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刚刚!又一律师被吊销律师证!不服审判长指挥,持续打断法官、公诉人发言…

司法行政机关行政处罚

案件当事人听证权利告知书


鲁司罚告字(2021)第3号


袭祥栋律师:


本机关依法处你扰乱法庭秩序、干扰诉讼活动的正常进行一案,现已调查终结,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的规定,现将本机关拟作出的行政处罚决定的有关事项告知如下:


一、违法事实


在浙江省湖州市吴兴区人民法院审理被告人池慎刚等人组织、领导、参加黑社会性质组织等一案庭审过程中,你作为辩护律师存在多次不服从审判长指挥,持续打断法官、公诉人发言,未经准许擅自发言,肆意干扰法庭审理的违规行为,且经法庭多次释明及警告后仍不改正,违反了《律师法》第四十条第(八)项之规定,属于《律师和律师事务所违法行为处罚办法》第三十九条规定的情节严重的情形。


二、处罚依据


依据《律师法》第四十九条之规定,“情节严重的,由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司法行政部门吊销其律师执业证书”。


三、拟处罚决定


拟对你的上述行为作出吊销律师执业证书的行政处罚。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第四十二条的规定,你有要求举行听证的权利。如要求举行听证,请在收到本告知书之日起三日内向本机关提出听证申请。逾期不申请的,视为放弃听证权利。


联系部门:山东省司法厅律师工作处
电话:0531-82923521
地址:济南市经十路15743号


山东省司法厅

2021年1月2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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