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官将成员移出群聊,被踢者起诉要求赔付10000元!
来源:中国青年报(ID:zqbcyol 整理:张力友)综合澎湃新闻(记者 张家然)、微博网友评论,封面新闻、每天学点法律知识
昨天,“群主”又牵涉案件了:一则“将成员移出群聊群主成被告”的消息冲上热搜榜第一,引发讨论,原告请求判令被告重新邀请原告进群、被告连续三天道歉并向原告支付精神损害抚慰金10000元。
据澎湃新闻报道,山东平度市人民法院一庭长因将微信群成员移出群聊成被告,中国裁判文书网近日公布的“柳某某与刘某某一般人格权纠纷民事裁定书”披露了这一案件。
该裁定书显示,原告柳某某与被告刘某某人格权纠纷一案,平度市人民法院于2019年2月22日立案。
柳某某诉称,原告在微信群“诉讼服务群”内发言时,被该微信群群主刘某某移出群聊,至今无法进入该群。请求判令被告重新邀请原告进入微信群“诉讼服务群”、被告连续三天在该微信群内向原告公开赔礼道歉、被告向原告支付精神损害抚慰金10000元。
平度市人民法院经审查认为,因被告刘某某系该院立案庭庭长,该院不宜行使管辖权。报请青岛市中级人民法院指定管辖。
指定管辖:
《民事诉讼法》第37条规定:“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由于特殊原因,不能行使管辖权的,由上级人民法院指定管辖。人民法院之间因管辖权发生争议,由争议双方协商解决;协商解决不了的,报请它们的共同上级人民法院指定管辖。”据此规定,以下两种情况下适用指定管辖:(一)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由于特殊原因,不能行使管辖权;(二)因管辖权发生争议,经双方协商未能解决争议。
本案中,青岛市中级人民法院认为,平度市人民法院报请指定管辖的理由成立。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三十七条第一款规定,裁定如下:本案由莱西市人民法院审理。本裁定一经作出即生效。
看完后
网友们议论开了
不少网友好奇原告为什么被移出群聊?
有网友表示千万不得罪学法律的
也有网友表示:群主不好当
还有网友开始划重点,此案与众不同
这个案件 你怎么看?
附:微信群主的职责
微信群主与群员权利的核心区别,决定了群主与群员的不同职责。群主作为群的管理者当然负有监管职责。群主应规范群聊行为,维护群聊内容的非违法性。对于群员发布的违法内容,群主应予警告,直至将该群员踢出群聊。
随着法律的不断完善和公民个人权益意识的不断提高,对于群内的违法行为或侵犯他人合法权益的行为,如果群主不履行监管职责,则有可能承担法律责任。
附:群主群成员法律须知
国家互联网信息办公室印发的《互联网群组信息服务管理规定》要求,互联网群组建立者、管理者应当履行群组管理责任,即“谁建群谁负责”“谁管理谁负责”。
互联网不是法外之地,网民在微信群QQ群等网络群组内的发言也要承担法律责任,尤其是群主更是肩负管理责任,所以请群成员一定要注意不发违法违规内容,不造谣传谣,做知法守法的好网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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