,美得惨不忍睹。
迎接第一波冲击的,是各大网站的新闻评论区,来自于喷子的愤怒的滔天口水,会瞬间淹没一切,内容千篇一律,大意就是作出判决的法官肯定收取了陈世峰的贿赂,或是有不可言明的关系,结论是法官该死。并且愤怒质问:如果是法官的女儿、妻子、母亲被杀,还会只判二十年吗?
继之而来的,是舆论的持续发酵。就象每场球赛之前,记者就准备好了两篇结局截然相反的稿子,视情况抛出。各大媒体、各个大V公知维权人士、各大公众号开足马力,深入分析法院为何如此判决,极度煽情的指出:一个连公民生命权都不能保障的国家,未来何在?赢得一片叫好,获取打赏无数。
与其相随的,是判案法官开始被人肉搜索,他们的电话、照片以及家人的信息被曝晒于网络,在各个平台被转发,同时被加以最恶毒的诅咒。
名专家、名教授开始在镜头前出现,摇头晃脑的对法院的判决进行否定性评价,并拿出药八刀的例子,痛斥如此判决必将造成社会秩序崩溃。偶尔有为法院判决进行辩解的,也必将会被代表宇宙真理的名教授痛骂为狗屁专家。
某公司高层开始发声,高度重视,派员前往阅卷并听取汇报,对案件事实和证据进行全面审查,指出原审判决确有错误,应当予以重处,并指令提起抗诉。同时,宣布对媒体反映的法官在此案审理过程中是否存在失职渎职行为,将依法调查处理。
二审很快开庭并作出判决,指出陈世峰犯罪动机极其卑劣,手段极其残忍,后果极其严重,社会危害极大,虽有悔罪表现,亦不足以从轻处理,改判死刑,剥夺政治权利终身。
死刑复核程序迅速启动,一路绿灯,陈世峰被押赴刑场执行死刑。在事后,一定要进行反思,如何准确把握立法精神,统筹兼顾法律效果与社会效果,并形成普遍性的统一标准。
以上的只是想象,毕竟,陈世峰的审判是在日本的东方地方裁判所进行的。大家要骂,就骂那个短肩缩腿国度的龟田正雄法官吧,大家要消费法律和法院,就消费东洋鬼子的夷法洋律和裁判机构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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