好久没关注过这个问题了,其实心里一直有个疑问:院庭长办案到底是领导入额的借口,还是能够持续维持的工作机制。恰逢年底各级法院亮成绩单的时候,我无意翻看了几个地方高院的工作报告。发现院庭长办案数量和比例真的是越来越高了,高的都有点吓人,我内心真觉得这数据是假的。
比如重庆高院在2021年1月23日的工作报告显示,院庭长办案数量达到了44.3万件,而重庆全市收案101.2万件,结案92.9万件,院庭长结案占总结案数的47.7%。而去年(指2019年)重庆高院院庭长结案达到了46.7万件,结案93.6万件,院庭长结案占全部结案数的49.9%,非常接近总结案数量的一半。同一天,广西高院也发布了自己的法院工作报告,广西全省收案903 582件,结案844 824件,其中院庭长办案达到了494 814件,占全部结案的58.57%。比例居然接近了60%!不知道这个数字后续还会不会被其他法院打破,我们暂且记录在这里。看来2020虽然疫情严重,但是领导们依然冲锋在审判工作的第一线!但是这种数字非常经不起推敲,也不符合常识。统计数据的真实性实在值得商榷。以重庆的工作报告为例,结案总量93.6万件,人均结案是350.3件,意味着重庆共有员额法官2672人。而院庭长结案494814件,按照人均结案350.3件计算,则意味着院庭长的数量达到了1413人。院庭长入额的总人数就会占到全部员额的53%,也就是员额里超过半数的还是院庭长。这也无怪乎入额之处,一线干警惊呼领导来抢员额了。这个计算肯定会有误差,因为一般情况下院长结案绝对不可能达到350件,毕竟行政工作非常多、管理和协调的工作也非常重。从各地的实际情况看,院庭长基本算是法院里的管理者,考核指标对他们比较宽松。各地一般要求院长结案达到一般员额法官的10%-30%,而庭长一般50%就视为合格了。很少出现院庭长结案超过一线员额法官的情况,实践中出现了一线法官给领导背案子的情况,把调解、撤诉的案子挂在领导名下的情况。所以我根据统计数量计算的领导数额与结案数额,可能跟实际有出入,就是领导实际结的数量要少,而人数要多一些。所谓军功章上有你的一半,也有我的一半,你不能你的一半是你的,我的一半你也要拿走。
欢迎加入法律人那些事读者讨论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