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办案要对得起良心

匿名 法律人那些事 2021-01-21

前几天听闻老张去世了,这才让我下定决心写这篇文章……

“我没想到有生之年还能拿到这笔钱。”这是70多岁的老张在送锦旗时,对我说的话。颤抖的双手拉着我,泪水就在他眼睛里打转。送别时,我注视着他的背影,陷入了深深的沉思,心情也久久不能平静……这个得从一个普通的执行案件说起。

一、老张奔富篇

老张是一个普普通通的农民,培养着几个孩子,早年做生意赚了点钱,为了改善生活,老张承包了几块地,种起了杨树苗。这个可是个苦活累活,锄草、杀虫、排水,特别是夏天的时候,这种树容易生“痒辣子虫”,看这名字就知道这种虫不简单,身上长着花花绿绿鲜艳的花纹,每个肢节都长有毒刺,被其蛰了,会鼓包,火辣辣的疼痛,比被马蜂叮咬还要厉害。老张也是吃苦耐劳之人,十来年如一日,靠着这个辛苦活,将孩子都培养成人。

二、老张借钱篇

孩子都不用太操心了,老张也上了岁数,就不再种杨树苗了,正好也攒了点钱,干脆就在家养老吧。恰在此时,远房亲戚朱总搞房地产开发,向亲戚朋友筹措资金,并答应给一定的利息。老张开始也没动心,但大家都知道老张手头有点钱,这时候就出现了一个中间人——老张的弟媳,弟媳出面怂恿老张把钱借给朱总。经不住劝,何况都是亲戚,老张就将钱借给了朱总,朱总及其妻子都在欠条上签了字。

结果正像大家想的一样,开始朱总按时将利息支付给老张,可好景不长,朱总不再支付利息。老张觉得情况不对,就多次催要利息,可是朱总玩起了消失,没办法,老张只能登门讨要,朱总还是不给,摆出一副要钱没有要命一条的态度。

三、老张住院篇

老张也是老实人,要不到钱只能生闷气,还把自己给气倒了,去医院一查,肝癌晚期。一家人犹如五雷轰顶,医院通知家人要动手术。动手术就要钱,可是老张的钱都在朱总那边,怎么办?家里人哭哭啼啼地找到朱总,可仍然没有。东拼西凑,求爷爷告奶奶,手术费终于凑齐了。手术当天,医生都不确定老张能都否下的了手术台,老张又给朱总打了个电话:“你看我快死的份上,能否把钱给我,否则我死不瞑目。”哪知朱总回到:“我没钱,怎么办,我给你一千块钱吧,也算是可怜你。”老张听了差点被背过气去,无奈之下留着眼泪进了手术室……

四、老张打官司篇

万幸的是,老张活下来了,但身体很虚弱,随时可能跨鹤西去。法院是公平正义的最后一道防线,老张开始拿起法律武器维权,法院以事实为依据,以法律为准绳,顺理成章判老张胜诉,判决朱总夫妇支付老张64万元。老张拿着判决书去找朱总,要说这朱总也是过分,不但不给钱,还开着一辆新买的宝马X5在老张面前晃悠,反正一句话“没钱”!

老张拿着判决去某县法院申请执行,心里想着:法律永远不会放过一个坏人。这话没错,法律的确不会放过一个坏人,但有的法官会。

案件进入执行程序后,负责该案的执行法官小王从执行查控系统里查到朱总夫妻二人银行卡里没钱,在省城的房产已经被外地法院查封(事后得知首查封法院愿意协调处置权事宜,房产足够清偿两个案件的债务),暂时没办法处置,朱总在房地产公司的股权也被其他法院查封,夫妻二人名下没有车辆。

我们暂且不说小王法官有没有与其他法院协调处置权的事,根据我们事后了解,这位小王法官根本没有去找被执行人朱总夫妇,连法律的威慑力都没向其二人施加。

小王法官一看该案无财产可供执行或者现有的财产不具备处置条件,就给这案子结了。老张手里的判决书成了“法律白条”,同时朱总更加嘚瑟了,“有本事你让法院来找我。”这是他成为了他应付老张的口头禅。法院的公信力也没了,老张都怀疑朱总买通了法院,法院成为旧社会地主阶级的爪牙。

五、老张申诉篇

网上查询有财产就处置,没财产就结案(结案方式为终本),执行案件原来这么简单,按照这样的结案方式和速度,小王估计会成为年底的办案标兵。

老张欲哭无泪,去县法院反映情况也是闭门羹。为啥?因为裁定书里写的清清楚楚,朱总夫妇无财产可供执行,法院无能为力。可是老张不信,因为朱总根本不像没钱的人,何况朱总的妻子徐美美还是公务员,每天开宝马、住豪宅、吃香喝辣,怎么会没有钱?“我要申诉!”这是老张的呼声,他也这么做了,其实他也没有申诉,就是带着材料来到了市中院,也就是我们的单位,他根本没去找接待信访的人员,而是在门口咨询了我们单位的法警,这位法警大哥也是热心人,一听老张的哭诉,心生怜悯,巧的是法警大哥又认识我,给我打了电话,让我接待一下。那天我正在办案回来的路上,开始也认为是个“合格的终本案件”,去那边解释一下就可以了。我到单位已经是下班的点了,老张依然在等我,他感觉自己等待的是希望。

见面之后,我一眼就觉得老张状态不好,面无血色、目光无神,简单寒暄之后,老张拿出了朱总的“罪证”,即使那么气人的事情,老张都生不了气,因为他身体真的不行。我翻看一下,价值千万的省城学区房、房地产公司的股权、公务员职业、登记在朱总女儿名下的宝马车……虽说有些没有处置价值,但至少能说明朱总夫妇不是没有钱的人。

“您先回去,我明天在研究一下案情,第一时间给你答复。”这似套话而不是套话,老张也就回去了,没有纠缠。

六、省城调查篇

第二天,我向领导汇报后,初步的执行计划是,协调外地法院处置被执行人在省城的房产,这也是普通的执行套路。于是,我和书记员一起前往省城查封房产,并打算去房子里看看,也算是震慑一下被执行人吧。去省城的路上,突然想到朱总还有一辆宝马X5,也是蹊跷,登记在朱总的女儿小朱的名下,但其仅24岁,刚毕业两年,也没什么好工作,怎么可能买得起价值60多万的豪车?我们决定去省城核查该车的档案。

在4S店里,我们调取了当天的交易记录,确实是小朱的银行卡支付的首付款32万元。又去银行调取小朱银行卡一年的交易流水,发现日常交易单笔多数不超过1000元,但在7月20日(购买宝马车当日)有6笔5万元的转入记录,对方户主“徐勇”,转账方式为手机银行转账,手机号“188XXXX1234”,归属地省城。

查到这里,我判断徐勇应该是徐美美的亲戚,车子就是徐美美买的,不过登记在其女儿名下而已。当时,联想到朱总夫妻在省城有固定住所,突然想到“这个手机号码会不会是徐美美的?”带着这个想法,我们去了电信公司,果不其然号码就是徐美美。

事情已经基本明了:徐美美借用其弟弟徐勇的银行卡,将手机银行设置为自己的手机号码,用于日常的消费并购买宝马车,登记在自己女儿名下。(事后查明两人系姐弟关系,且该银行卡内的大额流水基本就是朱总夫妇之间的转账。)

七、扣车抓人篇

这样的伎俩已不仅仅是规避执行那么简单,已涉嫌构成拒不执行判决裁定罪。

周一上班,我们迅速出动将徐美美控制,并将扣押了那辆宝马X5。扣车的时候,徐美美还理直气壮地说道:“车子是我女儿的,你们不能扣!”我看着徐美美说到:“你要是真的这么说,那你女儿就是恶意与你串通规避执行,要一起带至法院接受调查!”一下子把徐美美给震慑住了。

八、案结事了感悟篇

接下来的事情也就顺理成章了,朱总夫妇给钱,案子当天真正实际执结,后来也就有了开头送锦旗的一幕……

不过,令我吃惊的是,徐美美当时说的一句话“县法院的人从来没找过我。”这句话的真实性不去考证了,但这让我想起了某省前任高院院长的一次讲话,大概意思是:法院不怕“终本案件”多(终结本次执行程序案件,也就是小王法官对该案的结案方式),就怕一些法院违规终本,将有财产案件终本。执行工作好坏,主要看终本案件,所有终本案件类似于一个大水池,这水池里的水是黑是清澈还是浑浊,就是执行工作的重要考核因素。一个不合格的终本案件往往对法院执行的形象造成不可挽回的抹黑,也就是“一泡鸡屎坏缸酱”。

对于该案,有几点还是我还是颇有感触:

1、小王法官根本没有对当事人提供的财产线索进行核查,这仅是个案,其所有的终本案件是否经得起查?

2、对于一个将死之人的案件,小王6个月没有执行到一分钱,而上级法院实际办理时间仅仅3个工作日,到底是能力原因,还是责任原因,亦或是其他原因?

3、如果老张没能熬到拿到钱的那天,他也就死不瞑目,法院的良知与公信力何在?

本不想再写这个案件,写出来也不是要去追究谁办案不力的责任,但听闻老张走了,心中感慨万千。我想,对于这个案件,他应该是没有遗憾的,法院没有辜负他,没有出现坟头烧文书那样的结局。

这也不禁让我想起另外一个县法院的执行案件:一个道路交通事故案件,夫妻二人都被撞身亡,留下一个不满8岁的孩子。案件进入执行程序后,执行法官也是终本结案,一分钱没执行到位,拍拍屁股不再关心该案。几十岁的爷爷带着孩子来到市中院反映情况,后来市中院一查,不得了,肇事车辆一直在交警队扣着没处置,而且被执行人名下有房产。这两样加起来足以将赔偿款完全执行到位,可偏偏那位执行法官就是不处置。听到这件事,我当时就骂娘了“这TM还是人吗?”简直可恶至极!

其实,因为能力、学识、习惯等原因,我们并不苛求所有案件都办成精品案件,但起码得对得起良心,这个“良心”不是职业良知,而是我们作为一个“人”,起码要有的良心。作为法官,将有财产可供执行案件,特别是会影响到别人人生的案件,不用心去办,随随便便就结案,良心何在?你办的是一个案件,对当事人来说可是人生啊!

办案,真的要对得起良心,起码你还是个人。

(文中人物均为化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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