暴力抗法!南京一艾滋病病毒携带者咬伤法官
来源:扬子晚报;转自:法官驿站
扬子晚报网7月17日讯 (通讯员 雨小宣 记者 任国勇) 6月17日上午,南京雨花台区法院执行人员在一起返还原物纠纷案件执行过程中遇到聚众暴力抗法,其中一拒执人员系HIV病毒携带者。在对其制伏过程中,执行人员刘福清被咬伤,汪一江被抓伤。目前,咬人者涉故意伤害被批准逮捕。
刘福清胳膊上的伤口
7月17日记者从雨花台区法院获悉,该案是一起返还原物纠纷案,原告某公司对于南京市应天大街某房产具有占有、使用、收益的权利,但该案涉房产现被被告某经营部非法占据用于生产经营,原告多次要求被告迁出并交还所占房产未果,将其诉至法院。雨花台区法院对于原告的诉讼请求予以支持。
今年5月该案进入执行程序,案件承办法官刘福清多次联系被执行人某经营部负责人,要求尽快迁出案涉房产,然而被告却以迁出房产将影响其正常经营为由拒绝执行已生效裁判文书主内容。刘福清多次与被执行人进行沟通,并向其释明相关法律,但其始终拒不配合。
6月17日上午执行人员刘福清与法警、书记员及申请人太源公司的律师等一行5人来到应天大街某案涉房产处,欲采取强制搬迁措施。在执行过程中,申请人的律师倪某与在场的利害关系人宋某发生争执,宋某挥拳殴打倪某。刘福清见此情形,立即与法警将宋某控制。
宋某儿子宋某雨见父亲被执行人员控制,一怒下抓起刘福清的胳膊狠咬一口,并当场扬言自己是艾滋病患者,现场群众立即陷入恐慌中。刘福清担心宋某雨等人再实施暴力袭击,一面加强对宋某的控制,一面立即与执行局局长胡卫方联系请求增援。
胡局长立即带队增援,发现已有不少群众围观,考虑到宋某雨很可能真的携带艾滋病毒,为避免受到刺激伤人,胡局长不顾危险上前安抚宋某雨,向他释明相关法律。不料,宋某雨仍煽动亲友阻扰执行,执行人员汪一江果断拿出手铐将其控制,在此过程中汪一江的手臂也被宋某雨抓伤。
宋某父子被带回雨花台区法院执行局谈话。经查,宋某雨确于2016年10月被诊断为HIV病毒携带者,并长期接受相关治疗。因二人煽动亲友暴力抗法、接连伤人,法院依法对二人做出司法拘留15日。同时,宋某的行为涉嫌触犯拒执罪、妨害公务罪被移送公安机关立案侦查,而宋某雨明知自己携带艾滋病毒,仍故意咬伤、抓伤执行人员,涉嫌故意伤害罪也被移送公安机关。目前,宋某雨被检方批准逮捕。
万幸的是,被HIV病毒携带者所伤的执行人员刘福清、汪一江经检查测试呈阴性,未感染艾滋病毒,大家悬在心里的石头终于落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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