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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高人民法院对周春梅法官遇害事件,到底应不应该表态?

编辑部 法律人那些事 2021-01-20
昨日,我被一篇题为《最高法的朋友,这次不妨走慢些》的文章震惊到。文章认为:
对优秀法官周春梅遇害事件,最高人民法院不应该这么着急地表态,你们最高院未审先判,事实如果后面反转,你们最高院下不了台。
看过此文的朋友,相信与我一样,对该作者的奇葩观点感到震惊,并对这篇文章表示反对。
每次出现法官被报复的事件,都会有这种所谓“理性”人冒出来。
按照文章之逻辑,法院是不能在第一时间对工作人员遇害义愤填膺,因为法院职能之一是审判;
公安不能在第一时间对警察遇害义愤填膺,因为公安职能之一是侦查;
检察院不能在第一时间对工作人员遇害义愤填膺,因为检察院职能之一是审查起诉。
而这三个部门都需要等工作人员遇害案子有了判决结果之后才能开始谴责残暴行凶者。
看看哟哟鹿鸣发的文章就知道了,故作中立,标榜理性,其实就是一个双标党。
看看他最近文章言论就知道了:
某律师违规,事实清楚,证据确凿,他呼吁慎重给予处罚,理由是如果处理了,还有谁会出来维护正义;
周春梅法官遇害,同样事实清楚证据确凿,他倒是跳出来要法院等一等再表态,理由是法院表态了,就是未审先判。
你跟他讲道义他跟你讲法律,你跟他讲法律他跟你讲道义,总之左右都是他有理。
所以呦呦鹿鸣的核心观点就是昭然若揭了:
他是认定了法官群体乃至整个司法体系是黑暗的,只要出现法官被报复的事件,应该首先查查法官办的是不是冤假错案。
这种带有浓浓“公知”味道的言论,早已背离了媒体人的客观、理性,写出这种屁股歪到天上的文章,呦呦鹿鸣有什么资格说自己为苍生说人话?
一个守着良知的法官,竟然会落个如此下场,而有些人却吃着人血馒头落井下石,实在让人愤恨!
最后说一句:真相是我们所有人追求的,但谴责行凶者符合做人的基本认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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