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又一女法官病逝:年均办案160多件,调解结案率90%以上…
陈艳红
带着对事业无限的眷恋,监利法院龚场法庭庭长、一级法官陈艳红因病医治无效于2021年1月10日23时去世,这位“从田埂上走来的女法官”永远离开了我们。
30多年来,陈艳红年均办案160多件,调解结案率90%以上。在30多年的工作中,陈艳红始终忠诚于党、忠诚于自己热爱的审判事业,一心一意扑在工作上,爱岗敬业,默默奉献,模范践行了人民法官的职责与使命。2011年被湖北省高级人民法院荣记“个人二等功”,被荆州市中级人民法院评为“优秀法官”;2012年被湖北省高级人民法院评为“全省法院办案标兵”;2014年被最高人民法院表彰为“全国法院人民法庭工作先进个人”;2016年被最高人民法院表彰为“全国法院党建工作先进个人”,被荆州市中级人民法院评为“十佳人民法官”;2019年被荆州市委评为“新时代的奋进者”。怀着质朴的乡情扎根基层
在监利新沟镇的田间地头,人们时常可以看到一名女法官,手拿文件袋,穿行在田埂上——她就是陈艳红。1988年
时年19岁的陈艳红通过招干考试进入监利县人民法院,被分配在监北小镇的基层法庭工作。32年来,她历任书记员、助理审判员、审判员、副庭长、庭长,一直战斗在基层人民法庭这个最平凡的岗位上。
32年来
她的足迹踏遍了法庭辖区的角角落落,共审结民商事案件4000余件,无一件引发当事人缠讼上访。每年所办案件经上级质量评查均被评为优秀,是省、市、县三级办案标兵和办案能手。
考虑到陈艳红工作出色,孩子在县城读书需要照顾,监利法院党组领导多次要把她调到院机关工作,她都婉言谢绝了。她说:“基层法庭工作的确辛苦,但把这些工作做好了,就能为民解难,为当地党委政府分忧,再苦再累我也乐意。我对乡镇社情民意更了解熟悉,我还是留在基层办案吧!”就这样,她多次放弃了进城工作的机会,在基层法庭一干就是32年。携着人性的关怀为民解忧
30多年来,陈艳红勤于学习,善于总结,她每晚睡觉前都坚持阅读半小时法律书籍,在工作中总结了“和谐、公正、实效”的办案原则,她始终带着人文关怀办理家长里短的案件,成为了她调解纠纷化解矛盾的润滑剂。带着刚直的作风捍卫公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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