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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从监察委辞职了:不想盯着少数领导岗位望眼欲穿

廖志杰 法律人那些事 2019-11-09

来源:闲廖法语



2017年7月3日,在纠结了两年并在领导门口来回踱步了15分钟之后,我敲响了监察委主任的办公室大门,主任见我进来很吃惊,一般来说,像我这种不入流的中层副职干部是不会直接去找监察委主任汇报工作的。主任说:“小廖,请坐,找我有事吗?”我先是略显拘谨地坐下,顿了顿,然后深呼一口气,鼓起勇气说:“书记(书记兼任监察委主任),这是我的辞职报告···”


我2010年通过公务员考试直接进入杭州某区检察院工作,在检察院公诉科待了2年后,领导找我谈话,说院党组已经决定把我调入反渎职侵权局,问问我的个人意见。当时公诉科里都是年轻人,气氛也好,我跟同事们相处的也融洽,还能发挥自己的专业特点,所以我在科里过得很开心,而反渎职侵权局总共才3名同志,而且都是老同志,专业方向也过于狭窄,从个人意愿来讲,当时我是很不乐意过去的。当然,在组织意志面前,个人意愿是无足轻重的,何况院党组都已经决定了,我的个人意愿就没那么重要了。所以我跟领导说了一句:一切服从领导安排。那时候,我第一次产生了辞职的念头。


过了一段时间,辞职的念头慢慢淡了,因为跟局长磨合地还不错,局长虽然要求比较严格,但是法律方面的问题基本上都能够倾听我的意见和想法,我多少能感觉到一点自己存在的价值,工作上也都慢慢适应了。


2015年初,单位组织中层竞选,我报了名,当时我就想如果这次没选上,我就得认真地考虑一下辞职的事情了,结果我被提拔为反渎职侵权局副局长,当时年仅25岁104天,成为当时全院最年轻的中层干部,这在公检法系统也算难得。


但出乎意料的是,经历了短暂的兴奋之后,辞职的念头并没有减弱,某些时候反而有所加强。当然,在当时的情况下我是不可能辞职的,院领导刚提拔我我就要走,我不能当这“白眼狼”——因为这么想,所以辞职的念头也就被压制了。



2017年年初,随着监察体制改革试点在浙江铺开,我随着检察院反贪、反渎和预防部门一起转隶至监察委,转隶基本完成后,我选择了离开,虽然新单位的领导和同事待我都不错,新单位的分管领导在我提交辞职报告后甚至建议我晚走几天,因为按规定可以多领一个月的工资。辞职两个多月后,我依然收到原单位发放的中秋纪念品,那一刻,我不禁泪流满面。


与很多离开体制内的人不同,体制内这七年,我最想说的一个词就是:感恩。感谢组织,让我在杭州落地生根,很早就买了属于自己的房子,因为工作上的关系结识了我的妻子,让我年纪轻轻就当上副局长,过了把“官瘾”,让我有经验、有信心、有勇气去面对未来的生活和挑战。只不过,天下没有不散的宴席,如果不再适合,离开或许就是最好的选择。




有些人离开,是因为世界那么大,她想去看看;有些人离开,是因为当事人的一拳砸了他的铁饭碗;有些人离开,只是为了换一种活法。而我离开,很难说得上具体是为什么,只是觉得,走了也许会后悔,不走肯定会后悔。所以,还是走吧


可能因为爱车,想给自己买几辆好车;也可能是爱自由,所以不想参加太多的大会小会,也不想盯着少数领导岗位望眼欲穿;也许是有法律情节,所以不想荒废自己的专业;或者因为喜欢辩护,所以要为犯罪嫌疑人进行辩护,哪怕他的行为“罪大恶极”;可能还想去教书,所以打算以后先找一所学校当兼职老师;或许是因为爱家人,所以想给他们提供更好的生活;又或者是因为爱生活,所以不能虚度光阴,要尽量拓宽生命的宽度;因为爱自己,所以要按照自己的意愿去生活。


因为深爱,所以选择离开。离开不是结束,而是另一个开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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